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 第一屆基本法辯論賽 之一 -- 出其不意, 攻其無備


在基本法辯論賽之前, 我們以香港大學開放日的邀請賽作為熱身賽.

參加這個比賽, 當然一來我們和港大的同學比較熟絡, 很樂意接受他們的比賽邀請. 再者, 這個比賽是有獎金的, 這也是我們參加的原因之一.

不是因為我們貪錢, 而是我們現在的確無財不行, 辯論隊的財政的確出現問題. 嶺南學院的持續虧損, 令很多方面都需要削減資源. 而所有學生事務處所屬之課外活動當然也逃不過經費被削減的命運. 要應付日常的支出, 已經不容易. 再加上我們決定轉換比賽的制服(制服的意思, 即是比賽時隊員所穿的西裝), 在學校不肯承擔此龐大開支的情況下, 只有我們自己想辦法.

轉換制服是必要的. 事實上嶺南學院和教育學院兩校的制服也曾經被人譏笑, 教育學院的制服一向被人稱為「大地牌校褸」(在我年少時, 是小學校褸常用的牌子). 但他們的情況還算好, 最少那制服是合身的. 但我們這邊廂的制服卻並不是度身訂做的, 而是多年前學校每個尺碼買幾套放在倉庫中, 我們比賽時就去借來穿. 時款遠遠落後自不待言, 更嚴重是同尺碼的制服不足, 隊員被迫要穿上不合自己尺碼的制服上台比賽. 在玫瑰園比賽時, 更出現了要即場就在觀眾席互換制服令隊員可穿回制服上台領獎的尷尬情況, 因此我們不得不決定換制服, 要每人都可以穿合身的衣服上台比賽, 而因此而出現的額外開支, 只有我們自己想辦法. 雖然港大開放邀請賽的獎金事實上不多, 但能令隊的財政負擔輕些, 我們就要盡力吧.

這場比賽的陣容大致上也成為了這一年辯論隊出場陣容的骨幹: 主辯方面, 本來最理想的是用孔怡心, 不過她本身太忙, 因此很少出賽, 這個位置變成輪流替補的位置, 這次做主辯的是施筱穎. 至於第一副辯, 除鍾慧恆外幾乎是不作他人想的, 第二副辯則是由已經成為主力的馬志勤擔任, 而結辯的則是我. 這三個位置沒什麼事的話大致也不會有很大改變. 雖然出賽隊員是以投票方式選出, 但我們三人的這個組合經常都會令人投下信心的一票.

如願以償地, 在那場邀請賽我們以 2:0 贏了香港大學. 港大在這場可算已經排出了所能排出最強的陣容. 陳詠莊和孫正乾都有出場. 只是這比賽也是他們的最後一場比賽, 之後他們就不再代表香港大學出戰了. 辯題是「中學校政民主化利多於弊」, 站在反方的港大有點不利, 而且我們這邊的發揮也相當理想, 因此港大落敗亦無可奈何.

這場比賽有一段關於我的小插曲. 話說比賽場地發言的地方和平時有點不同, 我們前方是有一個講台, 平時講者可用來放自己的講稿, 但我們就用不著了. 正當我作結辯陳詞時, 手一時不慎撞到了講台, 講台當然沒有因此而受到破壞, 但我的講稿卻因此而脫手並散了一地. 這情況我想沒有人會蹲下把講稿拾起的, 當然我也沒有這樣做, 還好的是要講的內容我大致已經記在腦裡, 因此即使沒有講稿在手, 我還是應付下來了, 最後有驚無險完成發言, 把之前領先的優勢維持到比賽結束. 雖然只有一千元的獎金, 但最低限度為換制服方面提供了一筆額外資金.

 

在嶺南開始他們的基本法辯論賽之征途的前一天, 另一組的比賽已經開始了. 浸會大學和香港大學分別輸給教育學院和科技大學.

他們兩隊的敗北某程度上是非戰之罪, 因為這次比賽最大的問題在於很多辯題其實是對某方有一面倒的優勢, 浸大和港大同時也站在了不利的一方, 因此輸掉比賽亦無話可說. 而嶺南的情況也不比他們的情況好多少.

六天之前, 嶺南對中大的比賽辯題亦已經透過抽籤決定了 -- 「人權法應凌駕基本法」. 嶺南正方, 中大反方.

在之前決定辯題的會議中, 各間院校曾經對這條辯題研究過. 辯題中的「人權法」, 指的是香港法律第383章中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大家大概都明白處於這個位置的法律根本不可能凌駕基本法這份憲制性文件的法律地位. 這就像 3 這個數字比 1 大一樣, 是法律上的常識和定律. 只不過當時院校所提出的其他辯題, 其可辯性更低, 以及一定要和基本法有關以致能出辯題的範圍不大, 因此只好將就將就, 抽到這條辯題的不利一方, 只有怨自己不夠運了, 而一向不見得有運氣的嶺南, 這次似乎也沒有例外.

理工大學的實力不比我們低, 就算第二場初賽贏他們, 如果第一場我們就在辯題不利的情況下大敗給中大的話, 第二場盡全力贏了理大也於事無補, 一樣要出局. 而且, 雖說對於比賽的勝負, 我放在很低的位置, 卻不代表我甘願為了輸而去打比賽. 不論什麼比賽, 盡全力去爭勝, 一方面這才算對比賽對手盡了義務, 另一方面在這個心態下, 我們才可以學到更多的東西吧.

採用正攻法, 論証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要凌駕地區性憲制文件, 從主辯環節已經被完全擊破是唯一的結果, 在坐車回學校宿舍的路途中, 我一直苦思有什麼辦法可以在那麼困難的環境下仍然找到生路. 巴士經過屯門公路, 望著窗外的海景, 沈重的心情總算輕鬆了點, 就在一邊看著海景, 一邊被風吹拂的時候, 心中忽然靈光一閃, 計上心頭. 反正採用正攻法也是死路一條, 不如另覓溪徑, 也許可以找到一線生機.

翌日, 我們開始在圖書館找尋對這條辯題一般性的資料, 雖然教練盧傑雄老師也給過我們一些意見, 但卻不足以令我們在使用正攻法的情況下仍有勝利的可能性.

「嶺南流」的辯論風格是不會受到辯題的資料影響的, 以自己的思考為先仍然是我們的信條. 而這時除了我之外, 馬志勤和柴文瀚也開始思考有沒有其他方法來辯這條辯題. 很快的, 我們三人達成了一致的共識.

從來沒有人限制過說「人權法」非定義為「香港人權法案」不可, 也不見得只有本地法律才是「法」, 國際法雖然沒什麼人認識, 但總算是法律的一種吧! 從這個方向, 我們有可能避過要論証「1 應該比 3 大」的死局.

然而, 隊中並沒有熟悉法律的人才, 沒有足夠知識去從這方面去想出一個法子來. 在這時候, 柴文翰提議找他其中一位教授徵詢意見 -- 嶺南大學的任越博士. 他的意見加上我們的思考及組織能力, 我們最終訂立了一套我想其他院校就算打同一條辯題, 也未必可以想的來的一條「怪路」.

對於「人權法」, 我們將其定義為「國際人權公約」. 當時中國剛簽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只要將其納入在中國憲法之中, 一個國家的憲法, 它的地位當然就凌駕於基本法這地區性憲制文件了.

但這只是在技術上做到人權法凌駕基本法, 至於其應然性, 我們就認為在一國的原則下, 基本法只是地區性憲制文件, 在某些情況下對於保障人權方面是無能為力的, 此外要真正保障香港人的人權, 不可獨善其身, 在全國的人權都有法律保障下, 香港這彈丸之地的人權才可以無憂.

雖然擺脫了要論証「1 應該比 3 大」的死局, 其實也只是令比賽仍留有一線生機而已, 例如為什麼「人權法」一定要定義為「國際人權公約」, 我們根本沒有很權威的解釋. 決定勝負的因素有四個: 第一個是我們這個怪招可以在多大的程度上令中大措手不及. 第二個是雙方的辯技上高下如何, 第三個是雙方對辯題的認識有多深, 最後是評判對我們這個怪招的接受程度去到那裡. 在第一個因素上, 令中大措手不及是可以寄望的, 因為大家一直都在想辯題中的人權法只能是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而在第二和第三個因素上, 雖中大早已在技巧上和資料豐富上享負盛名, 但我們「嶺南流」風格中, 辯技上和對辯題及背後的資料, 加上肚裡的學問也是我們的優點, 因此難分高下, 反而評判接不接受我們所講的, 和撇除雙方在名氣上的差距, 才是勝負的關鍵.

至於陣容的編排上, 如前所說, 鍾慧恆, 馬志勤和我已經是一副, 二副和結辯近乎當然的人選, 至於主辯, 我們今次選了一年級的新人陳秀慧作為我們這場比賽的主辯.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對「陳秀慧」(不是寫拾香紀的「陳慧」)這個名字有點印象, 如果是有點印象的話, 我想大家知道你們的印象大概不會錯, 她在十七歲時已開始成為作家, 雖然在香港並不算是一個很有名氣的作家.

因為她遲了入學, 因此錯過了我們的面試. 一般來說沒有來面試的人想成為辯論隊員是要等到明年的, 但因為她的情況比較特別, 再加上劉健德的介紹, 我們便補辦面試. 她在面試的表現還不算差, 而且她在回答「最喜歡的一本書」這個問題上, 她的答案和我的一樣, 因此我也支持收她為臨時隊員.

(該問題的答案是日本作家田中芳樹的名著「銀河英雄傳說」, 我建議每個人最好都可以看看, 這本書對我的辯論技巧和啟發思考也有很大的益處)

我們早有一個打算, 在可以的情況下, 我們最少選一位一年級生擔任台上發言以讓他們吸收經驗, 而台下發問環節他們更無可避免地會成為主力, 因為在基本法辯論賽中, 每次最少有四名一年級生會選入共九人的初步出場名單中, 再選出台上及台下發問人選. 而這一次選上台的是陳秀慧. 當然這某程度上是個賭博, 本來我們已經勝算不高, 如果一年級生再來個怯場的話, 要贏比賽就更加不可能了.

但最不幸的是, 比賽開始時, 她果然怯場了.

 

一個作家不代表就是個好的辯論員, 何況這還是她的第一場比賽, 因此怯場也算是可以原諒, 然而我們的損失卻很大, 不單本身的全套策略並沒有在主辯環節好好闡釋, 加上她之後就是對方主辯, 中大主力人物黃瑞麒的發言, 因此在一開始, 我們分數上被大幅拋離. 每位評判中我們都落後十多分至接近三十分, 簡直就像足球比賽中開賽十分鐘就落後三球一樣.

但在危機中間, 我們卻看到契機. 中大那方似乎真的沒有預計過我們會有此一著, 因此在國際法或憲法等方面的準備並不充分. 他們攻擊我方人權法的定義, 只是因他們認為國際公約並不是法律的一種. 另外他們也分不出憲法和地區憲制性文件的分別, 因此最低限度比賽不會像用正攻法一樣, 會很早就被完全擊破. 再加上我們的策略完全避開了他們的論點, 令他們預早準備的反對論點變成無用, 因此之後我們如何進攻, 追回之前的大量失分就決定了比賽還有沒有希望.

鍾慧恆為我們的反擊揭開了序幕. 她除了清晰了我們的立論外, 還對反方在辯題認知上的錯誤都展開了攻擊, 例如把基本法視為和憲法一樣, 其實已經是不知道一個國家只有一部憲法. 中大的第一副辯仍陷於五里霧中, 不知道他們什麼地方被攻擊, 什麼地方他們說了也攻擊不到我們, 只可以照著早就預備了的稿來讀, 加上被我們的怪招亂了陣腳, 亦影響了其表現, 因此在一副的環節我們追近了一些.

馬志勤除了趁對手還不太知道他們的問題所在的情況下對他們對憲法上的理解再次攻擊, 亦為我方的定義在出論証, 指出對手對人權法的定義根本是無意義的. 這時候中大的二副陳飛似乎開始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他改從需要性去指出我們這種做法並無需要, 只是將香港人權情況講得很壞而推出這個方法. 雖然我方只提過這方法可以令保障人權方面可做得更好而沒有醜化香港的人權情況, 但他這樣說也總好過像之前一副一樣只講一些只有在他們贏了定義解釋才有用的東西. 結果我們在這一回合只追回很少的分數.

在台下發問的第一回合, 我們仍乘著之前的氣勢把分數再追近一點, 特別是反方仍在質疑國際條約並不是法律的一種, 但事實上他們如何質疑國際法的有效性還好, 質疑國際條約不是法律, 結果只是被我們再近頭痛擊.

台下發問的第二個回合出現了爭議. 我們問問題的一年級生林瑩儀第一次在正式比賽問台下發問, 因此在時間掌握上出現了問題, 到主席終止其發言時她仍未完全問完問題. 中大那方立刻作出抗議, 要求問題無效. 如果問題無效, 我們因此每位評判再被拋離幾十分, 在仍然落後的情況下, 這等於宣判了我們的敗北. 幸運的是評判認為她要問的東西已經很清楚, 雖然未完全問完, 但也沒有判問題無效.  因此在這一回合雖然追不到分數, 總算再次逃過危機.

到了第三回合, 中大那方經過了二三十分鐘的交手, 總算如夢初醒, 開始想出我們那方的立論弱點了. 根本在一國兩制的情況下, 中國憲法中的東西沒有凌駕基本法的必然性, 他們終於明白了. 我們一早就知道這東西, 但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 只有使用這個方法, 並盡量以知識和辯技去應付. 事實上對於對手在這回合的質問, 我總算駛出了渾身解數應付過去而不致差距被拉大. 比賽至此, 主辯環節的大量失分我想已經差不多追回了, 勝負主要要看結辯環節.

在開始想到我方有什麼弱點的情況下, 明顯地中大結辯的表現是比起之前的隊友還在摸索我們在出什麼牌好得多了. 因此我要贏這一回合, 並不容易.

與往常一樣, 出去發言前我自己也不會完全知道我會用什麼方法, 風格去發言. 這一次我臨場的決定是以說「對方並不適合做兩種職業」的方法來舖排論點. 也轉換了風格.

其實我這次所用的招數正是借用了過往中大其中一位出色辯論員蔡聖龍的絕技(而且當時他還要在場看比賽), 這個招數及風格以他表現得最好, 這次借中大人的招數來對付中大, 不知效果如何.

第一個我認為他們不適合的職業是「國際法庭法官」, 其包含的內容是用來再一次攻擊他們對國際法和世界人權情況的不了解, 例如他們曾說沒有政府會將人權公約寫入憲法, 我就用了歐洲及加拿大的例子來反擊.

第二個職業是「歷史老師」, 這一方面是用來攻擊他們認為香港人權情況已經夠好了, 不需更進一步的消極態度, 另一方面是他們之前曾經引用美國的史例, 說美國要保障黑奴人權時也沒特別弄一個憲章出來. 我在準備辯題時曾聽過柴文瀚說過林肯曾想頒令針對蓄奴制, 但憲法上並沒有保障黑奴人權, 因此無效. 我這時想起了, 就正正可以反擊對方的史例.

在總體表現來看, 在主辯環節雖然失了很多分, 但我們的策略令中大一直無所適從, 到接近比賽結束才好轉, 而且表現出來的內容及技巧, 我們即使不算較佳, 最少也旗鼓相當, 因此勝負真的要看我那環節追到多少分數.

但比賽的結果是 1:2, 盡了力的我們仍然沒有勝出比賽.

反方的結辯成為了最佳辯論員, 雖然有一位評判給了我 98 分 (100分為滿分), 仍不足以令我在票數上扭轉形勢.

其他兩位評判為何給我較低的分數? 其中一位評判的答案是「因為有老師做評判, 因此不可以使用老師為其中一種職業」. 總之, 個人好惡蓋過了論點, 表現和內容的比較, 亦決定了勝負.

比賽輸了, 但在這麼困難的情況下仍然有相當接近的戰果, 只是因評判好惡而決定了勝負, 我們仍然可以挺起胸膛繼續下去.

 

我們出線機會還有多少, 要視乎在我們比賽之後立刻開始, 樹仁對理大的比賽. 比賽的辯題為「香港應推行部長制」, 這已經是眾多預定辯題中比較平衡的辯題了.

這一年的樹仁似乎有很多新面孔, 除了劉仁杰和王嘉嘉之外, 很多人我都不認識, 而他們這一場比賽的對手是上屆大專盃冠軍, 他們個別的新人表現似乎並不穩定, 有些人表現很好但又有些人表現怯場. 理工大學方面雖然多名奪標功臣已經畢業, 但仍留黃凱俊和梁嘉欣等經驗豐富而實力也不差的人在, 因此他們的發揮是比較好的, 最後以 3:0 取勝.

若以第一輪比賽的表現來看, 第二輪初賽中大要贏樹仁取得出線權是沒有大問題的, 而且他們抽到的辯題是「下屆立法會應以全面直選產生」, 身為正方的中大總不算一面倒的不利吧.

若真的如此, 那剩下的一個位置, 就是我們與理大之爭了, 而我們若要出線, 只贏 2:1 是不足夠的, 要贏 3:0才行.

換句話說, 我們面對的情況, 和上屆大專盃一樣, 又是要面對理工, 又是要贏 3:0 才可以出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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