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第七課 電 話:9322634轉270 承辦人員:陳惠婉 申請程序:直接向衛生局申請 應附證件: 書 表 或 文 件 名 稱 取 得 方 式 及 說 明 一、申請書乙份(加蓋私章)。 向本局索取 空白申請書(A4報表紙)(P110406) 申請書填寫範例(A4報表紙)(S110406) 二、繳回原領執業執照。 營養師自行提供 三、營養師證書正本(加蓋註銷業態 營養師自行提供 章後發還)。 四、服務機構核發之離職證明。 營養師自行提供 處理期限:四天 申請方式:親自或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