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 驚濤駭浪
I.
休息兩天後(還可以有兩天時間休息, 是因為這比賽的賽規是依照大專盃的賽規, 準決賽的辯題只在比賽前五天決定, 而不是平常的七天, 而決賽的話, 就只有三天時間作準備), 在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的辦公室我們和理工的代表開始計算嶺南和理工的總分差額, 以定出我們之間誰才是小組的首名.
首名和次名的分別在於, 首名的話可以避開實力強橫的香港大學, 而和教育學院爭奪決賽權. 雖然也不可說教院是弱隊, 但相對以實力來說, 港大當然更勝一籌, 面對他們肯定會是一場苦戰.
最後, 我們的分數比理工的分數高出了少許, 因此嶺南成為首名出線的隊伍, 次名是理工, 而準決賽的戲碼就是港大對理工, 嶺南對教院. 之後隨即就進行了抽辯題的程序. 港大對理工的辯題是「香港應維持行政主導」. 相對來說這條辯題是一條比較平衡, 沒有一方特別不利的辯題.
然而我們這方就沒那麼幸運了. 當抽到辯題時我不禁倒抽了一口涼氣, 特別我們還抽到了正方.
「立法會議員提交涉及政府政策之法律草案前應先得行政長官書面同意」
這條辯題的來源是基本法第七十四條的後半段, 根據那條的規定, 若立法會議員提交的法律草案是涉及政府政策, 則需要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 才可以提出, 否則他們就沒有權力提出了.
在這裡順帶談一談立法會議員所提出的草案及議案有什麼分別, 以給一些對立法會議事規則不認識的朋友知道. 也許有些朋友看見基本法這一條之後會問 : 「那每年立法會差不多都會討論六四事件, 難道都是先前得到董特首的同意?」那並不是這樣.
立法會議員可提出「議案」及「草案」, 而簡單來說, 兩者的分別在於「議案」只是討論, 並沒有法律效力, 即使通過了也不代表政府就需要跟著去做. 它亦不必須先得行政長官的同意就可以在會上提出. 而「草案」, 則有法律效力, 並需要經三讀通過才可以成為法律的一部分. 香港的政策很多都是透過通過法律加以制訂的.
我之所以擔心, 就是因為「政府政策」這個名詞. 因為所謂「政府政策」, 包含甚廣, 但凡政治, 經濟, 社會, 民生等各方面的政策, 皆可理解為政府政策. 舉個例子, 香港現行實行強制公積金制度, 香港的政黨民主黨曾打算提交修訂草案, 以減低供款的下限使低收入人士不需供款太多, 影響生計. 然而這個草案也被認為是涉及「政府政策」, 而需要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批准, 才可以提交立法會討論. 其實依此條基本法的規定, 只要行政長官不喜歡, 立法會議員提出的草案也根本不可以提交立法會審議. 而我們這場比賽, 就正正要為這條規定護航. (比賽時還沒有上述的事例)
基本法辯論賽開始至今, 已經是第三場比賽了, 為什麼每次都總是抽到一些不太平衡的辯題, 而我們又老是站在不利的一方呢? 某程度上我們的運氣並不是太好. 雖說我們出線是因為對方的結辯超時, 扣了五分而令某一個評判由給了理工取勝變為和票, 這也算是幸運吧? 但初賽的比賽我們都是處於不利的一方, 而名氣又遠不及對手, 在如此不利的情況也拚得一席出線資格, 也不純粹是幸運吧.
II.
當然, 就算是不利, 也總不及要做「人權法應凌駕基本法」的正方那樣不利, 但說要贏得比賽, 打入決賽, 也是十分困難. 我們先去弄清楚什麼是「政府政策」, 然而不出所料, 其解釋卻是十分模糊, 可以說是無所不包, 任何政策皆可解釋為政府政策.
反方的論點近乎不用想也可以預計到. 不民主, 行政霸道, 立法會權限被削, 這些論點如果對手想不出的話我們反而覺得失望. 雖然教育學院辯論隊並非大專最一流的隊伍, 我想也不致於弱到如此.
因此如何應付這些攻擊, 並建立能與對方匹敵的論點, 就是最重要的課題. 很多支持這一條辯題的論點, 我們很快就認為根本就無法成立. 說這可以加強行政與立法之間的溝通嗎? 以削權的方法似乎不能增加任何健康的溝通了, 不如用其他方法更加實際. 說要加強政策的連貫性, 讓特首可以自由, 不受管束地行使他在行政上的權力, 讓其治港的理念能在香港貫徹實行嗎? 這句說話用另一種說法其實根本就是說應該讓行政長官獨裁, 自己想怎樣就怎樣, 其他人無權過問而已. 用這些論點拿上場比賽的話, 不是太看小對手了嗎? 更何況這些一看就知道不行的論點, 我們也沒打算拿上去出醜.
我們決定不從這一條基本法條文可帶來什麼好處去論証辯題. 要論証的話不如以自己所學過, 有關的政治知識, 去嘗試解釋其背後的理念(甚至要講得比制定這條條文的那些人更有說服力), 以及比較不重要的, 這條文可避免什麼壞情況的出現. 從這兩方面自己想論點出來, 比以一些不知所謂的論點拿上去出醜更好.
我和柴文瀚在這時候的角色就顯得更為重要, 因為我們主修的科目都是有關於政治. 我們決定從政治哲學方面入手. 我們拿孟德斯鳩「三權分立」的理念出來, 試圖以此來抗衡反方. 當然, 以香港行政一權獨大的情況下, 假使孟德斯鳩重生, 他大概會因為我們拿他的理念出來詭辯這可以達致「三權分立」而大發雷霆吧? 甚至我們自己也知道其實漏洞處處, 以香港的情況來看, 三權並不平衡. 可這是辯論比賽, 就算自己不同意, 為了贏取決賽權, 也只有如此. 何況, 其實這也不是沒有勝算. 我們研究過教育學院辯論隊近年的風格, 所注重的始終只是自己手上的稿, 所以內容很連貫, 並會反覆陳述, 加強己方的論點. 但同時卻會缺少即時的爭辯及反駁, 隊中除了鄭正楓之外, 幾乎不需要擔心其他人可以即時有力地指出我們的漏洞, 而只會反覆陳述我們早就預計到的論點與內容. 再加上香港的中小學教育可說完全沒系統地教過政治哲學這門學問, 而教院學生在大專主修的始終是教育, 因此他們在教育類辯題會有較佳的知識, 但他們對政治哲學的知識就極其有限, 因此若我們將主力戰場放在討論政治哲學的層面, 就有扭轉形勢的可能. 因為這是辯論比賽, 不是拿出較佳的論點就會取勝, 只要我們在知識和技術上表現出比對手更勝一籌的話, 我們也有勝望的.
人選方面, 這次我們並不可以算是派出最強的陣容出戰. 在投票表決誰人出場比賽前, 主將之一的馬志勤希望我們不要選他參加今次的比賽. 其實這樣也可以理解的, 事實上由開學至今, 我, 鍾慧恆及馬志勤差不多參加了辯論隊的所有比賽, 特別是基本法辯論賽的賽期太密, 連休息一天不準備比賽都已經很困難, 加上馬志勤當時也差不多包攬了隊內的所有事務, 要休息一場的話其他隊員也沒有反對的理由. 其實隊中的幾個主力, 包括我在內到現在都已經開始有點疲態, 只是難得打入了準決賽, 可以的話就只有奉陪到最後. 最後隊員表決後得出的結果, 我們的主辯是一年級的新生林瑩儀. 事實上她並不擅長擔任主辯, 但選她的原因大概也是因為一直以來她是一年級生中最勤力的一個, 理應給她一個機會吸收經驗, 即使因此我們在主辯環節會落後也沒辦法. 第一副辯是孔怡心, 在公開比賽她還是第一次擔任這個位置. 在這個情形下, 其實比賽的前半段我們很可能會落後一段比較多的距離, 之後就要靠第二副辯的鍾慧恆和結辯的我(當然亦加上台下發問環節)去將分數追回來, 但鍾慧恆所要面對的卻是教院中實力最強的鄭正楓, 要取得較大優勢追回前面的失分是很困難的事. 總之這場比賽, 充滿了不明朗的因素.
III.
準決賽的地點在浸會大學. 過往每逢在浸會大學比賽無可避免地只有在那個地方極為狹窄的LT2, 但今次比賽卻移師至寬敞得多的LT3, 是浸會舊校舍其中一個可容納最多觀眾的地方. 第一場準決賽是由理工大學對香港大學. 然而兩間院校在賽前卻因比賽發言的時限而發生爭執, 雖然比賽沒因為這樣而被拖延, 但到了比賽的結辯環節理工那方卻在發言時把這件事說出來. 雖然這沒收到多少效果(因為該場比賽的最佳辯論員是港大的結辯謝綺雯)其實個人來說我對這種做法不以為然. 最後理工以 2:1 擊敗了港大, 首先取得了決賽權.
在第二場準決賽前, 雙方以不同的行動來表現出其團隊精神. 在臨出場前, 教院的隊員圍在一起高聲呼叫以增加士氣, 其實我自己在中學時代代表學校比賽也經常會這樣做, 這的確是對比賽的心理有所幫助. 可是我們嶺南卻很少會這樣做, 也許是因為在大專盃 97 時我們試過圍在一起高唱「嶺南食飯歌」, 結果卻被中大殺個片甲不留, 所以大家不知不覺中對此有所忌諱吧? 見到教院有如此行動, 我們沒有模仿他們, 全隊的人卻在沒有預先組織的情況下一起鼓掌鼓勵他們.
林瑩儀的發言為比賽揭開序幕. 我們主要以兩方面去証立辯題. 我們的主力是搬出三權分立的理論. 某程度上我們將此概念推至極端: 行政負責制定政策, 立法負責監察, 兩者各司其職, 在三權分立的情況下, 兩者不可以有任何越俎代庖的情況, 因此立法不應該隨便越權替行政制定政策. 另一方面, 立法會也在據基本法擁有多種權力, 甚至可以罷免特首以令政府不可胡作非為, 兩者便因此而達致制衡.
辯題所提到的做法也可以避免香港出現像美國的情況有太多沒經過深思就胡亂提交法律草案給國會討論的情況發生. 其實這個論點的資料來源是來自日本政治漫畫「加治隆介之議」, 書中曾提及美國有些國會議員為向選民交待而胡亂提交草案以營造自己為選民做很多工作的形象. 當然, 日本漫畫不像香港的漫畫, 資料搜集是非常嚴謹, 像上面提到的該書作者就引用了一些政治著作來証明所言非虛. 「嶺南流」辯論員的特點也在於經常吸取知識, 即使看漫畫時也不例外, 以備在比賽時隨時可旁徵博引, 提出有用的資料.
林瑩儀很明顯是有點怯場的, 因此不能算做有很好的表現. 她會失分早就在預料之內, 問題在於對手能否看透我們建立以三權分立名義所建立出來, 卻其實該瞞不過對政治哲學高手的論點了.
相對來說, 教院的主辯的確表現較佳, 因此我們是被拋開了一些距離. 然而我們也從對方主辯的發言中看到了勝機 -- 他們果然對政治認識不深. 為了攻擊我們, 大部份時間他們提出了很多如「違反港人治港」, 「違反法治」, 「連修改議案都不可能」等字眼. 然而這條辯題主要爭論的地方卻不在這裡. 港人治港概念很大程度上是相對於中央干預而言, 但辯題討論的根本不在中央與特區關係這個範疇上(最低限度他們沒有舉出論據來把他們拉上關係). 同樣地法治也不是辯題討論的範疇. 反而如果要提法治的話, 我方的做法已有基本法為法理基礎, 不利的反而是他們.
對於我方的論點, 他們只可以斥我們「行政霸道」, 但也沒有怎樣跟進. 唯一有力的論點就是指出由於「政府政策」無所不包, 若特首喜歡的話, 可禁止議員提出所有政策, 那他們將無事可做. 這個論點相對來說就針對了辯題來攻擊了.
我方的一副孔怡心並沒有正面回應這個論點(事實上亦不容易回應), 她做得最好的是針對對方主辯提到若辯題成立, 則特首要一個人承擔整個政府的事務, 提出了特首也不是一個人就可以決定所有事, 例如行政會議就是特首的智囊, 並有各種不同界別的人, 因此並不會出現只特首一個就決定所有事的情況, 美中不足的只是她沒有跟進引用基本法來加以証明, 因為基本法中有條文在某程度上以非正式的力量令特首的一意孤行受到阻礙. 如果對方接下來攻擊我們非正式力量不能做到什麼時, 我們則可把他們拉入政治知識的戰場, 因為很多時在民主國家是不用以正式權力來制衡政治家的. 例如說美國也沒有一條憲法規定總統只可連任一次, 但因為有一種不成文, 非正式的慣例, 使美國近乎沒有一個總統的任期超過八年(除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羅斯福外). 雖然反方也不是沒有反駁的餘地, 但以他們的政治知識這是十分困難的工作.
反方一副的敗筆在於根本沒有歸納我方的發言, 太過明顯地只讀完手上的稿就完成發言了. 在分數上打抑扣是必然的. 然而他也提出了一些對他們其實很有用的論點, 例如說審議草案應否交上議會是立法會主席的權力, 但特首也有此權力就是疊床架屋. 而辯題成立也會令立法會被架空. 可惜的是他們並沒有正面反駁我方的理論, 例如提出政治權威來証明立法權力並不止於制衡, 如果他們做到這一點的話, 我們立刻會陷於苦戰. 就因為他們無法把握有利的站方, 令第一副辯的環節看上去打成平手, 與賽前我們估計會再輸一回合的情況要好.
在第二副辯的環節上我們並沒有打響如意算盤開始把差距追上. 不過這事實上也在我們的預計之內, 因為鍾慧恆要面對的始終不是水準平平的辯論員. 然而我卻認為比賽形勢開始扭轉也是由這裡開始, 這不是在分數上而是在氣勢上. 前兩個回合在氣勢上都是教院緊迫過來, 然而鍾慧恆看準了對方並沒有正面回應我方論點的情況, 重申了我方的理論以使對手的攻擊似乎是自說自話, 之後更以一句「你們不要再不聽我方的說話而只是在讀自己的稿了!」博得掌聲, 由此我們也開始了在防守之餘去攻擊對手的論點了, 氣勢改變了的話, 形勢也有可能因此而扭轉的.
我們不能拿下這回合的原因始終是對方的二副是「教院辯論隊最理智的人」鄭正楓. 他提出了我們說行政長官不會濫權其實只是建基於理想的情況下, 但從法律上特首的確可以不讓議員提交任何草案. 這其實正是他們在主辯就應該要提出的東西, 只是他們似乎一早沒有這個準備, 因此拖到現在才下這一著. 也由於雙方的表現都甚佳, 因此這個回合我們也追不到什麼分數, 餘下的要看台下發問環節了.
在不能再被拉遠差距的情況下, 我們差點就被我方問第一條台下發問的謝景星給毀了. 他說出立法會有權彈劾特首就代表可以有互相制衡的權力, 這其實雖然也是立論的一部份, 但我們卻一直使用較含蓄的方法去表達, 例如夾雜其他權力來提出. 這是因為這也是我方理論中的一個「亞基里斯之腱」-- 一般來說, 要彈劾特首肯定是一個非常情況下才會使用的一著, 因此平時根本不可能以此來作為制衡. 如此露骨地提出來, 無疑只是送羊入虎口. 果然這個弱點立刻給鄭正楓看出並以我如上所述的方法加以反擊, 取得很高分數, 而我方立刻出現了麻煩. 所以很多人也許會忽略或看不起台下發問的位置, 但事實上雖然他們發言時間很短, 影響勝負的能力卻不比台下發言者為低. 而我們隊中的隱憂也在於收回來的一年級生的水平其實不高, 若不加以努力改進的話, 像這樣拖全隊人後腿的情況將不斷發生.
不輸於鄭正楓, 身經百戰的辯論技巧總算在關鍵時刻發揮作用. 當對方指出辯題所提及的是只有特首才有的權力, 而別人沒有, 因此是特權時, 我立即質疑這種對「特權」的定義:「原來你有這權力而別人沒有就是特權了, 那我有位坐在觀眾席上的學長到現在還在失業, 有權申請綜援了, 但只是他可以而已, 李嘉誠卻不可以, 那是不是代表我學長有特權而李嘉誠沒有?」其實這反問並不是無隙可乘, 就因為這樣我特別用了窮光蛋學長和首富李嘉誠作例子以掩人耳目, 只要評判和對手沒有把我回應背後的理念原原本本地抽出來, 他們一時間根本很難發現這問題. 果然我的回應不止取得掌聲, 也取得評判的高分, 令分差沒有被拉遠.
當反方在第二回合時再次針對我方弱點, 質問我們「政府政策法律草案」的明確定義時, 輪到鍾慧恆表現出她的技巧了, 她的回答平平無奇, 只是說出政府政策的法律草案就是「有關政府政策並有法律效力的草案」這個由別人說出來大概禁不住要恥笑一番的答案. 但在鍾慧恆的表達手法, 身體語言的配合下, 聽起來竟然沒有令在場觀眾覺得突兀, 之後她更唬嚇對手一句「這麼簡單的問題還要拿出來問?」說得像是對手不知好歹提出一些沒建設性的問題一樣, 結果我們也保住沒有被拉遠差距.
很遺憾我沒有這場比賽在台下發問第二回合之後的錄像, 因此記不起第三回合的發言內容, 但這卻是一個關鍵點. 我執著了對手在問問題時的一個謬誤加以反擊, 結果把分數追了上來, 勉強說起來還是我方有微弱的優勢. 勝負就要留待我和反方結辯陳希玲的對決了. 論級數, 平心而論如果是比結辯的話我是佔優的, 但世事無絕對的, 能否把握勝機, 還是未知之數.
陳希玲不是一個差的辯論員. 只是一般而言一隊強隊必然有一個相當高水平的結辯, 可是當時教院實在沒有這麼多像鄭正楓那種辯論員在. 陳希玲的表現並不十分突出.
可是輪到我發言時, 一開始卻節奏大亂, 因為我才講了沒幾句, 台下就有自己隊友以很明顯的動作指示我放慢發言的速度. 然而這只是令我分了心, 因為嚴格來說這是犯規的.
好不容易才在慌亂中重拾自己的節奏, 我首先指出了對方以為所有法律草案都涉及政府政策是錯誤的, 我還立即舉出了一條已提交上立法會議事日程的有關偷竊刑罰的法律草案, 從任何角度都看不出和政府政策有關(這也多得平時已經留意時事, 才在沒準備之下也能從記憶中找出要用的資料. 這其實並不是很重要的反駁, 但卻顯出了我們比對手對辯題的關鍵字眼有更深入的認識, 在取分方面有所幫助.
我最主力的論點還是討論民主. 反方整體上始終流露出一種只要民意不能變成政策, 立法機關的權力稍受牽制, 就是反對民主的味道, 我正從這方面下手, 指出「要民意怎樣就怎樣而忽略行政立法的互相制衡, 這只能導致民粹主義而不是民主主義, 民主這個理念並不像反方所言只是看民意, 更要看他們怎樣能對政治家作出相對強的控制, 及如何互相制衡, 各司其職」. 在這裡我還引用了一些政治學者的發言來作用論據. 當然我的發言也不是無懈可擊的, 但正如賽前的預測, 教院在政治方面的知識比較弱, 因此很難較完整地去討論民主. 然而民主又豈止「人民當家作主」, 或者直選那麼簡單? 民主背後是一個很複雜的架構, 這對於不是讀政治的教院學生來說是很難理解的. 而比較多人接觸政治學的我們就憑這個優勢, 營造出一個比對方看民主看得更透徹, 更深入的氣氛.
由於一開始發言時被自己的隊友騷擾, 影響了表現, 而且比賽期間多次險象環生, 能否一一化解心裡始終沒底, 因此我們在宣佈賽果前始終覺得比賽勝出的機會只有一半左右.
「此場比賽的最佳辯論員是正方的結辯李正權!」當主席如此宣佈時, 我仍然沒有為此而興奮, 因為我希望的不是最佳辯論員, 而是決賽權.
因此, 當主席宣佈賽果為 3:0, 我們嶺南勝出時, 我才雙手緊握以示興奮. 雖然票數是 3:0, 但每位評判都只是給我們十多分至二十多分, 是一場爭持激烈的比賽.
「恭喜你贏得了最佳辯論員.」雖然中大在相當不幸的情況下被淘汰了, 黃瑞麒還是有來看比賽及恭喜我. 不知這是否和我在試咪時一時有感而發說出了「感謝過往兩場比賽的對手中文大學及理工大學, 就是因為他們實力那麼強, 才令我們在和他們的比賽中獲益良多.」有關.
「我今天實在不值得取得這個獎.」這不是自謙的說話, 我在大專辯論界一向都是直言不諱的人, 是好就說好, 從不會自謙或自卑. 即使因此會得罪別人也在所不惜.
雖然我的表現也很好, 但我還是覺得最佳辯論員是鍾慧恆, 是她令我們由守勢轉為攻勢的, 台下發問時她也巧妙地化解了對方有力的質問. 雖然她並沒有像我在結辯回合中在分數上取得較大優勢, 但一來大家面對的對手級數不同, 二來她在關鍵時刻的作用被低估了.
但不論如何, 還有一場. 上年我們贏了中大和港大, 取得了大專玫瑰園辯論賽的冠軍, 但只有三間院校參賽, 也沒有在公開場合進行決賽的比賽還不算是很大型的比賽, 如果這次在差不多所有大專院校都參賽的情況, 並在決賽場地沙田新城市廣場高舉冠軍獎杯的話, 也許會有更大的滿足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