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做一個100%的伴侶
是這樣的嗎?關於「伴侶」這兩個字,我開始對它的構造產生了興趣,原來,那個古老的傳說是真的,人真的是被分做一半的,於是,我們開始了尋找另一個迷失的自己的旅程。 「伴」--人之半,原來另一個人也是從我們身上分化出去的?還是應該說,要找到另一個符合的人,我們才能夠成為一個完整的人?就像那符契一般,必需兩兩相吻合,才能夠確定這就是同一片木片,於是,我們在尋找另一個「相契」的人?是要相契嗎?到底相契是什麼?假如是一片木片被剖為二,那一定是去尋找另一片能夠互補的木片,互補能夠算是相契嗎?在同質性與異質性的抉擇之間,我迷糊了…… 「侶」--兩個口口相連的人呀!你能夠去吻另一個你對他/她沒有感情的人嗎?有一個人告訴我,他有過四個性伴侶,然而只與其中一個是有感情的,那麼,另外三個?是妓女。那麼你吻她們嗎?不,任由她們擺佈。就像「麻雀變鳳凰」那樣嗎?要愛一個人能夠愛到吻他/她的地步,也是一種嚴格的試煉吧? 到底,要經過怎樣的試煉之後,我們才能夠知道,對方就是我們100%的伴侶呢?既成伴侶,有說不是100%的嗎?是呵!婚書代表的究竟是什麼?兩個同床的人就可以稱為伴侶嗎? 假如伴侶可以訂做,那麼訂做一個100%的伴侶該是每個人潛抑於心底的渴望吧?!然而,假如可以訂做,他/她還是個……人……嗎? 或許,100%只是一種--神話?
子真 亂想於1998.9.21晚 煎荷包蛋之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