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要去

這是一封從國內寄來的信﹐晨星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福音使者﹐在貧苦的夏邑傳福音﹒他
的經歷是在大陸每一位福音使者的經歷﹒當經歷了逼迫之后你還能說﹕主如果你要我去﹐
我不怕逼迫﹐我還去﹗


九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晨星

九八年春﹐被主打發到豫東夏邑縣﹐主的話又一次臨到我說﹕“你要放膽作見
証﹐因為這城里有我的百姓﹒”所以就召開一次奮興布道會﹐圣靈大大地澆灌﹐
福音在那城里興旺﹐這卻激起當地“三自”領袖的不滿﹒他們見我們傳道有圣
靈同在大有果效﹐非常嫉妒就密告了公安局﹒有天晚上﹐聚同工會突然被公安
局包圍﹒案例者气勢凶凶地闖進來﹐拿著槍對准我們說﹕“不許動﹗”﹒緊接
著開始大搜查﹐把圣經書籍完全沒收﹒說“全范圍教會是邪教”﹒當場三十多
人被抓走﹐嚴嚴看守﹒第二天審問我說﹕“這些書是你帶來的嗎﹖”我說﹕
“這書對人民沒有危害﹐也不反對共產党﹐為什么不能看﹖”他們說﹕“外國
信仰自由﹐中國是無神論﹐所以不能看﹒”我終于明白﹐原來為執行‘中央下
來的文件’而逼迫的原因是怕中國人都信上帝﹒我說﹕“憲法允許信仰自由不
是個騙局嗎﹖”他們說﹕“不錯﹗”又說﹕“中國人信基督教是民族的恥辱﹗”
因此﹐他們就不住地咒罵上帝和基督徒﹒有的被打﹐被折磨恐嚇要判刑﹒但公
安人員實在找不出我們的罪來﹐強逼我們在他們寫好的“悔過書”上按手印﹒
卻不讓我們看“悔過書”的內容﹒他們說﹕“你們是‘邪教’﹐要放棄信仰﹐
以后你們再聚會﹐抓住就判你們每人三年﹗”把我們三天后才放我們﹒
在中國我們沒有信仰自由﹐我們沒有几本的人權﹒今天政府將所有不參加三自
的定為邪教﹐可能明天那些參加三自的而不按他們意愿行的﹐他們也會同樣地
對待﹒他們正在訓練巴力的先知﹐作迷惑和逼迫教會的工具﹒
這事發生時我想﹕完了﹐可能會被判五年﹐八年......大不了為主殉道﹒(因收去
的資料很重要﹒)但主對我說﹕“我帶你進去還要帶你出來﹒”后來、真的我們
被關了三天就釋放了......家里的同工鼓勵我們到國外去接受造就﹐將來更好地服
事神﹒但在我心里卻有個禱告說﹕“主你若叫我在去夏邑﹐主﹐我不怕逼迫﹐
我還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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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99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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