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兒子學習
生命對我而言,從來就不是一座水晶的階梯。——斯登﹒休斯
我兒子丹尼爾從13歲就開始對衝浪充滿狂熱,每天上學前放學後,
他就穿上濕的泳衣,劃到衝浪線外,等著接受挑戰。有一天中午,他對衝浪的熱愛受到了考驗。
救生員在電話中對我先生麥可說:"你兒子發生意外了!"
"情況有多嚴重?"
"不大好,當他衝浪衝到浪的頂端時,衝浪板的尖端正對他的眼睛刺過來。"
麥可趕快把丹尼爾送到急診室,然後他們父子就被轉到整形醫師的辦公室,
丹尼爾眼睛旁至鼻樑的地方縫了26針。
當丹尼爾的眼睛在縫針時,我在飛機上,正結束演講準備飛回家,
麥可父子倆離開醫院後就直接把車子開到機場,他在門口和我打招呼,告訴我丹尼爾在車內等我。
"丹尼爾在車內?"我問道。我記得當時我想到那天的海浪一定不小。
"他發生了意外,但他會好起來的。"
對一個必須經常旅行的職業婦女而言,最糟的惡夢成真了,我快速向車子奔去,以致高跟鞋的跟都斷了,
我打開車門,帶眼罩的小兒了俯身向前,對我展開雙臂,哭著說:"哦!媽媽,我好高興你回來了!"
我在他的懷裡啜泣,告訴他當救生員打電話來,而自己卻不在時那種內心的自責與難過。
他安慰我說:"媽,沒關係的,反正你又不知道怎麼衝浪。"
"你說什麼?"我問道,真地被他的邏輯槁混了!
"我很快就會好的,醫生說我8天後就可以再下水了!"
他瘋了嗎?我原本想跟他說35歲以前都不准再靠近水,但相反的,我沒有說,
只祈禱他能永遠忘記衝浪這回事。
接下來7天,他一直要我讓他再回去衝浪,第八天我堅決地跟他說了第一百次"不",
他卻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把我打敗了。
"媽,你不是教我們不能放棄自己所熱愛的東西嗎?"
接著他拿給我一件東西以便收買我,那是一首蘭斯登﹒休斯(Langston Hughes)的詩,
詩框在畫框裡。丹尼爾買下來,"因為這首詩讓我想起你。"
母親致愛子
孩子,我要跟你說:
對我而言
生命從來就不是一座水晶的階梯
上面有釘子
還有碎片
樓梯的木板也支離破碎
地板上也沒有地毯
空蕩蕩一片
但我都一直往上爬
有時到達了,落腳了
有時轉彎
有時在黑暗中摸索前進
四處一片漆黑
所以,孩子,你不要回頭
也不要坐在階梯上
就只因為你發現很難走下去
你不能一蹶不振
因為親愛的,我還要繼續走下去
我還要往上爬
生命對我而言
從來就不是一座水晶的階梯。
我屈服了!
那時候丹尼爾不過是個熱愛衝浪的小孩,現在他可是身負重任的成人了,
他在世界職業衝浪選手中排名第二十五。
我在遠方的城市教導聽眾一個重要的原則,而就在我家後院,
我受到了這個原則的考驗,這原則就是"熱愛某種東西的人會擁抱他們所喜愛的,而且從不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