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古小蝶
「啊……!」的一聲,劃破寂靜的讀腦室,我趕緊把透明罩掀開。戀蝶用手遮住重要部位,又驚又羞的看著我。我一陣欣喜,只有二十世紀的女人,才會在意這種事。
我似笑非笑的瞧著她,遞過去一只袋子,我知道她穿不慣現代的「形狀記憶變色纖維」,因此裡面裝的是胸罩、內衣褲和一件大紅色的連身洋裝,款式質料,全是百分之百的二十世紀。
她起身,背對著我著裝,由於才剛甦醒,手腳還不是很靈活,稍微拖久了一點,從著裝過程,已經發現了異狀,我又給她一面鏡子,她看了又看,端詳良久。鏡子裡的形象,比起記憶中的容顏,多了六年的歲月,少了一點點稚氣,多了一點點嫵媚,不知她發現了沒有?
接著她環顧整個讀腦室,瞧瞧探腦儀,看看培養箱,最後才把視線轉移到我身上……。她不像一般人,問一些:你是誰?這是那裡?我為什麼在這裡?之類的問題,只對著我嫣然一笑,說:「肚子餓了嗎?」
這就是戀蝶,你永遠猜不到她要做什麼?
牽著她柔滑的手,穿過漆黑的實驗長廊,坐上車,設定自動駕駛,往城西行去。如此慧黠的女子,很難瞞住她太多事;所以車子剛啟動,我便告訴她說:「這裡是國家科學院生化所,由於你生前曾簽下同意書,所以我老實不客氣的用你的腦袋作實驗;先用你的腦蓋骨細胞複製軀體,放在培養箱中加速培養至成人,再用新發明的探腦儀,將你原來大腦裡的記憶完整複製到新軀體內的腦袋。於是,你又活回來了!」她專心聽著,並沒有表現出太多的意外和不可置信,似乎剛剛從讀腦室,就已看出不少端倪。
接著我遞給她一張身份証明,說:「花戀蝶已經死了,六年前,她的軀殼在幾十個人面前火化成灰,倒在一座廢水庫的湖面上;如果你用花戀蝶的名字與那些故舊相見,準會把他們嚇死……。現在開始,你必須過另一種人生。古小蝶是我幫你取的新名字,如果不喜歡可以換;但如果你日後遇上老朋友,必須假裝素昧平生;他們自然會懷疑你可能是花戀蝶自幼失散的雙生姐妹,正巧你是孤兒,沒人能証明你不是。」
她看著身份証明上的資料,說:「如果我不小心說出真象呢?」
「那恭喜你!你將成為世界名人,紅的比二十世紀的瑪麗蓮夢露還離譜。不斷接受記者採訪,愛慕的信,塞滿硬碟的空間;整形美容、窈窕瘦身和化妝品的廣告商,捧著大筆的現金,等著你簽約……。當然也不免有些小小的困擾,比如說,橫行近百年的狗仔隊,會設法在你的房間、浴室、工作場所和你常去的復古街上,裝上無數的隱藏式攝影機,記錄你的一舉一動。接著會有好事者去探討你的死因,連傻蛋也被吵得熱烘烘;還有人會去挖掘你的童年,至少會有一百對自稱是你父母的人要求和你做
DNA比對。只要你一上街,就有人指指點點,友善一點的只是要求跟你合照,但難保不會有些變態的男子衝到你面前,大跳脫衣舞……。成名就像吸大麻,剛開始會覺得飄飄欲仙,全身舒泰;等藥效過去,那種空虛與落寞才是漫長而真實,無論做什麼事,都變了味……」她目不轉睛的瞪著我,等我眉飛色舞的說了一大段,似笑非笑的說:「夠了!你在嚇我嗎?怎麼都不提你自己會怎樣?」
「我的下場更慘,除了成名所帶來的不便外,全是麻煩。首先,世界科學紀律委員會跑來調查,然後給我扣上一頂帽子,罪名是未經核准,擅自進行有違科學倫理之實驗。於是我這個國家科學院生化所主任,諾貝爾獎的準得主,最年輕的國家研究院院士,就要被拿掉一切頭銜,失去舞台;往後的人生,只有天天到傷心酒吧買醉,憑弔往日雄風……。我做錯了什麼?只不過發明了一種可以讀取記憶的讀腦儀,不小心看到一個女孩的記憶,覺得她很可愛,不該那麼早就香消玉殞,忍不住使用科學的手段,讓她再重生一次罷了。」
「你偷看了我的記憶。」她語氣透露出些許的不自在。
「這不算偷,看一個死人的日記或回憶,並不違法。何況我若不先檢查一遍,怎麼知道你適合作我第一次實驗的對象?」
復古街到了,午夜十二點多,這個地方依然充滿活力。我們走進一間復古酒吧,點了幾樣小菜和生啤酒,戀蝶繼續問說:「你看了多少?」
「不少,包括你和傻蛋那段往事……你還恨這個人嗎?」
「為何要恨?……」提到傻蛋,她平靜的語氣開始有了變化,幽幽說道:「聽他說要分手時,我的確難過的生不如死;於是任性的騎著小綿羊,不顧夜色,往山中湖全速前進。可是我從沒想過要自殺,不管他怎麼對我,但我知道他還是愛我的,如果我死了,他……不知有多傷心!」
這個戀蝶,竟然沒有絲毫恨意!我苦心怖下的局,就這麼落空。
說也奇怪,我並不覺得惋惜,當初一時衝動擬定的計劃,現在看來破綻百出。而且早在再生實驗進行至一半時,我每天沈迷於窺探記憶的樂趣之中,報復的念頭早在不知覺中淡了。但我還是想知道修改的部份有沒有成功,問道:「那你還愛他嗎?」
她怔怔的說:「你說已經經過六年了,但對我來說卻像是昨天發生的事,他曾經在我的記憶中有那麼重的份量,但我的心好亂……;總覺得他變得既熟悉又陌生,好像找不回昨日那種強烈的愛意……,我想見他,又怕……」
「你不用擔心,你走了以後,吳平林因為一次意外事故,腦部受創,得了選擇性失憶症,忘記許多往事,包括你。我懷疑他是假裝忘記,因為他身旁有個善嫉的情人,所以不敢承認往日情。如果你還恨他,咱們就去鬧個天翻地覆;否則就見個面,說幾句不相干的話,從此不再瓜葛。」
這是我早先準備的一番說詞,因為我只能把吳平林植入戀蝶的記憶中,卻無法將戀蝶植入吳平林的記憶中,只好這樣解釋。
第二天晚上,我帶著戀蝶去吳宅拜訪,吳平林和我住在同一社區,這個傢伙什麼都要比,他的房子比我晚一年落成,但無論氣派還是格局,都要比我的還強一些。
曼清開門時,身上還套著一件清潔地板用的防塵布;吳平林真不懂得憐香惜玉,偌大的房子,竟然全靠曼清一人打理,連個居家型機械人都捨不得買。我們突如其來的造訪,令吳平林有些驚慌。
我說戀蝶是我同母異父的妹妹,替他們引介。戀蝶怔怔的盯著吳平林,想把他和記憶中的情人連在一塊,看得吳平林十分不自在,兩眼亂瞟,低著頭不敢直視她,彷彿真的曾經對不起她。
四個人坐下來閒話家常,慢慢的分成兩組;曼清博學到令人感到恐怖的地步,對二十世紀的事物知道的竟不比戀蝶少,兩個萍水相逢的女人,愈聊愈是起勁;反倒是兩個多年老友,有一句沒一句的,講一些無關痛癢的東西……
接下來的日子,戀蝶經常來這裡串門子,找的不是吳平林,是曼清。為什麼吳平林不干涉,幾次想去質問他,卻忍住了。
我在住處留了一間房間給她棲身,為了讓她完全放心的住下來,幾乎每天晚上都會帶不同的女人回來。在一陣狂歡後,熄盡臥室的燈光,黑暗中,總感到無比空虛。
過了十幾天的某個夜晚,我在外頭獨自喝了一些酒,俟蹭著走回家,不見戀蝶,一股落寞,忽然襲上心頭;於是我跑到吳平林家,門一開,赫然見到兩個女人正在長椅上相互擁抱,探索著彼此的紅唇。不知怎麼,心中突然竄起一股無名火,我撲向曼清,抓住她的頭顱使勁搖晃,她的臉扭曲的厲害,四肢無助的在半空中劇烈晃動,卻不知要把我推開;戀蝶被這景象嚇著了,死命的鎚擊我的肩背,大概是醉的太兇,竟渾不知疼;她掙扎的越猛,戀蝶打的愈重,我就搖的愈兇……
突然喀咂一聲,曼清的頸子竟然斷了,整顆頭顱還留在我手上,顏面變形的厲害,看起來十分猙獰;更駭人的是她的軀體,仍繼續舞弄著四肢,像恐怖虛擬實境裡張牙舞爪的無頭獸,不停的上下搖晃……。我重重的拍打腦門,一顆晶片從頭殼裡掉了下來,才停止了舞動。
我的酒醒了,轉頭看看戀蝶,她似乎被嚇呆了;瑟縮在牆角,無助的看著曼清──這個東西……
很快的,戀蝶恢復了正常,兩眼冷冷的看著我,動也不動;我也看著她,卻不知該說什麼?這麼多天下來,她什麼都知道了……,我希望她罵我,或是像我剛剛對曼清一樣的對我,甚至去告我;就是不要這樣,像個陌生人似的看著我……
空氣中飄著一種死寂的沈靜,不知過了多久,她移動了腳步,頭也不回的走了。我正猶豫著要不要追她回來,這時吳平林卻跑了回來,他看著曼清的屍體,有點頹喪但並不吃驚。可憐的吳平林,他惱人的怪病還沒能治好!
他把曼清的頭顱和身軀扔到地上,在我身旁坐了下來,一手拾起晶片,一手從口袋裡掏出一只搖控器,說:「這個生物晶片裡,有九十六種主程式,從同性戀牡羊
A到異性戀雙魚O都有包括在裡面;我給蘇曼清選的是處女B,只要按下0106B,就設定完成,她還有57種微調程式,你那麼久都沒發現異狀,是因為我每天更換微調程式,讓你以為她是一個善變的女人;你妹妹小蝶比你還敏銳,我只好每隔一兩個小時微調一次。」「為什麼連小蝶也騙?」
吳平林笑著說:「因為嗜好,大家都在背後叫我科學怪人,總要有一些特殊癖好吧!」他把手伸進曼清體內,取下一片碟片,放到虛擬實境放映機上,戀蝶突然出現在眼前,柔柔的看著我們……原來曼清的雙眼,正是虛擬實境攝影機。
吳平林說:「我每發現一個令人心動的女人,便派一個智慧型機器人去和她談一場戀愛,於是我經常有虛擬實境可以享受,你看這情境弄的如此逼真,好像小蝶正溫柔的和我談心,由於這是真人實景所拍,而非職業演員,因此我很容易就把自己溶入在情境之中,你以為我找不到情人,其實用這種方式,我已經轟轟烈烈的愛過好多回!」
看著這個傢伙,真不知該斥他瘋狂還是變態,但我始終沒罵出口,只說:「恭禧你!比外界的傳說提早了好幾年開發出這種智慧型機器人,馬上可以名利雙收了。」
「外界傳言沒錯,但說的是「擬真型機器」,而非這種「智慧型機器人」。這種機器人雖然完美,但沒人會買,現在發表也沒有用。想想看,如果你早知道蘇曼清不是真人,還會對它有興趣嗎?
因此它沒有伴遊功能,但如果要做事,成本比它還便宜好幾倍的居家型或專用型機器人,已綽綽有餘。所以這種機器人市場價值不高,只不過是下一代「擬真型機器人」的前身。」
「我大概明白。像我老爸,晚景孤寂,我想送他一個有伴遊功能的機器人,如果送的是曼清的話,得每天給它微調,否則它會在特定的時機作特定的事,很快就會被他發現。但如果有『擬真型機器人』的話,即使永遠不作任何調整,也不怕被揭穿。」
吳平林點頭,說:「說來容易,其實難度相當高;其中最難克服的是『亂數程式』和『遞變程式』。所謂『亂數程式』,是模擬人類暫態的變化;昨天還快快樂樂,今天卻莫名其妙的心情鬱悶;上一分鐘還對你甜言蜜語,下一分鐘卻扳著臭臉。但又得控制它的不穩定度,絕不能讓它不穩定到變態或瘋狂的地步,變成了殺人魔或強暴犯。至於『遞變程式』,則是摸擬人類穩態的變化,讓機器人有學習的功能,會因外界的環境,而逐漸改變它的思想或部份性格,而不是始終食古不化,永遠不變的倔強者。」
我嘆了一口氣,說:「希望你能開發成功,或許日後我們都用得著。」
L.鸚鵡
戀蝶走了,好像又在這個世上消失了。我每隔幾天就會想到復古街走一趟,看看能否碰見她,卻是一次又一次的落空。半年後的一個下午,我又來到了明星咖啡屋;一進門,竟見到了王安志,一個人孤零零的在賴魅客座上發呆,我在他對面坐了下來,他才發現了我。
看著他吃驚的表情,我說:「看你魂不守舍的,……等情人嗎?」
他一聽到這個字眼,表情有點愁苦,說:「是情人沒錯,可是她……永遠……不會再來了。」
他說的是戀蝶嗎?我作出疑惑的表情,想聽聽他的敘述。
只聽他娓娓道來:「七年了……,七年前的今天,我們在這裡第一次約會,她就坐在您現在坐的地方,指著桌上的詩,一首一首的教我,怎麼欣賞自由詩,怎麼玩味人生。現在回想起來,好像是昨天才發生的事。……她是一個很好的女孩,好到我始終覺得我配不上她。我們談了半年的戀愛,那是我人生最快樂的半年……」
「半年,可算是馬拉松級的愛情了,還有什麼好怨的?莫非她移情別戀的太突然?」
他重重的搖頭,說:「她是一個復古迷,一開始就與我約定,要遵守古法,一輩子相愛到底,永不分離。原先我也認為不合常理,但一見面後,我就告訴自己,若能和她廝守終生,可比什麼都快樂。」
「這女孩可真魅力十足,讓你一見鍾情,馬上陷入。」
「其實我早就喜歡她了,為了多看她幾眼,特別去選修原本沒什麼興趣的舊詩欣賞,結果第一堂課教授第一個就點名問我為何選修這門課,我不好意思說出真象,只好說是為了日後甄選研究所才選的,差點犯了大錯。
我知道從來沒有人追到她,當然不敢妄想,只要上課時能偷瞄幾眼就心滿意足。所以當她第一次現身在我眼前,表示要和我約會時,我的心樂的快跳出胸口,整堂課腦子嗡嗡嗡的胡思亂想,根本不知道教授在講些什麼?」
他繼續黯然的說:「本來以為真的可以和她共渡一生,但無論是我的家人還是朋友全都反對!有的說:這只是二十世紀的童話,不可能實現,抱著這種態度談戀愛,十分危險;我哥說:這個時代,哪個人不是談十幾次戀愛,這樣的人生才是完整,她憑什麼剝奪這種天賦人權?我知道他們都是怕我陷得太深,以後會沒有再愛的能力;我媽尤其激烈,她只有我一個親生兒子,不想讓我冒險。」
「所以你慢慢動搖,決定和她分手。」
他搖頭說:「就算有那麼一天,也該是她先對我厭倦,而不是由我拋棄她。但後來我參加了本所主辦的暑期生化科學研習營;恰巧那時候您就是班主任,瀟灑倜儻,妙語如珠,以十足自信的語氣告訴我們未來基因工程的可能發展;全班的女同學都被你迷住;和你比起來,我顯得平凡到可憐的地步,像你們這種人,才是她終生廝守的對象。又聽說如果只和一個單一對象談戀愛,最好不要超過半年,否則一旦分手,會有相當大的後遺症。我不想害人害己,終於下定決心,主動作個了斷。」
他喝完整杯苦冷的咖啡,又說:「我第一次在
E-mail暗示,她的反應就很強烈,大老遠跑來找我,於是我再也沒有勇氣和她正式提出分手的要求。但這樣拖下去也不是辦法,就有同學獻策,請他以前的女友陪我合演一場戲。我覺得不妥,但他們說:只有這樣,才是真正的拯救她,讓她澈底醒悟──這個時代,不可能有人願意陪她玩海枯石爛的愛情遊戲……我一點也不喜歡那個學妹,起初我們好說歹說她都不肯配合,後來有人說:『能把花戀蝶唯一的男友搶走,可是大出風頭的事。』她竟爽快答應……」
「花戀蝶──這名字倒挺有詩意。」
「她是個孤兒,連自己該姓什麼都不知道,很迷二十世紀的文學作品,十六歲時看到一首自由詩,描述二十世紀東方女子被動式的愛情,很受感動,便用這首詩的的標題,為自己取了一個全新的名字。」
他短暫的微笑,又恢復了感傷的陳述:「本來以為她發現之後,會像二十世紀愛吃醋的女孩一般,找我興師問罪、大發脾氣,我便趁勢和她說個清楚。沒想到她卻裝作沒事一樣,反而對我更好,看著她隱藏在歡笑中的落寞,只有使我更加難過,好幾次打算放棄,但親友們一直和我打氣,都說這種事一旦做了,就不能半途而癈。
於是我們決定給她更強烈的刺激,我心裡暗自發誓,如果這次還沒能把她給氣跑,我要跪在她面前請求原諒,今後無論人家怎麼說,我都要永遠守著她……」說著說著,語氣漸次哽咽。
「那天是我的生日,我找個理由回絕和她一塊慶生,她心裡難過,我們猜想她可能會來這裡,所以我帶著學妹先到這裡等。
她果真來了,一開門就見到了我們,在學妹的催促之下,我終於鼓起勇氣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看著她絕望的眼神,拖著腳步,緩緩的走出那扇門;我整個人癱在沙發上,一顆心空落落的,完全無法思考!但傷心還沒結束,當天晚上,我接到消息,她在一條通往山中湖的路上,摔落山谷而死……」說到這裡,已是眼鼻濕潤,我遞過去兩張面紙,他擦了一下,又說:「第二天,有人叫我到她房間拿一樣東西。我穿過宿舍人牆到了她的寢室,裡面擠滿她的朋友;這個時代,不管我做了什麼,都沒有人會罵我薄情,即使是老古板,也只是淡淡冷冷的看著我。
突然,我聽到有人在叫『傻蛋……傻蛋……』,我以為戀蝶回來了,這個稱呼是她的專利,而這聲調也跟她好像……接著一個女同學拿出一個鳥籠,裡面有隻鸚鵡,附上一張紙卡,寫著:祝傻蛋生日快樂──小蝶。
我接下那只籠子,一雙腳沈重的再也站不穩,跪落地上,緊緊的抱著籠子,心都碎了!只聽那隻鳥還不停的叫著『傻蛋……傻蛋……』
看著這個滿臉鬍渣的成年男子,在這公共場所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淚,隨口安慰:「人死不能復生……」話剛出口,馬上覺得這句話真是既蠢又老套,只好繼續靜默。過了一會,他稍稍平靜,兩眼無神的望著前方,又說:「我想忘記這回事,給自己一個新生活,連名字都改了,但辦不到。
從那天起,我變得與世隔絕,連逛街都怕,怕看到二十世紀的建築、二十世紀的復古車,更怕看見復古妝扮的女子,因為任何二十世紀的東西,都會讓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她,緊接著就是一陣撕心裂肺的痛……
我不再作生日,因為我的生日就是她的忌日。我把她的骨灰撒在一座癈棄的水庫裡,用石板幫她刻一個古墓碑,立在一株梧桐樹下;每到那天,便帶著一藍她愛吃的鮮果,循古禮給她燒香拜祭。
還有每年的今天,是我和她第一次約會的紀念日,我都會訂下這個位子,喝著又甜又苦的咖啡,回憶我和她相處的點點滴滴。這都是我欠她的,再難過也得來……」
聽他說了這麼多,不知不覺的心軟起來,脫口說道:「王安志,還想不想學複製工程?」
他眼睛亮了起來,直說:「要……要……要,不管有多艱深,我都要學會!」他一進本所就嚷著要跟我學複製技術,求了幾次,都被我冷嘲熱諷的趕了回去,這次聽我主動提起,有點受寵若驚,連說了三個「要」,就怕我反悔。
「從明天起,我會把我所知的毫無保留的教你,這門學問,其實也沒那麼深奧,只要你用心,用不著兩年的。」
他興奮的站了起來,緊緊握住我的手:「謝謝您,主任……謝謝!」
這傢伙莽透了,黏在手上的鼻涕還沒擦乾,就這麼包了過來!
M.Ending
又過了一陣子,一個週末晚上,我獨自到山頂一棟新買的復古別墅渡假,房裡沒有什麼現代的娛樂設備;我泡好咖啡,靜靜的坐在搖椅上發呆,門鈴響了,我開門,是小蝶!好久不見!
「江大哥,好久不見!」
她不是一個人來,身旁還有一個女子,我招呼她們進房,她替我們介紹彼此。這女子白白淨淨,說起話來柔柔細細,一付溫柔嫻靜的模樣,小蝶叫她嫻姐,也是一身復古妝扮;舉手投足間,和小蝶有種令人羡慕的默契。
才介紹完,她就不安份的梭巡屋內的擺設:「這裡好棒,從外觀、內裝到傢俱、飾物,全是二十世紀。」
我笑著說:「這是我祖父留下來的房子,大部份的東西都是現成的,我只是稍加裝潢整飾而已。」
她淺淺一笑,像個古物專家,一一品評屋裡的擺設。說這個櫃子是1970年代的紅槐,那個藤椅是1990年代的南洋藤……,在一個掛鐘前駐留良久,說「這個掛鐘最有趣了,每到整點,就會胡亂敲打一陣,好像在責備你,又浪費掉一個鐘頭。……這是在復古街買的吧!開價貴的很,我和老闆磨了快半個月,還是沒成交,後來他說被一個有錢人買走了,半毛錢都沒殺。」
我又笑著說:「我就是那個財大氣粗的凱子,只要看上了眼,明明知道老闆獅子大開口,也二話不說的買下來。」
「害我們的餐廳找不到合適的鐘!」她白了我一眼,掏出一張舊式名片:「我們的復古餐廳,下週六開幕,有空的話,一定要來喔!」
我接下名片,上面寫著餐廳的招牌,叫「
Remember」,地址就在城西復古街上。我做出一付無奈的表情,嘆道:「看樣子,我這具掛鐘是保不住了!」她曉得我拒絕不了她。她笑了一笑,說:「我來這裡的目的,可不是要討掛鐘的,還有更麻煩的事要拜託你呢!」說完,給嫻姐一個微笑,便把我拖進書房。
「我看到真的傻蛋了!」關起門的第一句話,就讓我嚇了一跳。
「什麼時候發現的?」
「其實我一見到吳平林,就知道不對了,只是剛開始時腦子亂的很,一直有另一個影像不斷的冒出來,分不清真假。」
我嘆口氣說:「他在你的記憶留下太深刻的痕跡,在進行覆蓋時,我怕把你的腦子燒壞,不敢加太大的能量。顯然探腦儀,還不夠完美。」
她語氣仍平靜,幽幽的說:「後來,我查到了他的資料,用望遠鏡在遠處偷偷觀察,才確定他就是傻蛋。他比以前瘦了,憔悴許多。」
我點頭,說:「我也發現了他,是我研究所裡的一個研究員,換了一個名字,而且……對你念念不忘。」
「我知道,可是我已經……不是以前的花戀蝶……」
「對不起!」我等她來罵我,已經等的很久了。
她拭去眼淚,並沒有罵出口,只說:「江大哥!幫我照顧他好嗎?」看著她晶瑩的眼眸,我無法拒絕的點了好幾次頭。
像是放下心裡的一塊石子,她吁了一口氣,說:「剛開始時,我很生氣,怪你把我改的亂七八糟。慢慢的,我才明瞭,你這麼做,除了實驗的目的外,也是為了要保護我,你怕我又會被傻蛋再騙一次,所以用一個很奇怪的男人形象,把他換掉;這樣還是不太放心,乾脆把我改成同性戀。遇上了嫻姐之後,我才知道,對同姓戀而言,所謂堅貞永恆的愛情,並非神話。」
「那是因為同性戀一開始發展時,就是以最前衛的方式離經叛道,要怎麼愛全憑自由,完全不受固有社會規範的拘束,所以經過了一百多年,他們的愛情觀,反倒沒有太大的變化。」我剽竊一份社會學的論述,以掩飾自己的心虛。
小蝶點頭同意,又說:「不過我們有個最大的缺憾──無法擁有屬於自己的小孩。……江大哥……」她睜大眼,晶亮晶亮的瞧著我。
我的心噗噗跳著,如果是她要借種,我無條件答應;如果是那個嫻姐,對不起,我的精子可不是實驗品,不找沒感情的卵子。
「我和嫻姐想要有自己的小孩,拜託你把我們的基因混在一起,用隨機的方式產生一個新生命,只要健康就好,不必特別的篩男選女或刻意的控制品質,胚胎形成,立刻植入嫻姐體內,十個月後自然生產;兩年之後,再做一個,換我來懷孕。」
「你怎麼知道我辦得到?」我鬆了一口氣,卻也失望。
她笑著說:「如果江原辦不到,大概也找不到第二個人了!」
「這是同性生殖,理論上可行,技術上還沒有人做過,我可不敢打包票。」我暗地嘆了氣,就是狠不下心來拒絕她。
小蝶燦爛的笑,紅唇在我臉頰上輕輕點了一下,說:「我知道你行的,以後這兩個小孩,會很幸福,有兩個很愛他們的媽媽,和一個可愛的乾爸爸!」
兩個女人又亂了一陣子才走,我送到門口,看著她們親蜜的牽著手,慢慢消失在夜色中。星空燦爛,我忽然想起那段詩句:「……在浮光漾漾中淡出,又踏星輝而來。」
我恨透了這首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