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 園 守 則

1. 入 場 前 必 須 先 大 喊 “ 法 輪 功 是 非 法 組 織 ” ﹐ 目 的 是 為 方 便 工 作 人 員 以 口 音 區 別 及 統 計 入 場 人 士 為 香 港 人 或 是 國 內 遊 客 。

2. 不 可 攜 帶 非 本 場 食 物 ﹐ 尤 其 是 假 午 餐 肉 及 假 生 抽 ﹐ 面 斥 不 雅 ﹐ 假 民 主 及 假 言 論 自 由 除 外 。

3. 孕 婦 進 場 時 無 須 表 明 孩 子 父 親 姓 名 。

4. 由 於 本 主 題 公 園 為 填 海 區 ﹐ 故 有 可 能 突 然 發 生 沉 鋼 ﹐ 但 絕 不 會 對 遊 覽 人 士 造 成 生 命 威 脅 ﹐ 絕 對 安 全 ﹐ 就 算 有 意 外 本 場 亦 恕 不 負 責。

5. 任 何 隨 處 棄 置 垃 圾 人 士 將 會 格 殺 勿 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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