将孩子置于险境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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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6/14 法制日报
辽宁省朝阳县台子乡杜官村刚刚建成的一所新校舍却建在了该村村部的旧址上,在阎王鼻子水库214.5米安全高度以下,这是怎么回事?
因旧校舍在阎王鼻子水库的淹没区内,所以不得不搬迁。可是,校舍搬迁后,虽然离开了淹没区,却又建在了政府规定的安全高度以下。村民反映,新校舍的位置就是旧村部的位置,新村部却搬到了距库区几十米外地势较高的位置上。新校舍比原来有七八间教室的旧校舍要小得多,只有四间平房,两个教室,既没有教师的办公室,也没有操场。建新校舍共花了六万多元,后来安装铝材门窗又花了7000元。教室的内外墙用的是村头的风化沙子,风一吹就碎,最近还重修过。
对新校舍为什么建在这里,村干部的说法是不同的。村妇联主任说,原来新校址选在了一处高地上,不知为什么后来又改在现在的位置上。村支部书记说,建新校舍并未得到有关部门的批文,但学校的位置绝对安全,水肯定淹不到。村民气愤说,村部安全了,孩子咋办?
据有关部门介绍,1998年阎王鼻子水库动工时,国家明文规定水库的正常水位线是213.5米,由于财力原因,水库一期水位211米。现在政府只允许在214.5米以上建民宅,而新校舍显然不在214.5米以上。二期工程如动工,学校必须迁出。
曾有村民反映,村里之所以选择此处建校舍,目的是为了二次动迁时拿补偿费。果真如此,村里将孩子们的安全置于了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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