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陣子修理好的頭髮一下子又長起來,討厭。
好懷念從前清爽的短髮,不過一來本人相當討厭被錯認作男兒身,二來要打理短髮的時間實在不比長髮少,所以就此作罷。
忽然想起從前的瑣事。
話說香港人的GAYDAR(i.e. gay radar)極度不發達,對女同性戀者的印象只流於表象,舉凡外表粗魯、愛穿格仔恤、蓄短髮男人頭的女子,即被打入TB(tomboy)一族,永不超生。
而有一段時間我的造型也與地道的TB相當接近。
坦白說,早年的我惶恐被人點破身份,也不願朋友蒙上不白之怨,所以每次外出時,我都會表現出相當程度的拘謹。
(唔...所謂「拘謹」當然是相對平日不分男女愛與朋友們攬頭攬頸的我而言。)
情況總有例外,尤其是遇上某幾位相當頑皮的好朋友,外出時她們總愛繞著我的手臂不放:
「喂﹗唔好喇﹗俾人地誤會就唔係幾好喇﹗」
「哇﹗咩?我都唔介意你介意?」
「小姐呀,我費時你阻我搵食咋...」(其實呢句至係重點)
「車﹗我而家好失禮你咩?我肯拖你出街你執到喇真係﹗」
「.....」
(對住呢班又直又寸又牙尖嘴利又識左好多年又知道哂我D衰野既靚女朋友們,我仲可以駁嘴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