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盈盈台北二十六日電) 民主進步黨總統參選人陳水扁今天提出「九二一震災災後處理建議方案」,建議死亡者每位發放救助、慰問金新台幣兩百萬元、重傷者每位八十萬元,房屋受損不堪居住者每間發放一百萬元。
民主進步黨中央今天邀請專家學者舉行「九二一震災災後處置諮詢座談會」,陳水扁在會中發表災後處理建議方案十點主張如下:
一、死亡者每位發放救助及慰問金兩百萬元,重傷者每位八十萬元。
二、房屋受損不堪居住者每間發放一百萬元。 (行政院方案有全倒、半倒區分,難道半倒還可以住人?地震受損房屋,因地基移位、結構破壞,已有危險,經專家技師鑑定不堪居住者應一律補助。)
三、災民的臨時安置,應集中建築及營造界力量,於一個月內在受災區建造組合屋至少一萬五千間,解決災民臨時居住問題;災民可另選擇租屋,租國宅者一律免租金,向民間承租者,租金補貼每人每月五千元,不限口數。
(主要受災區大部分是農業鄉鎮,多數受災戶因工作及人際網絡關係,安土重遷,較無意願離開家園;且受損嚴重區域大半房屋毀損嚴重,根本無屋可租,因此臨時安置以組合屋為最切要。)
四、災民住屋的重建,不論選擇就地重建、購買國宅或民間成屋,皆由政府提供三十年的無息貸款,金額以三百萬元為限,為減輕受災戶的財務負擔,前十年不攤還本金。
五、受災房屋因地震毀損不堪居住,其原有房屋貸款的現欠餘額,全部由政府編列預算吸收。 (受災戶房屋已不存,損失慘重,那有能力再繳清貸款,若由銀行承擔也不公平,因金融危機銀行經營艱困,且民營銀行無法強制。)
六、災區通訊及主要對外聯絡幹道交通,一週之內修復完成;災區水電應儘速供應,自來水匱乏期間,可尤其他縣市支援。
七、結合公私立醫療資源,有計畫設立醫療站或巡迴醫療隊,負責災區民眾醫療與保健工作,費用由政府支付。
八、由政府與民間團體合作,優先處理災區孤兒、孤獨老人與破碎家庭問題,包括輔導認養、寄養、照護與家庭扶助等。
九、災民就學一律從寬處理,殘破校園未修復前,協助另覓教學場所。
十、邀請心理專業人員與社會工作人員組成團隊,赴災區協助災民心理重建。 8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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