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戶口報到與延長簽證

第一節 戶口報到(Die Anmeldung)

當您找到了房子之後,就應該儘快到市政府(Stadthaus)辦理報到。原則上必須在您抵達波昂一個星期內辦理完成。如果尚未尋得長期住處,可以先以友人的通訊地址辦理報到,日後再辦理遷址手續。新報到的居民會同時獲得波昂的簡介資料,以及幾場歌劇與音樂會的門票。

辦理處:住民局(Buergeramt),位於波昂市政府內裡頭。

Buergeramt im Stadthaus

Berliner Platz

星期一至星期三: 800--1430

星期四: 800--1800

星期五: 830--1200

德國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台灣同學可以有兩種選擇:將國籍登記為China(中國);或者是Staatenlose(無國籍)。

辦理程序:攜帶完備的證件及資料,親自辦理。

辦理證件與資料:護照、照片兩張、入學許可正本、報到表格(Anmeldeformular)、租屋契約。報到表格上必須有房東的簽名。報到表格可以在市政府的的資訊處(Information)免費索取,貼心一點的房東通常也會幫您準備好。如果您是暫時以友人的通訊地址辦理報到,就不用攜帶租屋契約。

辦理完成之後,您會拿到一張辦理戶口報到的證明。這張證明請妥善保管,日後延長簽證時會用到。

第二節 延長簽證(Die Verlaengerung)

留學生在台灣通常先獲得三個月的留學簽證(Visum),抵達德國之後再轉換成居留許可(Aufenthaltsbewilligung)。德國政府通常每次核發給外國學生一年的居留許可,因此留學生必須每年在簽證過期前申請延長。最近也有一次核發給兩年的例子。

請注意,觀光簽證如論如何是不能在德國轉換成居留許可的。

辦理期限:最好在簽證到期前一個星期辦理。除星期四外,外事局辦公時間只有上午,位置所在交通不便利,所以最好提早辦理。

辦理地點:外事處(Auslaenderbehoerde)

Auslaenderbehoerde

Koenigswinter Strasse 54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

星期四:800--12001400--1800

(公車537號可以到達,但是班次不多)

所需證件:護照、入學許可證或學生證、在住民局辦理戶口報到的證明、財力證明、保險證明(視承辦人而定)。財力證明可以是近期匯票或銀行結帳單(Kontoauszug)

費用:第一次延長簽證需繳費六十馬克,以後每次延長一年繳交三十馬克。只收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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