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社區工作

街道辦事處工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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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街道辦事處概覽

1. 架構及人事組織
	根據 Linda Wong, 1992, "Community Social Service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及作者的暸解,中國城市的行政架構如下:

		省政府(Municipal Government)
			|
		區政府( District Government)
			 |
		街道辦事處(Street Office)
			 |
	居民委員會(Residents' Committee)
		 |
	居民委員會轄下小組(Residents' Small Groups)

	而每個街道架構中,均設有黨組織,如居民委員會中,有所屬的書記及副書記
        ;此外,整個街道中,亦設有民眾組織,包括工、青、婦,負責全街有關工作。
	在某些街道,人事組織及架構頗為複雜,有所謂三頭領導,政、黨及企業(因為
        企業經濟常屬重要部份,撥出不少錢作為社區服務投資),但工作繁重
       ,街道辦事處除負責社會福利工作,還要肩負很多其他中央指派或街道工作(詳
        情將於下一節詳述),所謂一支針千幾條線,但負責人員不多,以某一街道來說,
        民政辦只有主任、科長及專幹兩位,其中一位專幹已調到工區,另外一位多從事
        出納工作,故實際上只有科長一名從事整個街道的實務工作。

       在各個居委會中,有主任、副主任及數十名委員,每三年換屆一次,由群眾選
       出,不過這批委員大多數出自基幹,另下設各實務小組,如治保小組、調解小組
       等,均各設組長、副組長及若干名組員,由義務基幹擔任。此外,街道還聘請一
       名專幹負責統籌及執行居委會的工作(某些街道會有兩名專幹)。至於基幹人數,
       則因居委而異,小則十數人,多則四十多人,均由退休人士自願參加。


2. 角色及功能
	
        一般來說,街道辦事處扮演了以小地域為基礎的鄰舍政府(Neighbourhood
        Government) 的角色,負有政治、經濟、行政和社會服務的功能。而街道
        辦事處亦肩負了相同的責任。
	
        在政治上,它負責聯繫黨和政府與居民之間的關係,透過政治教育運動和居民
        委員會的設立,由上而下宣傳政府政策,由下而上向政府部門反映居民意見。
	在經濟事務上,街道辦事處從街道企業之投資,以賺取足夠資金來建設街道和
        提供各類服務,兼且製造就業機會,以吸納過剩勞動人口,不過據知,出於人
        力成本考慮,街道企業工人多聘請外省勞工,以減低成本。而截至九六年二月
        為止,其自辦企業達九十間。
	
        在行政管理上,街道辦須執行政府各部門的政策,包括人事登記、市政管理
        (例如治安、環境、交通、衛生、清潔、綠化等)、地方選舉、財務管理、居民
        糾紛調解、婚姻登記、戶口登記,及計劃生育等。同時,亦須協助省及區政府
        執行工作,例如城市重建調遷計劃及為大型建設項目等籌集資金等。
        某些向來極負盛名的街道,會特別重視上述之行政管理項目。
	而作為最前線之政府組織,街道辦亦負責在所轄街區內提供各類型公共與社會
        福利服務,以及大眾文餘康樂活動。下文將詳細作介紹,此處不詳細描述。

	至於由街道辦指導之居民委員會,主要工作任務為協助維持治安、衛生及實施
        計劃生育。另外還須協助辦理婚姻和戶口登記,調解民間糾紛,以及推行社區
        福利服務等工作。

	總括而言,街道辦事處肩負之職能十分廣泛,而提供社區服務只是其眾多任務
        中一項小環節而已。相對於政治、經濟及行政任務來說,社區福利服務之提供
        較被放於次要位置,在街道辦事處推行工作的過程中,居委會肩負了協調居民,
        動員群眾參與的重要角色。


3. 社區服務工作概覽

	現以某街道作為一個典型,看他如何具備了各項民政辦要求的福利服務設施,茲
        簡述其現況如下:

a. 老人服務

i. 敬老樓或稱老人院: 為一座三層高獨立樓房,面積138平方米,床位15個,
   現有8名老人入住。原擬只收容街區內孤老,但據知,若入宿者願意繳付額外入宿費
   及每月雜費,便能安排入住。

ii. 老人公寓: 為一座五層高獨立樓房,面積288平方米,床位15個。由於每名
    宿友每月須繳付約人民幣八百元(包括人民幣600宿費及人民幣200伙食費),費用高
    昂,故現僅有5名老人入住。而入住者多為街的老人。

iii. 基干之家: 作為全街400多名基干的活動、學習、休息場所,面積55平方米。
     
iv. 居委會基干療養院: 面積約900平方米,設床位24個,屬老人渡假場地
   。目前主要由街道辦安排基干到此渡假。而其他非基干老人則未能享受此福利設施。

v. 老人復康中心: 將購置新設備。但將提供有償服務。

vi. 老人包戶組: 全街共有49個以居委會組織成立之老人包戶小
   組,成員基本上包括學生、志願者協會會員及基干,負責對散居孤老實行包戶服務,
   為其買煤、買米、打掃衛生、送醫送藥,並組織其到康復中心參力健康等活動。
  不過事實上,"包戶者"多為受助者之鄰居,照顧受助者多出於鄰舍互助,受助者之
  需要一旦結束,包戶者便會結束"服務",而不會轉介至照顧其他受助老人。

vii. 老人康樂興趣班: 包括合唱團、老人門球、太極拳、健身操訓練班等。

viii. 健康評估: 每月由初級保健中心(街內診所)舉辦老人健康講座,出席者約有百多
      位街內老人。

ix. 敬老月: 於每年舉行,期間進行各項大型敬老活動,包括祝籌宴等。

b. 殘疾人服務

i. 弱智、精神病人工療站: 原擬托收弱智及輕微精神病人22人。然而現
   今只有約七人托收於工療站,而其設立之用意,如今已主要是把精神病人集中處理,
   讓他們能按時服葯,避免精神病發,故工療站成員大多數為精神病患者,其日常工作
   主要是"撕紗士",但據悉病友並無多大興趣於站內工作,而"撕紗士"的工作亦無多少
   實質經濟效益,主要用以消磨成員之時間而已。

ii. 助殘服務小組: 基本上,全街的居委會都會組成助殘互相服務小組,自願為殘疾
   人義務服務。但運作情況未明,而據悉,包戶組只協助精神病患者,而傷殘人士則未
   能得到此等服務。

iii. 殘童日托服務: 從九五年九月發表之官方宣傳文件中,曾提及將於年底提供此項服
     務,但至今未曾見其真運作,情況未明。

iv. 其他; 發放殘疾人士助養金(每人三十元,助養一年)。此外,間中舉辦些
    殘疾人運動比賽,送暖關懷探訪等。

c. 擁軍優屬服務

i. 退役軍人安置: 退役軍人包括獲得街道安置,並安排於街道企業工作。

ii. 獎勵及津貼(額外)應征入伍青年。

iii. 設立擁軍優屬服務小組。


d. 青、少、幼服務

i. 托兒所: 四間,有嬰幼兒200人。

ii. 幼兒園: 共五間,托兒約600人。

iii. 少年心聲站: 提供功課及心理諮詢服務於街內青少年。

iv. 幫教小組: 由居委基干、專區民警組成,定時上門進行思想教育,了解情況。

v. 校外輔導: 由街文化中心組織學生課餘校外活動,而各居委亦會參予其中。

e. 便民服務
   
   幫助居民修理電器,代購煤氣、牛奶、尋覓保姆或臨時工人等。主要由街內
   各居委會負責提供,當中居委會收取手續費,作為居委會運作資金。

f. 義務服務
   
   成立"社區服務志願者協會",屬街內居民自我管理和服務的群體組織。
   據會章所言,成員乃志願參加,每月需參加活動一之以上,正副會長及理事等均由
   民主選舉產生,於各居委設協會分會。對孤老、孤兒、精神病者等提供無償服務;對
   特困人、重殘人、雙殘戶等則提供低償服務。據悉,此等志願者服務於八0年已經存
   在,只是到九四年才正式成立協會。而其成員目前有約有5千5百人,當中除了包括街
   區內企業職工、干部、居民、中小學生之外,還包括街道管轄之外的廣東藥學院及
   珠江醫院等軍民共建單位。
 
g. 其他社區服務

i. 衛生安全服務:初級保健中心,治安聯防隊、調解工作。

ii. 文化生活服務: 文化站(圖書館)、卡拉ok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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