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隧         道          【】  【】                              【】  【】            TUNNEL            【】  【】                              【】  【】                              【】  【】        第 一 百 四 十 五 期         【】  【】                              【】  【】【】【】【】【】【】【】【】【】【】【】【】【】【】【】【】【】       2001.01.20                (sd0101a)  ÷÷÷÷÷÷÷÷÷÷÷÷ 本 期 目 录 ÷÷÷÷÷÷÷÷÷÷÷÷   编者的话 1、辩驳诘难 何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郭罗基· 2、评头品足 乌托邦之春节联欢晚会             ·王 怡· 3、研究讨论 逐层递选制与民主制:          解决西藏问题的方法比较(上)       ·王力雄·        中国改革的经验教训              ·秦 晖· 4、聚焦报道 三峡库区开县的“二次移民”紧急求救     ·三峡探索· 5、书与书评 思想家和烈士——《遇罗克与出身论》序     ·徐友渔·  ≈≈≈≈≈≈≈≈≈≈≈≈≈≈≈≈≈≈≈≈≈≈≈≈≈≈≈≈≈≈≈≈≈≈  《隧道》是中国大陆第一份以电子邮件连锁传递的自由杂志,宗旨在于打破当  前大陆的信息封锁和言论压制。欢迎运用任何手段进行非商业复制和传播,欢  迎推荐亲友订阅本刊。  欲订阅者需通过本人E-mail直接与我们联系,请寄:     get_tunnel@dr.com  您对杂志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或者是投稿或推荐稿件,请寄:     to_tunnel@dr.com  发送杂志的地址可能变化,不必奇怪。          ≈ 感谢进行非商业复制和传播 ≈  注:为了节约传输量,我们采用文本格式,建议使用编辑软件调整字行后阅读。  ≈≈≈≈≈≈≈≈≈≈≈≈≈≈≈≈≈≈≈≈≈≈≈≈≈≈≈≈≈≈≈≈≈≈ °编者的话°   大约一年前,借着美国科技股金融市场的上升势头,中国大陆的网络出版业 经历了突飞猛进的扩展,网上言论也在一个短暂的时期里,享受到自89年以来 从未有过的自由和活跃,似乎《隧道》这样的刊物已经可有可无。如今,随着科 技金融市场的萎顿,以及中国大陆有关网络言论“颠覆罪”法律的出台,没有人 会再象去年春天那样乐观。   因此,《隧道》又和大家见面了。为了说明《隧道》的宗旨并不在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本期所选第一篇文章就是郭罗基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的法理辨析。类似的问题,王力雄在讨论西藏困境时也有所涉及。这里有必要说 明,《隧道》的宗旨一方面在于为严肃的作者提供认真思考和辩驳讨论的园地, 另一方面,是为严肃的读者提供信息提供机会,以了解在当代中国被迫回避的话 题,了解当代思想界在面对中国时被迫沉默、被迫忘却的艰难探索,以使我们对 扼制思想的现实保持警惕,避免陷入无意识累积的思维惰性,也帮助读者保持质 疑的习惯和思考的训练。   也因此,《隧道》比以往更需要网友们坚持不懈的支持。请有时间上网、有 条件接触各种稿源的朋友们,积极推荐质量高、思考严肃、文风活泼的稿件,也 请有意的作者,选择自己喜爱的固定笔名,积极投稿,让《隧道》艰难传递的光 明与声音,成为大家思考时的最佳伴侣。 【】              【】              【】 °辩驳诘难°         ◆ 何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                              ·郭罗基·   1979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2条规定,“以反革命 标语、传单或其他方法宣传煽动推翻无产阶级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反 革命宣传煽动”罪,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要分子或罪恶重大的判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本身十分含糊,法律的执行更是漫无边际。中国官方 的舆论认为,发表“反革命言论”,就是“反革命宣传煽动”,就可以定罪判 刑。实际上,凡是不合官方意志的演说、文章、大字报,都可以被说成“反革 命言论”。这一罪名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   世界各国的法律,就连社会主义的始祖苏联在内,都没有“反革命”罪。 刑法上规定“反革命”罪,完全是“中国特色”。过去国民党的刑法和後来共 产党的刑法都有“反革命”罪。革命和反革命是政治概念,不是法律概念。革 命只是发生在历史上的一定时期,革命过去了,也无所谓反革命。根据短暂的 革命和反革命的对立制定长期有效的法律,是根本不科学的。而且,“反革命” 这一概念又是不严密的,可以是反对革命的行为,也可以是反对革命的思想和 言论。“反革命”概念的不确定性,为镇压言论犯、思想犯、政治犯提供了方 便。经自由知识分子的一再反对,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废除了“反革命”罪,相应地也取消了“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新刑法确立了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 律实施”罪。如果确实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等,是有罪的。但现在又用 这一条法律来判处呼吁政治改革、要求实行民主的言论为有罪。改变了法律条 文,没有改变法的精神;新刑法的执行,结果和以前判处“反革命宣传煽动” 罪完全一样。   犯罪是一种特定的行为,必须具有危害社会的结果。思想和言论不可能构 成犯罪。“宣传”是属于思想和言论的范畴。“反革命言论”也仅仅是言论, 不是反革命行为。原来刑法上的“反革命宣传”罪就是以思想和言论定罪。 “煽动”如果构成犯罪,必须是行为。中国的司法机关,在判处“煽动”犯罪 的问题上,严重混淆了思想和行为的界限,不是以具有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而 是以表达思想的言论作为犯罪的根据。   何谓“煽动”?法律上的煽动不是文学上的煽动,不是指演说的雄辩的姿 态,不是指文章的动人的笔调。煽动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素:   一,煽动者不是表达自己的思想,而是向别人发出行为的信息,不是谈论 一般的看法,而是讲出具体的做法,推动别人进入行动。   二,煽动者必须面对具体的被煽动的对象,否则,煽动者的独白怎么能构 成煽动?没有被煽动者,煽动者即使有犯罪意图,只能叫做犯意表示,不成其 为事实。有人在厕所里写了一句不满现实的牢骚,竟被作为“反革命标语”判 处“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此乃没有被煽动者的“煽动”。   三,被煽动者的行动才能证明煽动的结果。煽动者的言论不是证据,煽而 不动,至多只能说明思想影响。或者,被煽动者拒绝合作,煽动也不成其为事 实。有人在境外发表文章,被法院的判决书列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证。 这种所谓“煽动”,非但没有具体的被煽动者,更没有被煽动者的行动来证明 煽动。   四,被煽动者的行动构成犯罪才能证明煽动者为有罪。在普选中,号召选 民投某人一票,也可以说是一种煽动。但被煽动者进行投票是合法行为,因而 煽动者也不构成违法犯罪。   总之,煽动者和被煽动者是共同犯罪,就像行贿和受贿是共同犯罪一样。 没有受贿,不能确立行贿;没有被煽动者,不能确立煽动者。中国的司法机关 常常判处没有被煽动者的“煽动”罪,实际上是以言论定罪。   何谓“颠覆国家政权”?中国的司法机关也作了随心所欲地解释。   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必须以事实证明犯罪的结果危及国家主权。反 对政府不是“颠覆国家政权”。政府可以代表国家不等于国家,即使现存政府 垮台也并非国家丧失主权。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同意;人民有权建立政府, 也有权反对政府。一百个人中,99人拥护,只有一个人反对,而且反对的理 由并不充分,政府也无权镇压,因为人民中的任何人具有反对政府的利权。一 个不能反对的政府,就因为它不是人民授权的政府,即专制政府;而专制政府 更是不能不遭到人民的反对。少数人可以宣传反对政府的主张,如果为多数人 所接受,政府必须更换。但没有多数人的同意,少数人以暴力推翻政府是违法 犯罪。美国的许多大城市都有“革命书店”,出售的书籍中不乏反政府的言论, 其中还有60年代毛泽东支持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号召推翻美帝国主义的声明。 “革命书店”的经营是合法的。但反对联邦政府的阿克拉荷马联邦大楼爆炸案 是非法的,遭到了起诉。    反对政党不是反对政府。政党是由人民中的一部分人组成的,而政府是 在全体人民中产生的。政党可以执政掌权,但政党本身不是权力机构。政党不 允许党员反党,但无权禁止人民反党。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经常互相反对, 人民既可以反对民主党也可以反对共和党,是受法律保护的。   批评政党、批评政府不是反对政党、反对政府。反对政党、反对政府都不 构成违法犯罪,批评政党、批评政府更是人民的正当利权。   在中国流行的逻辑是:批评共产党、批评中国政府就是反对共产党、反对 中国政府,反对共产党、反对中国政府就是“颠覆国家政权”。   发表言论可以构成没有被煽动者的“煽动”,批评共产党、批评中国政府 可以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可以判处五年以下徒刑, 首要分子则判处五年以上徒刑。近几年,有人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案,有人 从国外回国发出的政治改革的呼吁,有人组织关于政治改革的讨论,有人表达 民主政治的要求,以至有人在境外发表文章,统统都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入罪,判处重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成了打击不同政见、压制异端议论的 武器。侵犯人民的言论自由权,是执法者违法。 〖网友推荐〗 【】              【】              【】 °评头品足°           ◆ 乌托邦之春节联欢晚会 ◆                              ·王 怡·     ○   乌托邦的欢乐具有虚拟性。观春节联欢晚会上的欢乐,也是具有虚拟性的, 因此春节联欢晚会是一个呼之欲出的乌托邦。   我们在互联网上的言谈,反而是真实的谎言。即使我们隐姓埋名,女扮男 装。即使我们如比尔盖茨所说,在身上装几十万个传感器,进行网上性爱 (cybersex),那也比春节晚会的快感更真实。因为我们的言语不仅 出自肺腑,而且经过了大脑,而不是单单经过脊椎神经。   是经过大脑还是经过脊椎神经,是我判断虚拟性、进而判断乌托邦的凭据 之一。有西方研究群众心理学者,指出:个体在群体中的行为,就往往不是经 过大脑,而是经过脊椎神经的反应,仿佛膝跳反射。我们在独处时感觉不来的 快乐,在人潮里便感应了。我们在孤身一人时不可能作出的举动,在人多势众、 群情汹涌时便不由自主地做了,比如围攻某商场或东郊使馆。   春节联欢晚会,便年复一年为我们制造人多势众、群情汹涌的场合。让我 们的头脑暂时下岗,让脊椎神经充分活跃。     ○   首先是鼓乐喧天,数百人齐齐出场,在高分贝的低音炮里,间杂着预先录 制的欢呼雀跃:“好棒哦!”、“哇塞!”、“嘿嘿!”、“太开心了!”, 等等。   这一幕似曾相识,像不像一场面对十亿观众的带功大会,或传销组织的鼓 动会?   三分钟之内,你若是还没有心跳加速、血压上升,脸面泛起初恋般的红晕, ——你也就太对不起党和人民数十载的苦心栽培了。   由于成年人一上场便傻乎乎地直乐,有点欲盖弥彰,就有人提意见。近年 来晚会的序幕便全换上了十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孩子们的一张张脸笑 得稀烂,因为儿童的快乐是不需要理由的,晚会导演便借助儿童无厘头的狂欢, 来感染每一个尚未关掉手机、尚未进入迷醉状态的成年人,并临时抱佛脚,对 某些显得生疏的人脸对脸地进行现场教练。   接下来便是歌舞升平,开始对你前戏阶段被唤起的无内容的笑,进行填充。 看看,人家解晓东在台上跳得那么累、那么卖力,难道你就不觉得“咱们老百 姓今晚真呀真高兴”?再等我们把“那个火呀”、“那个牛呀”的大好形势给 你RAP一番,你便是多么阴冷也该动情了。只等最后黄钟大吕一响,VIP 一出场,你便也如宋祖英一样翘首企盼、柔情万丈,“总想对你倾诉,我对X X是多么热爱……”。   大概中国会煽情的人不是进了CCTV,就是入了传销队伍。其他行业都 没这么厉害(拍电影的就老是煽不来情)。不过煽情决不是春节晚会乌托邦的 唯一价值取向。哪有这么便宜让你我白白高兴一回的?导演们还要进一步提高 思想水平,寓教于乐。笑过之后,再让你泪腺饱满,盈余而出。   就在你的一声爆笑刚刚收尾,全场忽然雅静。神色凝重的主持人缓缓而行, 把一个感天动地的高尚故事讲出来,把一钵长江水、黄河源捧出来,把一位残 疾人士(陆幼青如果还活着,肯定上今年的春节晚会)用轮椅推出来,把一群 穿着56种民族服装的汉族老乡叫出来。这时你扪心自问吧:我该怎么办?你 只有低着头,觉得自己刚才的笑声是多么肤浅,你在羞愧之中还觉得某某人的 背影怎么变得越来越大,你忽然意识到1949年的按揭社会主义,还需要咱 们老百姓继续还款付息。你不由暗暗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为了我国实现第三 步走的宏伟目标再奋斗一年!   如果有个别人光看热闹,忘了象从前的语文老师一样总结中心思想。没关 系,傅笛声会告诉大家:“一根筷子耶,轻轻被折断,十根筷子耶,紧紧抱成 团”,郁钧剑则会循循善诱:“大河涨水小河满,锅里有了碗里有。父慈子孝 顺、妻贤夫兴旺”,最后韦唯高屋建瓴,为大家演唱一曲——《爱的奉献》 (鼓掌)。   “爱的奉献”的意思,不是有人要向我们奉献,而是要挟我们要向VIP 们奉献。   又很眼熟。整个一个李光耀先生“亚洲价值观”的中国娱乐版。   这时,众多主持人纷纷把守一扇大门,开始双手微微颤抖地为大家宣读来 自祖国各地、海内外华人的贺电和伊妹儿。你顿时感到有一种力量来自五湖四 海,慢慢汇聚于你的脐下三寸。你发现自己的欢乐不再孤单,而有了组织的温 暖。当然,假如你不幸属于那种麻木不仁、三锥子都锥不出血来的家伙,你也 看见了,你真的是属于极少数极少数的一小撮人。你大可以去换一个频道,去 看看春节戏曲晚会或文化部春节晚会什么的。请放心,我们的乌托邦很民主, 是有差额的乌托邦。     ○   一个由电视信号接收终端和光纤网络组成的虚拟社区,一个由真人表演的 “乌托邦True man show”,一个比好莱坞更加强大的“梦工 厂”,在每年除夕之夜8:00时分,像闹钟一样准时叫响。春节联欢晚会已 替代了庙会、炮竹、春联,成为由官方一手操办的文化图腾。近年来凡针砭时 弊的节目统统枪毙,春节联欢晚会已从当初的演义走向建构,VIP在晚会曲 终人散时的定时出没,也表明这台晚会已被中宣部渐渐接管,买壳上市。   所谓“联欢”,在我们的语境中有特殊意味,与“联席会议”的“联”不 同。我们的“联欢”是自上而下的,执政党与民主党派“联欢”,上级领导与 职工们“联欢”,主管部门与企事业单位“联欢”,甚至干警与囚犯“联欢”, 总之,是“官”与“民”的联欢。   人家平日里都是“独乐乐”,一年一次想和我们“众乐乐”,给不给面子?   预计2001之春节联欢晚会,将围绕“全国基本上实现小康”这一李洪 志般的口号,利用各种艺术形式进行多方位烘托,和近乎全裸的暗示。   我将和家人一道,守在除夕之夜,信口开河,把春节联欢晚会当作猴戏来 看。   但对继续热爱这一晚会乌托邦的同志及其脊椎神经,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 最真挚的慰问。   我的讲话完了。(热烈的掌声) 〖网友推荐〗 【】              【】              【】 °研究讨论°     ◆ 逐层递选制与民主制:解决西藏问题的方法比较 ◆                              ·王力雄·   一、解决民族问题的首要原则是避免战争   未来中国的社会转型,民族问题可能成为首当其冲的挑战。少数民族人士 一直这样提醒汉人的民主派:民族自决正是少数民族人民的民主权利,中国实 现民主之时,就应该是少数民族通过自决选择民族前途之日。对于独立还是统 一的争论,少数民族人士强调尊重和理解,而不是把汉人意志强加给别的民族。 但是要求汉人理解少数民族的独立愿望,是不是就能解决问题?如果汉人反过 来也要求少数民族理解他们希望保持统一的愿望,不要把国家分裂强加给他们, 应该以哪个理解为准呢?   在我看来,理解和尊重不能作为建立民族关系的基础,因为如果双方分歧 巨大,一方得到了理解和尊重,另一方就会认为相反。即使一时能够妥协,理 解和尊重也无法成为保证,因为人会变,形势会变,理解和尊重也会变。如果 中国各民族可以实现和平分手,我个人不反对,我赞成没有国家的地球村和人 类大同的理想。问题在于十多亿汉人中有多少人能认可这一点?即使是未来的 民主之日,也完全可能是多数投票者要求政府对试图分离的少数民族动武。民 主并不意味着民族问题的解决。   如果中国的少数民族足够强大,有和汉族一战的实力,最终打出个民族独 立的结果,也算是一种“不自由毋宁死”的选择,可是所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加 在一起,也不足汉人的十分之一,军事和经济实力差得更远,结果只是少数民 族白白牺牲。因此,战争不应该是少数民族考虑的选择。   达赖喇嘛正是认识到这一点,才做出了放弃西藏独立的决定。独立应该是 手段而不是目的,人民的和平与幸福才是高于一切的目标。独立不是一定能换 来人民幸福。本世纪许多国家获得了独立,人民照样饥饿、死亡和流血,本民 族寡头的统治未必一定好于殖民者统治。   人民的幸福首先应该是避免战争,尤其不该把他们推入注定换不来胜利的 牺牲。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主张中国保持统一(目标不在统一而在避免战争)。 “大一统”情结已经在中国延续了千年,主权观则是以耻辱和流血让近代中国 人刻骨铭心,共产党接着用国家机器烧了50年“民族主义”的火,几代人从 出生就浸淫于这一氛围。今日失去了共同精神纽带的汉人只剩下一个“国家” 符号作为共识,因此也唯有这一符号能让汉人群起。“统一”成为一条底线, 对其任何触动都会导致发作,固然其中大部分是不负责的起哄,但战争往往就 是由起哄开始,尤其在骤然降临的民主制中,危险比任何时候都大。   我完全不把上述汉人的底线和发作视为合理,但是不管是否喜欢,都不能 不正视它是一种现实。就像面对一个有病的巨人,只要碰他身上某个穴位就会 暴跳如雷,你只能视他为有病,而不是愤然斥责他无理,如果你无力制服他, 反会被他所伤,理智之举就应该是不去故意碰那穴位,至少是等他病好了以后 再说。   那么不去碰汉人的“统一”底线,能不能实现其他民族人民自由和幸福的 目标呢?其实在那底线之上,存在着相当广阔的空间。当今中国面临社会转型 的当口,正是建立新型社会制度和族群关系的时机;以往的“不断革命”已经 使汉人一无所有,其意识形态、宗教信仰、传统文化在相当程度上被瓦解了, 而新制度的建立,除了借鉴西方成熟民主制的经验外(目前仍被多数中国人认 为不可行),面对自己的历史和现实所形成的独特问题,并无定制可寻,也无 清晰的设想,制度的“可创造性”和“可填充性”非常大。一个十多亿人规模 的社会处于如此状态,历史少见。如果不去利用这一机会,建立一个各民族平 等、和睦共存的社会,既保持共同体,又保持各民族的自治、自由、文化传统 和自我选择的发展之路,而是一定要以建立独立国家去挑战十多亿汉人,让自 己的人民陷于战火,尽管勇气可敬,但对解决问题没有价值,对人民也并非负 责。   在我看来,统一或独立不是真问题,如果把人民幸福放在首位,统一还是 独立本身并不重要,怎样对人民有利就怎样做。因此,从避免人民陷入灾难的 角度,当前最该做的,不但不是独立,反而应该是尽力避免民族独立,不仅在 口头上不独立,而且要以制度保证。当然,这种制度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方面, 一是充分实现各民族的自由和自治,二是保证中国的统一,缺一不可。   以这个标准检验,民主制不能做到。   二、以西藏为例——民主制对民族冲突的激化   事实上,即使是最老牌的民主国家——英国,民族问题至今仍然令其头疼 不已,被视为民主楷模的美国,种族冲突也一直持续不断,更别说当今骤然民 主化的社会,民族分裂和冲突几乎成了民主伴侣,二者行影相随,民主在很大 程度上正是民族问题爆发的催化剂。   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目前只有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相对完整。“中 间道路”由四个因素构成,归纳为一句话就是——留在中国以民主制实现整个 藏区的高度自治。其中“留在中国”、“整个藏区”和“高度自治”三点可被 视为目标部分,“留在中国”是“整个藏区”(也称“大西藏”)【1】与 “高度自治”的交换,因此“中间道路”能否实现,“留在中国”应该是前 提。   对达赖喇嘛来讲,“民主制”是在“整个藏区”建立“高度自治”的手 段,但是西藏“留在中国”靠什么手段保证,似乎只有一个允诺。对这个前提 性的问题,仅有允诺是不够的。民主制对此能发挥什么作用?如果没有保证, 甚至是反作用,“中间道路”就失去了前提,其他目标也无法论及。所以我们 应该首先就“留在中国”的问题,对达赖喇嘛构想的民主制进行讨论。   达赖喇嘛1992年发表的《西藏未来政治道路与宪法精华》【2】,对 他设想的民主制有具体论述,为民主制与民族问题的关系提供了讨论基础。简 要概括达赖喇嘛提出的“民主制度”,其关键程序和框架由以下几点构成: a.由老百姓直接选举: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⑵各州议会的议员; b.由各州议会选举全国州议会的议员; c.由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⑵全国州议会负责立法; d.由⑴全国人大代表、⑵全国州议会议员、⑶各州议会的议员共同选举总统   和副总统; e.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行政首长和内阁。【3】   可以看出,议员(包括代表)在这种政治设计中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他们 除了拥有立法权,总统由他们选举,政府也由他们任命。这样的安排显然是考 虑西藏人口分散,教育水平低和缺乏民主训练的现实,比起民主制其他形式, 应该说比较符合西藏情况。对此且不论,我们要看的是此种方式能不能保证西 藏留在中国?民主社会具有的“意见领袖→传媒→大众→议员→政府”之互动 链条,将会怎样在未来西藏发生作用,互相怎样影响?   ● 意见领袖   民主制是一种多元竞争的选择系统,因此造就一种鼓励冲突的政治文化, 这是民主制度之所以优于专制制度的原因,然而就我们讨论的问题,需要从反 面看待这种冲突。   意见领袖是由思想者、学者、作家等文化人和在野政客组成。他们与权力 精英同属精英阶层(可称为话语精英),没有政治权力但有话语权力。他们是 “议”者不是“行”者,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是“应该怎样”而非“能够怎样”, 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不由他们承担,因此他们总是高举道德的旗帜。一方面,知 识分子的天职就是批判现实,道德是他们的立身之本;另一方面,在野精英往 往有获得政治权力的愿望,而最好途径就是抢占道德制高点,以道德作为动员 舆论和获得支持的工具。   骤然民主化是一个权力资源重新洗牌的时机,很多精英人物都会逐鹿其间, 为了引起社会关注,奠定民意基础,同时回应社会质询,他们大部分都会选择 道德立场,增加自己的得分。有政治野心的人在渴望权力的冲动下,对权力精 英的攻击性往往很强。成熟的民主社会至今依然上演这种戏剧,骤然民主化的 社会更难避免出现恶性竞争。那么未来西藏的意见领袖会选择哪一个道德制高 点进行表演?可想而知,那时最能煽动公众激情的就是西藏与中国的关系。   不能指望意见领袖那时会说中国多少好话,从压制状态得到解放,首先是 要释放多年积怨,同时民主化会揭开专制统治时期的黑箱,使多年罪行见了天 日,也将进一步增加积怨。   意见领袖擅长舆论,为人尊重,他们的意见无论是对大众、媒体,还是对 当权者都有重大影响。不过这种影响不是单向的,媒体和大众反过来也会影响 意见领袖。一旦形成了舆论潮流,要想继续充当意见领袖就只能是追赶舆论, 而且要走到舆论前面。尤其是那些觊觎权力的在野精英,他们必须与已经形成 的社会舆论紧密呼应,才有利用民主而掌权的希望。   ● 媒体   民主化的基本特征之一是言论自由,具体就是私营而非官办媒体成为主 流。骤然民主化将催生大批此类媒体,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每个 新生媒体都必须在刚开放的空间尽可能地跑马圈地,为此展开吸引公众注意力 的激烈比赛。最初时期能瓜分多大份额,是决定媒体今后发展甚至生死存亡的 关键。   在比赛中获胜的法宝莫过于激动大众的感情。感情能使人投入,使人慷慨 解囊,成为忠实追随者。谁能把握大众的情感,谁就会成为赢家。媒体对此的 秘诀就是以耸人听闻的材料炒作热点,对社会情绪进行强烈持久的刺激煽动。 在骤然民主化的西藏,最大的热点和最具刺激性的材料无外乎中国的迫害,藏 人的悲惨,以及关于中国阴谋的揭密。这种炒作在短时间就会蔓延为风气,并 且导致故意夸张和不负责任的小报风格。这是竞争决定的。如果哪家媒体坚持 理性与考证,就难免不处于劣势,因为理性要求遏制感情,而骤然民主化的大 众更愿意得到感情发泄;考证需要时间,在媒体的速度竞赛中就会落在下风, 别说还要付出多得多的成本。面对新的淘汰机制,媒体在“适者生存”规律下 走上哗众取宠道路是不奇怪的。即使在自由媒体发育成熟的西方社会,小报风 格都占相当比例,而培育严肃媒体所需要的条件,骤然民主化社会并不具备。   ● 大众   “文革”之后的西藏已经不再搞群众运动,但并不意味西藏已经没有了再 发生群众运动的可能。专制统治摧毁、瓦解和限制所有体制外的力量,使民间 社会处于空缺状态,离开政权整合,社会就是一片散沙。生活在这种环境,社 会成员往往感到孤独无助,缺少表达和释放的渠道,心理扭曲,挫折感强烈, 盼望着为克服这种异化找到出路。在出路出现之前,他们往往是用漠然来逃避 社会事务,一旦有了可能,就会倾向于爆发性的极端行为,以补偿内心异化和 焦虑。在这种时刻,平时一盘散沙的群众反而更容易被煽动,因为他们怀有强 烈的感情,却没有可以对其进行缓冲和整合的中间层次;他们与宏观层面直接 交流,却没有判断宏观事务的能力。那时他们信息来源和精神指导大部分来自 媒体,因此传媒的煽动一定会在群众中获得呼应。   “群众人”的特点是情绪化。他们在宏观层面会改变平日的务实态度,变 成以道德诉求为主,把情绪发泄放在首位。能够引起他们共鸣的往往是道德控 诉与呼吁,而不是理性声音。这也许是出于对日常卑琐状态的心理补偿,同时 宏观损失摊到自己的份额很小,为什么不表现英雄而让人视为狗熊?所以很容 易一哄而起。尤其在民族问题上,群众最容易丧失理智。尽管多数是民主的基 础,但是再多人的局限加起来也不是全局。在“数量型求和”的社会结构中, 群众局限的相加只能成为更为局限的“深井”。   群众的另一特点是向后看。已经发生的事抓得住,看得清,也容易产生共 识,前面的事却在未定之中,众说纷纭,没见棺材也不需要落泪。让群众的这 种特点左右局势会十分不利。毕竟历史已经不可改变,可以把握的是未来不是 过去,过度清算只能把历史纠葛延续下去,从而继续造成新的仇恨冲突。然而 群众只要有释放的可能,几乎一定要把情绪发泄彻底,极少可能自觉地体现宽 容。西藏以往遭受了那么多灾难和痛苦,一旦有可能发泄,其爆发能量不难想 见。   那时,在一个对少数缺乏保护的环境下,除了愈演愈烈的民族主义之外, 其他意见可能都难于(也不敢于)在媒体上表达,任何不与中国誓不两立的态 度都会被视为软弱投降。媒体成为最激烈人群的声音放大器,理智只能怯懦地 保持沉默,那时,“群众”将只有一种论调,整个藏民族在世界面前也就成了 单一的极端派。   ● 代表和议员   以上说的是骤然民主化时西藏社会的可能状态,是达赖喇嘛的政治结构赖 以建立和操作的基础,社会与政治结构的相互作用点就在民众对议员(代表) 的选举。   议员当选取决于选民,决定了议员必须投选民所好,因此达赖喇嘛的政治 设计首先就是把权力最大的议会(包括人民代表大会)直接置于大众情绪的制 约下。达赖喇嘛的初衷也许是期望议会能够缓冲大众的非理性,西方类似的民 主政体的确也体现了这种功能。但是区别在于,如果没有一个激动全民的目 标,没有一个近在眼前的仇恨对象,也没有一个正在把社会推向极端的氛围, 议会对大众情绪的缓冲也许可以做到。但是只要有了这些因素,西方议会也一 样难以不被大众情绪左右。骤然民主化的西藏上述因素全部具备而且极端化, 同时却缺少西方社会的利益集团、政党结构等平衡因素,议员只能没有防卫地 承受大众的直接作用力,迂回空间狭小,因此跟着大众跑几乎是别无选择。   仅仅不敢忤逆大众还属于一种被动,在民主政治的竞争机制中,每个议员 都面对一群企图取而代之的竞争者。竞争者一直惯用的手法就是攻击在位者的 软弱,反衬自己的坚定。这种策略往往容易奏效,群众热爱英雄,喜欢看壮 举、听豪言。议员面对这样的竞争,不能不被鞭策着加入趋于极端的赛跑。在 那条跑道上,谁跑在前面,谁就受到群众欢呼,最终拿到胜利者之奖,所以议 员不仅不能以理智缓冲大众的情绪,反而为了自身地位的稳固,可能还要力争 在激进道路上跑到大众和竞争者前面。   事实上,即使是成熟的民主社会,议员也常常把更多兴趣放在做秀上。民 主政治培养善于利用传媒表演的政客,却不是敢以真知灼见给大众泼冷水的智 者。在争取选票的竞争中,投合大众的政客几乎总是压倒表达不同见解的智 者,而在一个缺乏民主训练的骤然民主化社会,选民尤其会被政客不负责任的 誓言和允诺所迷惑。   恰恰议员是“坐而议”的,不承担行政职责,往往也不为后果负责,因此 务实的动力对他们而言远小于道德拔高的动力。专制社会虽然有官场高调,但 对政治行为一般不发生制约,因为最终决定权是在当权者而不是在议者。然而 在达赖喇嘛的政治制度中,“议”对“行”的介入达到空前,议员直接制约乃 至决定政府的行为。议会(代表大会)负责立法、选举最高领导人并任命政 府,拥有的都是最具决定性的权力,没有什么力量能够与其抗衡,因此在那种 体制中,西藏与中国加剧冲突的链条必将继续向上延伸。   ● 领导人和政府   按照达赖喇嘛的方案,未来西藏的最高领导人是由议会选举,不是普选产 生。虽然达赖喇嘛为最高领导人安排了一些特殊权力,如可以直接任命部分全 国州议会议员,任命各州州长,议会通过的法案法令须经最高领导人批准等, 但只要最高领导人是由议会选举,他就只能设法讨议会的好,而不是以其权力 与议会抗衡。这使政府极大地受议会牵制。   一般讲,议会不是一个整体,最高领导人可以利用议会内部分歧搞平衡。 但若议会在某个问题上保持一致,最高领导人就没有选择,只能跟着议会走 了。在西藏与中国的关系上,未来西藏的议会很有可能保持相当高的一致,不 同派别的区分只是比赛谁更极端。在事关对外的问题上,议会各派同仇敌忾, 比赛爱国,这样的例子各国都不少见。   在议会一致的情况下,如果最高领导人产生于全民直选,还有与议会周旋 的可能,因为全民选举数年一次,有时间缓冲。目前尚不知道达赖喇嘛制度中 的议会弹劾程序,但比起公众直选,议会对最高领导人的制约肯定更直接。这 会导致领导人在政治上的迂回余地狭小,手段的灵活变通难以施展。在民主的 透明运作中,一般议员对妥协立场都不太敢于表态支持,而否决甚至弹劾政府 却可能成为唯恐落后的表演,并且在起哄中通过。这等于是在领导人和政府头 顶吊上的一柄悬剑,逼迫“行”者和“议”者保持一致,成为道德家而不是政 治家。   达赖喇嘛的政治结构没有在“议”与“行”之间设置有效隔离,立法对行 政的牵制过度,尤其是由“议”者刚性地决定“行”者命运,造成本来最应该 对社会负起责任的政府,不但无法扭转互相攀比趋向极端的“广场效应”,自 身也会成为其中的一环。   如果未来西藏的意见领袖、媒体、大众、议员和领导人都在上述互动链条 中或主动或被动地变成反对中国的强硬派,拒绝妥协,互相推动走向极端,那 么西藏最终能不能留在中国呢?中国方面不相信达赖喇嘛的允诺,原因就是沿 着达赖喇嘛的民主制看下去,一眼就能看到西藏迟早要走上独立之路。   ● 达赖喇嘛能否保证   西藏具有一个特殊条件——即达赖喇嘛本人。他具有主导藏人的精神权 威,虽然那种权威远离民主本质,但是能不能认为西藏留在中国就有了保证 呢?西藏人一般都认为,只要达赖喇嘛在世,几乎不会有人违抗他的意志。然 而先不说西藏与中国的关系取决达赖喇嘛的寿命是否能令人接受,即使不考虑 这一点,他设计的制度本身也已经相当程度上削弱了他的政治作用。   达赖喇嘛宣布西藏实行民主制后他将不再参政【4】,而民主体制下的西 藏除了他本人有主导议会的能力,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可能,因此只要达赖喇嘛 不亲自担当政治领袖,西藏政府就只能是受议会主导的。如果是民众直选最高 领导人的体制,达赖喇嘛可以利用他的精神影响力,他表示支持谁当选,民众 就会投谁的票。然而在他的制度中,民众选举的是议员和代表,他就无法去具 体地指示每个选区的选民应该选谁了。那不但难以做到,也是不应该做的,因 为那违反了民主的原则。但若是让老百姓完全靠自己的判断选举,前面所说的 大众、精英和媒体互动的“广场效应”就会发生作用。而在由当选议员和代表 选举最高领导人时,他们已经不会像普通民众那样盲从达赖喇嘛,除了因为民 主意识的提高,还因为他们更多考虑的是迎合选民而不是迎合达赖喇嘛。达赖 喇嘛的政治影响力会因此变得有限。   ● 时间可否化解   中国流亡海外的民运人士起草过一部《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建议性草 案)》【5】,起因一定程度上正是由于全球瞩目的西藏问题。它为未来中国 规划了一个“具有邦联性质的联邦制国家结构”。在那样一个结构中,西藏被 赋予“西藏自治邦”的地位,享有达赖喇嘛所要求的高度自治。此外针对西藏 还有一个特殊条款——新疆、内蒙等其他“自治邦”的地位变更需要联邦院三 分之二批准【6】,只有西藏被允许在联邦宪法实施二十五年后由其公民自决 留在中国还是独立。【7】   我相信宪法起草者是希望西藏最终留在中国的,他们把希望寄托给时间。 二十五年是一代人,似乎已经可以淡漠历史的恩怨,从而使藏人放弃独立要 求。然而二十五年在历史长河只是“弹指一挥”,藏人的怨恨是否能化解?至 今“文革”已过二十五年,我们忘记了吗?二战已过五十五年,犹太人又是否 释怀?   即使旧的怨恨淡化,新的冲突还会继续产生。例如“宪法草案”中避而不 提的“大西藏”问题,藏人对此却不会和起草者一道采用鸵鸟方式。如果未来 中国以联邦方式组合,同样也有自治地位的川、青、甘、滇是否愿意把原本属 于自己的藏区划给“西藏自治邦”?膨胀的汉族人口是否继续向藏区渗透?在 这个过程中,藏人的抵制、汉人的大民族意识随时都可能制造新问题。而在一 个民主社会,即使很小的冲突也可能被传媒放大扭曲,引起轩然大波,何况各 民族都不乏有人故意煽动,借题发挥。若真是实行《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 我相信未来的西藏政治家会按那个二十五年的时间表等下去,但他们不会放松 独立的目标,而是保持冲突的张力,把二十五年的时间当作充分动员民众和独 立建国的准备过程。他们会感谢《中华联邦共和国宪法》的起草者,既能使西 藏避免战火,又给了西藏打开走向独立的绿灯,他们会有充分把握——多数藏 人将在二十五年后投下独立的一票。   而那时,达赖喇嘛已经不在人世,他的允诺也跟他一块去了另外的世界。   三、数量求和与矢量求和的差别   在我谈到为了人民幸福首先需要避免战争的时候,又谈到汉族民众会强烈 要求对试图分裂的民族动武,以及藏人民众会走上不惜通过战争获得独立的极 端道路。这中间是不是有矛盾?如果战争真是双方民众自己的选择,说明他们 宁愿为更高的目标付出战争代价,别人就没有资格判断他们是否一定应当避免 战争。   但是事实上,双方民众的民族主义激情是在“数量型求和结构”中产生 的,不是真实的“社会意志”,而是被其民族精英主导和煽动的。进入到中国 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你会看到他们中间的大多数并不在意西藏与中国分离,那 和他们的生活没有关系。同样,普通藏人大多也不关心西藏是否应该独立,遥 远的主权归属对他们没有意义。两方人民要的只是自己和家庭生活得好。如果 对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的这种个人意志进行矢量求和,一定是不会为了统独之争 而战争的。   然而进行数量求和就不同了。数量求和是自下而上的,是需要有预设问题 和求和方案的,也需要对结果进行表述和解释。正是在这个环节上,精英成为 不可缺少,他们也就可以把自身的意志变成“民族的意志”。   精英阶层具有更强的民族主义,对于民族压迫更为敏感,这种民族主义的 积极方面世所公认,不必多说。但是民族精英还有另一种民族主义来源,即对 权力的热衷和追逐。多数民族的精英死守大一统,反对少数民族独立或自治, 往往出于不愿放弃权力;而少数民族的精英要求独立,也经常是出于把权力拿 到自己手中的愿望。独立可以得到最大的资源——一个新主权。在目前的国际 体系中,主权资源可以通过分裂实现“无损耗复制”,一旦独立就可以成为国 际社会中平起平坐的新国家,由此形成的新权力资源对民族精英的吸引无疑是 巨大的。   当然,这些动机不会摆上桌面,精英们从来把反对分裂或争取独立都说成 是民族利益的需要,也说成是民族意志的要求。然而在一个二元社会的“数量 型求和结构”里,所谓“民族意志”仅仅是一个说法,没有具体载体,只能被 民族精英“代表”,然而却并不存在一个真实的等式支持精英自称的“代表”。   数量求和首先要把取向无限丰富的个人意志简化,统一为一个方向,才能 使之变成数量,而无论是主义、纲领,还是目标与决定,都不会在大众头脑中 自发产生,只能由少数精英创造并传播。即使投票结果是多数拥护,也不能说 那就是人民的意志,因为问题还有这样几方面:   1、一个完整的个人意志是由众多取向(针对不同问题)组成的。当人对 某个单一问题回答赞成时,体现的只是其中一个取向,那取向放在其完整个人 意志的全部取向中,却可能被其他取向所抵消。例如孤立地问是否愿意民族独 立,人们可能回答愿意,但如果问是否愿意家破人亡,人们肯定回答不愿意。 精英对民意的错误主导就在于只问前一个问题,然后就宣称那是人民意志,后 面的问题则被回避或隐藏起来。   2、对于超出经验范围的宏观事务,大众是难以准确把握的。他们无法得 到充分的沟通,于是只能对精英的说法被动表态,按照精英提供的狭隘选择去 说“是”或“不是”,在那种情况下,他们表态支持什么,即使看上去是完全 自愿,甚至哪怕是狂热,实际也等于是被掌握着话语权力的精英所摆布。   3、专制政权可以利用国家机器和准宗教式的意识形态运动对人民进行洗 脑,打着民主旗号的政客也可以利用无孔不入的大众媒体和灌输技术对民众进 行蛊惑,那时民众表现出来的不是民族意志,而是众多个人受到的煽动与欺 骗,再被简单的数量求和叠加在一起。   4、何况在更多的时候,不同意见找不到表达渠道,言论渠道是由精英控 制和审查的,能够登台表演的永远是少数,沉默的大多数总是在舞台之外。不 过对外界而言,能够发出声音的少数就显现成为整体。   在二元社会,离开了权力一元和精英,多数事情无法进行。即使是民主社 会的投票、表决、言论自由等,也必须在精英的筹划、组织和操作下才能进 行,因此民众对精英的追随是别无选择。那时,汉人精英表达的汉民族意志, 看不出汉人百姓对西藏去留不关心,而藏人精英表达的藏民族意志,同样看不 出藏族百姓对主权归属不在意。两个民族精英集团的对立,展现给世界却成为 藏族人民与汉族人民的势不两立。   因此,在数量型求和结构的社会,民族问题不可能顺利解决,只有变成矢 量型求和结构的社会才能摆脱精英主导,社会意志才能自我确立目标和进行决 定。而那时,厌恶战争追求和平就一定成为主流,主权之争则会远远退居其后。   逐层递选制【8】就是这样的矢量型求和结构。 〖未完待续。网友推荐〗         ≌≌≌     ≌≌≌     ≌≌≌            ◆ 中国改革的经验教训 ◆                              ·秦 晖·   中国改革已进行了20年了,但中外改革成败的比较研究严格地说还是在 90年代苏东剧变后才真正开始的。因为在那以前所有前计划经济国家的改革 无论微观上有何不同,宏观上都属于所谓的体制内改革。而90年代前苏联东 欧国家走上了另一条改革之路,这与我国就形成了比较。这些年来,无论政治、 文化方面的比较怎么样,从经济上讲中国虽遇到不少问题,但总的来说一直处 于增长期;而苏东诸国则都出现了“U”型曲折,有些国家(如波兰、捷克、 斯洛文尼亚等)在短暂阵痛后即进入了持续增长,另一些国家(如俄罗斯)则 危机延长而且回升乏力,但转轨初期经济下滑则是共同的。这就使国内外都盛 行着中国成功而东欧失败(至少是不如中国成功)的评论。但对成败的原因分 析则各有不同,就国内而言明显地可分为三阶段:   第一阶段从苏东剧变起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当时盛行“姓社姓资” 之说,认为中国改革姓社,所以成功,而苏东改革姓资,所以失败了。这种说 法迄今也未消失,但影响已急剧下降了。   邓小平南巡后经济改革又兴,而“不争论姓社姓资”已成主流声音,于是 认为中国、东欧改革不是方向之别而是速度和顺序之别的观点盛行。流行的说 法是:中国改革是渐进的,摸着石头就过了河,而东欧改革是激进的,一步没 迈过壕沟就摔惨了。还有人看到中国在许多方面(如办特区及优惠外资)其实 比东欧更“激进”,于是把渐进激进之别修改为存量增量之别,说中国搞的是 增量改革,所以成功,而东欧一来就搞存量改革,所以失败了。   及至去年十五大与今年“两会”之后,我国改革也日趋“激进”,并且指 向了国企等“存量”,于是上述诸说渐衰,而新的解释模式又应时而生:   有人作“俄越改革比较”,认为休克疗法其实不坏,越南行之颇见奇效, 而俄罗斯行之则不灵,关键在于越南保持了铁腕强权,所以物价说涨就涨,工 人说撵走就撵走,国企说给谁就给谁,谁也不敢说个不字,于是改革便能顺利 到位。俄国则不幸搞了所谓民主,失业一高,福利一降,就议会里吵社会上闹, 政府下不了手,“休克”到不了位,故而陷入困境。显然,这里讲的是越南, 实际所指是很清楚的。   有人则倡交易成本之说,认为东欧搞的是“公共选择”式改革而中国搞的 是“双方交易”,而公共选择之成本大于双方交易,这就是中国成功而东欧失 败之原因。还有种说法是:东欧搞的是“向后看”的改革,老要纠缠工人创造 的积累怎么算、“非法”的没收怎么赔等“过去的问题”。而中国搞的是“向 前看”的改革,只要蛋糕能做大,怎么切都可以,“过去的问题”不管它,而 只求面向未来,所以成功了,云云。   这些说法在驳论方面有些道理。“渐进激进”或“存量增量”之说并不能 揭示中国改革的真正得失。在许多领域(如对外资的优惠和在劳资关系中的资 方优势)中我国实际上远比东欧更“激进”,而变公社为家庭农场这样一场涉 及我国80%人口的变革,难道不正是典型的存量改革么?我国改革中成效最 著的不正是这些领域的改革么?   但这些说法的立论是不能成立的。无论“扬越抑俄”、“扬‘双方交易’ 抑‘公共决策’”还是扬“向前看”抑“向后看”,其实质都是一个:铁腕寡 头强行处置公共资产而不顾社会公正,改革就能成功;若是讲什么公共决策、 起点平等、民主量化、历史欠账——一句话,若强调改革的公正性,就会加大 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使改革失败。我以为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中,这种 看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交易成本理论是当代经济学最重要的成就之一。但这一理论只适用于已确 定的交易方之间的交易过程,而不能用于交易方的确定。说白了:这个理论首 先是支持“交易”而反对“抢劫”(凭权势强占)的,它只能比较各种交易方 式的成本,而不能比较交易与抢劫的成本。科斯的一个经典说法是:工人为什 么不自己到市场去出卖产品和劳务,而要受雇于企业?就因为企业这种组织形 式能降低交易费用。科斯并没有这样提问题:如果把这些工人都抓起来进行奴 隶制生产,根本不让他们有讨价还价的权利,“交易费用”会不会更省?这并 不是荒唐的假设,因为R·W·福格尔等人曾证明,美国南北战争前南方奴隶 制经济在成本与效益方面并不比北方自由经济差。但是无论科斯还是福格尔, 都不会用“交易成本”来为奴隶制辩护。应当说,这并不仅仅是出于道义上的 限制,而且也是学理上的逻辑使然。因为,有规则的交易与无规则的抢劫之间 即使在技术意义上也是无法比较“成本”的。举例言之,如果甲乙二人在市场 上反复讲价而仍达不成交易,于是甲干脆拔出刀来把乙给抢了,这是否会使 “产权转移”的“成本”降低呢?无疑,如果乙束手任抢,也许会的,但若乙 也拔刀相抗,那“成本”可就不堪设想了。换句话说,如果把强权因素引入 “交易”,那么由于无法规范预期,“成本”也就无法比较。可见即使是“不 道德的经济学”,因技术的理由也不能把“交易成本”用在这种场合。有人宣 称:由公共资产的看守者在不受监督的条件下监守自盗是一种“交易成本最低” 的私有化方式。即使不作道义上的反驳,人们也会问:你凭什么断言“公共” 会对此一声不吭,任凭看守者做这种“无成本交易”呢?   因此,如果说20年来中国改革的巨大成就不能用“姓社姓资”、“渐进 激进”来解释,那它就更不能用“以不讲公正来减少交易成本”之说来解释。 如果说搞了半截子“休克疗法”的俄罗斯尽管疗效不佳,但比“渐进”的乌克 兰境况还是要强,那末在同属“激进改革”的诸国中,更民主也更讲起点平等 的波兰、捷克等国又比俄罗斯的效果更好。这表明改革的比较研究不仅不能支 持反改革论,也不能支持寡头改革论。   如果不玩弄抽象概念而是就走向市场化而言,那么所谓公正在增量改革方 面就意味着更多的自由,在存量改革方面就意味着更多的起点平等。在这两个 方面中国20年改革都是有经验的。在增量方面,中国对外资的开放程度实际 上超过许多东欧国家,私企发展的空间也日益扩大,虽然仍有官营垄断、外资 超国民待遇、劳资关系不平衡(有民间商会而无民间工会)等问题,但“自由 的公正”在发展并显示着正面效果则是无疑的。在存量方面,我国废除公社制 度的改革通过公共选择,平分土地而政府予以认可的方式实现了农民走向市场 时大致的起点平等。而农民之所以主动发动改革,也是由于旧农业体制即使在 计划经济范围内也显得很不公平。它是一种“由国家控制而由农民承担控制后 果”的经济,既不同于真正的集体经济,也不同于国家控制、国家承担责任的 城市国营经济,共同体的束缚功能极强而保护功能缺失,只有“父权”而无 “父责”,这即使在共同体本位的价值观下也是极不公正的。这种只是为了取 得原始积累而管制农民的体制在前苏联虽也存在过,但他们在原始积累过程完 成后,工业已停止了对农民的“抽取”,从1966年苏联集体农庄实行“有 保障的工资制”起,其体制已变为如城市国企一样的“国家承担控制后果”之 经济,摆脱共同体的束缚就意味着失去共同体的保护。就这个意义而言,苏联 的农业与我国的国企都比我国的人民公社体制要公平些。多数东欧国家农业体 制与1966年后苏联类似,而且原始积累时期更短(捷克、东德等工业化国 家基本上没有此时期)。少数东欧国家剧变前就没有搞过农业集体化,如前南 斯拉夫与波兰,那里的农业剧变前就是个体农场农业,但国家从60年代后为 了增加“社会主义吸引力”仍出资为农民建立了退休、免费医疗等社会保障制 度。换言之,旧体制对农民有保护而很少束缚,那里的农民就更谈不上主动改 革了。   总之,中国经济改革的前期成功,很大程度上靠农村改革(不仅是农业改 革,号称“从无到有”、“从三分天下有其一到半壁江山”的乡镇工业是我国 改革工业成就中的重要部分,它也是从大包干产生的后续变革),而农村改革 之成功,一不是靠“渐进”,二不是靠“不动存量”,而是由于两个因素:一 是改革前农村体制特别不公正(既相对城市体制、也相对苏联东欧农业体制而 言),二是改革过程较好地体现了公共选择、起点平等。如果中国农民像国企 或苏联农民那样被国家管起来但也包下来了,或者像波兰农民那样国家不管却 也包下来,中国农民就不会有那种由“管而不包”逼出来的改革冲动。而如果 农村改革不是以平分土地为起点,而是开始就把公社改成社长的私人庄园并把 农民一脚踢出去,或变为庄园里的长工,那农民不反“改革”才怪呢!   从广义契约——广义公正的角度讲,人们放弃自由是为了获取保护。而共 同体在实行束缚的同时也就承担了保护义务。摆脱这样的束缚是要付出代价的。 而我国的公社只有束缚却无保护,摆脱它的过程便成了中外改革史上罕见的 “无代价的进步”。套用马克思的话说,农民在这一过程中失去的只是锁链, 他们得到的却是生存与发展的机会,而且这一机会(以土地为载体)在他们中 的初始分配又较均等,他们何乐而不为?显然,这样一场类似“帕累托改进” 的变革得以实现,既不是由于什么特殊“文化”的影响(城市里接受“市场文 化”的影响不比闭塞的农村更多吗?),更不是由于改革前的公社有什么“经 济民主”,而就是由于摆脱不公正的冲动与公平的要求。   反过来说,我国改革由于忽视了公正原则而受阻的教训也很多。以住房改 革为例,本来住房作为消费品,其“私有化”并不像生产资料私有化那样有意 识形态障碍,我国改革前没有合法的私营工厂,但私房一直就有的。从操作来 说,住房私有也不像生产资料私有那样涉及到经济过程中要素配置机制重构的 复杂问题。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国企私有化困难重重,争议也很大,但他们的住 房改革多很顺利,争议也少。如俄罗斯的国企改革泥足深陷,问题不少。但他 们以抽肥补瘦、返还欠账为原则搞的住房改革却很成功,早在1993年底仅 经过两年的变革就已使私房率达到55%~56%,已达西欧国家水平。而东 欧一些国家如保加利亚,早在旧体制下就承认低工资下的住房返还原则,规定 劳动者工龄积累到年限后低可拥有所分住宅的产权。而我国的住房改革久拖不 决,关键并不是什么“观念”问题,而就是公正问题。有些地方按“补房不补 人”的原则搞“谁占谁有”式的房改,在半卖半送的低价下又加之以工龄折扣 不按绝对值而按所占房价百分比计,占房越多得利越大,未分到或分房不足者 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一部分人借房改侵吞另一部分人的劳动积累并要把后者 抛向已被公款购房潮和原始积累时期的垄断性暴利因素双重刺激下价格奇高的 “商品房市场”。这样的房改能没有“阻力”吗?如今政府提出以补人不补房 的“货币分房”来取代“谁占谁有”,正是看到了前一阶段房改中的弊病。如 果这一原则能得到公正的执行,“观念”是不会构成障碍的。   企业改革的问题也是如此。在“穷庙富方丈”的同时让工人空手“下岗”, 或者强迫工人出钱为“穷庙”填补窟窿,再或把“穷庙”粉刷一下上市骗钱, 都会造成严重的不公正。而农村改革的经验、日本战后解散财阀时的“证券民 主化”经验与当代波兰、捷克等国的转轨经验都表明,“以起点平等原则找到 最初所有者,以规则公平原则找到最终所有者”是解决进入市场时产权初始配 置问题的重要思路。即使不讲起点平等,也不能排斥公共选择。存量资产既然 是公共的积累,那末无论是“分”是“买”还是“送”都不能不考虑公共(不 是抽象而不可分的“公共”,而是由·每·一·个·人集合而成的“公共”) 权益。东欧尤其是前东德不少“烂摊子”企业是采用象征性价格“送”掉的。 但这种方案都经过工会同意并以强大的工会力量保证“送”的条件(职工就业 等等)得以落实。如果不是这样,“送”就行不通。   增量领域“自由的公正”与存量(主要指农村)领域“起点的公正”是我 国改革取得成就的关键。而把“起点公正”推广于其他存量领域(如住房、国 企等)则是我国今后改革成败的关键。目前我国以国企为代表的存量经济问题 成堆,但从一些指标看尚未出现东欧国家改革初期那种大滑坡的局面。这成为 一些人全盘否定“激进改革”以至否定公正改革的主要理由。其实,这里除了 一些深层问题尚被掩盖乃至尚在积累以外,更重要的因素在于中国与苏东改革 前体制的不同。虽然中苏旧体制都是在落后的农民国家里发生革命的结果,带 有J·R·希克斯称为前市场的传统时代“命令经济”的特征,但俄国受工业 文明、市民社会的影响毕竟深一些,其体制较多具有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的 理性计划”成分。从列宁欣赏福特制、泰勒制,斯大林时期的“马钢宪法”强 调专家治厂、经济核算、科层管理与一长制,直到勃列日涅夫时代大兴数理经 济学,强调要素配置的最优化模型,逐步发展了一套“科学计划”体制。该体 制与规范市场经济相比固然既无效率也不人道,但与大哄大嗡的农民战争式的 “运动经济”和长官意志的“命令经济”相比,至少在效率上要强得多。苏联 把“科学计划”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以致在这一方向上已无发展余地,而另 寻出路则要付出打乱原有的“科学计划”的代价。   中国则不然,那里建立的更多的是带有传统农民战争色彩的、“无计划的 命令经济”,体现的与其说是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和经济理性,勿宁说是农业 时代的长官意志与浪漫激情。中国的“鞍钢宪法”与苏联之“马钢宪法”、中 国的党委制与苏联的一长制、中国的政工治厂与苏联的专家治厂、中国的群众 运动与苏联的科层管理、中国的政治挂帅与苏联的经济核算、中国直到改革前 仍只知“政治经济学”而不知数理经济学,而苏联改革前经济学界已很少有人 吃前一碗饭。中国的“小而全”“山散洞”与苏联强调优化分工……都反映了 这种农业时代的“命令经济”不同于工业时代的“计划经济”。   因此,中国一方面在“计划经济”方面还有极大的改进余地,不像苏联那 样已走到尽头,非得彻底改换“路线”不可(中国改革前期与其说是摆脱苏联 模式,不如说在许多领域是放弃“运动经济”而恢复苏式管理);另一方面中 国本来没有享受过“科学计划”的好处,当然也不必承受放弃“科学计划”所 要付的代价。中国改革前的经济本来就具有“既无市场也无计划”的特点,也 就不存在苏东那样从理性计划陷入“无市场无计划”的转型阵痛的问题。   这一切使中国的改革具有某种“落后的优势”。但我们对此应有清醒的认 识:我们如今的成就与他们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与其说是表明我们如今干得比 他们好,勿宁说是表明我们过去干得比他们差:我们的公社不如他们的农庄公 平,而我们的命令经济不如他们的计划经济有效率。但他们当年的成就既然走 到了尽头,我们也就不能只吃“落后优势”的老本。我们如今还在用“全国托 拉斯化”的思路来解决重复建设、山头经济的问题,这无可非议,“专家的计 划”毕竟比诸侯们的竞赛更讲配置效率。但人家沿这条路走到底也不过如此, 我们又能在这条路上再走多久?应当看到,以公社制度的极不公平来反衬的公 平改进和以“运动经济”的极无效率来反衬的效率改进都有时效限制。如今国 企的管理水平不用说远高于文革时期,但国企的困境都远甚于那时,同时权钱 结合的原始积累也形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这一切都表明改革进程已进入了又 一个临界点,是走向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还是陷入“不公平的伪竞争”与 “反竞争的伪公平”的怪圈,就看我们此时的选择了。 〖“思想的境界”〗 【】              【】              【】 °聚焦报道°        ◆ 三峡库区开县的“二次移民”紧急求救 ◆   重庆市开县,刘伯承元帅的故乡,虽处于长江支流的小江流域,却是三峡 库区随邻县云阳之后,遭受淹没损失最严重的县份。该县将有大面积高产良田 受淹,超过十一万人口(占整个库区淹没人口的十分之一)被迫迁移,整个开 县县城必须搬迁。   由于地处河川平原,土地资源特别稀缺,开县新县城的建设又引起本不该 迁移的当地居民搬迁。此类因移民搬迁再次占地而造成的移民被官方称为“二 次移民”。但在中国水库建设历史上,“二次移民”一直被忽视,甚至连他们 数目都没有打进去,更不用说为他们提供应有的补偿。很多“二次移民”因被 强迫搬迁而失去土地,房屋和经济来源。不少家庭因此而陷入贫困,生计困难。 想不到这历史的悲剧在开县重演:“二次移民”被迫拆掉自家的房屋又得不到 应有的赔偿,县府要强行动工修建办公大楼不成反诬移民搞暴乱,继而派遣武 装警察对付手无寸铁的移民百姓,包括老人和小孩。   得知此消息后,邻县云阳县(与开县一样,为三峡库区移民最多的县)高 阳镇两位移民代表冒着风险赶到开县。他们克服重重困难于2000年10月 5日上午见到该事件的目击者同时也是受害者的开县驷马乡双河村8组村民张 某某的妻子杨某某。以下是杨某某的叙述。   “官要民生定能生,官要民死定能死。因我们没有生存权,不敢向任何人 报出自己的名字。如县府查出我,就有灾难在前。你们二人受有关委托,胆量 不小,也算运气好。县府派了监视人在外,发现外来人,是抓出来先打再查, 再论。这次说明都有运气。事情是这样的:开县新县城迁往驷马乡双河村附近, 占了四个村,其中双河村占了七组和八组的面积。   “99年4月份县委强行撤掉我们的房子70%,保留30%。3-4户 住在一起。我们曾多次请求县委解决实际问题:1)要求解决宅基地重新建房; 2)要求补偿移民经费;3)办理移民搬迁手续。三个问题直拖到现在不给回 复。8月8日(今年,2000年)县委副书记带了一大批人来我们组动工, 由于没有解决上述问题,全组老小阻止动工。当时县委不但不给解决问题和处 理实际问题,反而与农民发生争执,并要强行动工。全队队员不服,故此发生 纠纷。   “县委有权,将我们的正确行动,汇报成我们8组农民组织暴动,一声惊 动了万州区公安处的武警部队,开县县中队的全体武装人员,火速开往我们八 组。他们一来,杀气腾腾,不问青红皂白,见农民就往死里边打。打成重伤十 九人,当时抓去关押二十八人。现还有四人在押。还有当时姓朱的大腿被打断, 余下的男人见此情况,不得不外逃他乡,至今未回。   “更为使人可怕的是,把我们八组划为暴动禁界区,见来人实行严格盘查。 若答复不好,就是毒打,不管什么人不准入内。其目的,不许我们上访,不许 查实真情。县委还扬言:‘谁去上访,先抓住关起来再说!’这是我与你们说 的老实话,请你们转告有关上级部门,为我们求个生路吧!”   我们收到的原文中不仅附有采访者的真实地址和姓名,还有他们的私章和 签名。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我们不便公开。被采访者的姓无法肯定但有当事 人按上的手印(即指纹)。我们相信这份文件的真实性,尽管我们不愿看到这 样的事情发生。   从开县县府派警察殴打移民一案和从云阳等地得到的消息,我们可以看出 的是,三峡库区的移民包括“二次移民”问题已经非常紧迫,而且动用武力的 情形已经很普遍。云阳移民官员已经声称,“下一步要法制移民”。虽然我们 尚不清楚所谓“法制”的确切含义,但可以肯定的是,为了保证大坝的进度, 为了按工程当局制定的时间表把水库的水位涨到135米,156米乃至17 5米,对移民可能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和行动。   对大坝的规划者,设计者,建设者乃至支持者而言,尚未搬迁的移民仍然 是大坝建设的障碍。相应地,各个级别的政府官员既努力挨上移民的边以便弄 点钱,也希望快些把移民移走以便扫清升官发财的道路。没有多少人真正在乎 移民的死活,他们的生计,他们心理状态以及他们最基本的权利。   对照最近发表的世界大坝会议的公约,仅以三峡库区移民被迫搬迁,搬迁 过程中并未充分协商,搬迁后生计无着,孤立无援,欲哭无泪的生存状况,该 是停止这一工程的时候了。 《三峡探索》,二000年十二月三十日 【】              【】              【】 °书与书评°             ◆ 思想家和烈士 ◆            ——《遇罗克与出身论》序                              ·徐友渔·   人类历史上,有两种人对同时代人和后来者的精神和心灵产生巨大的影响。 一种是烈士,他们为真理、为理想受苦受难,视死如归;另一种是思想家,他 们目光如炬,洞察实质,是社会的先知先觉。一身兼思想家和烈士两任者寥若 晨星,他们承受的巨大苦难和发出的精神光芒交相辉映,使他们成为人类文明 发展史上的一座座丰碑。苏格拉底是这样的人,布鲁诺也是这样的人。   60年代发生在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给一个古老而伟大的民族带来空前 灾难,在这场浩劫中,反人性、反人道的蠢行、丑行和恶行发展到登峰造极, 夺去了无数人的青春、前途、家庭和生命。对苦难的思考和对黑暗的反抗造就 了思想家和烈士,遇罗克就是其中一身兼两任的佼佼者。   思想家并不以年龄和地位为条件,遇罗克遇害时,年仅27岁,原为北京 市人民机器厂的徒工。他聪明过人、品学皆优,但因为所谓“家庭出身问题”, 虽一再努力,仍被拒之于大学门外。他见诸于世的文字,主要是本书收录的《出 身论》等,他还深入思考和研究过中国的经济、社会、历史等问题,但那些耗 费心血和充满睿智的篇章,尚不知流落何方。   思想家可以分为两类,一种人提出复杂、精深,甚至高度抽象、晦涩的理 论,另一种人则在是非颠倒、指鹿为马的蒙昧和谎言时代道出常识般的真理。 时过境迁之后,那振聋发聩的呐喊和“皇帝本来就没有穿衣服”的童稚之言在 内容上似乎没有差别,但要向长期统治社会,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谬见挑战,要 让千百万被侮辱与被损害者恢复自尊自信,只用一支笔把谬见的传播者逼到墙 角(他们为了既得利益必然会作拼死搏斗和疯狂迫害),则只有胆识俱佳者才 能担此重任。遇罗克的《出身论》是在20世纪后半叶,当中国处于深重黑暗 之中,傲视强权,解放精神奴隶的宣言,它激起了巨大的反响,它具有深远的 意义。   现在的青年,可能很难理解出身问题意味着什么,它为什么那么重要,遇 罗克为什么会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发表见解而献出生命。这一切都需要从头说起。   出身问题曾经长期困扰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对广大青年而言,它更是前途 攸关的大事。从50年代到70年代,中国的公民、青少年乃至儿童,都在 “阶级路线”的名义下被分成了三六九等,在诸如参加政治组织、评选模范、 就业、参军,尤其是在升学等问题上,人们因为家庭出身而受到不同的待遇。 尽管在一个新型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必须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对于不少人 而言,他们的历史不但是本人永世受罚的根源,而且还祸及三代,儿孙们也要 终生承受其罪孽的负担。不少优秀青年升学、参军无望,空有壮志而报国无门; 不少人在等待就业的队伍中,永远排在末尾,以至穷困潦倒、流离失所;在农 村,“地、富子女”多半只能搞贱民通婚,许多农村干部因为和“地、富女儿” 结婚而失去职位,还有的“地、富子女”一辈子无缘娶嫁。   “阶级路线”是一个革命的政治概念,任何人都不敢对之置疑。但是,在 一个自称为受马克思主义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怎么搞起了论功绩足以封妻荫 子,追血缘必定祸及三代的封建宗法的一套呢?   认真说来,在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传统中,这个路线是完全 名实不符,没有任何合法地位的。按照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解释,阶级路线应指: “无产阶级政党在不同的革命阶段,根据当时革命的性质和任务,在分析社会 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对革命态度的基础上提出的分清敌、我、友,确立依靠 谁、团结谁、打击谁的基本政策。”如果严格遵循马克思主义的正统定义,那 么只能说这两者是风牛马不相及的。在正统定义中,阶级路线涉及作为阶级或 阶层的群体,而不涉及个人;它依据的是群体中人们由经济状况而决定的阶级 地位,而与他们的家庭出身毫无关系。比如,许多革命导师、革命领袖都出身 于剥削阶级家庭,但这并未妨碍他们参加和领导推翻剥削阶级的革命。革命队 伍甚至吸收和容纳过本人曾经具有地主、资本家、军阀等身份的人,革命要消 灭他们所属的阶级,但他们作为个人则有可能、有资格进入革命队伍。   这项歧视政策自然会引起社会关系的紧张,领导层中的明达之士一有机会 就以宽松、温和的方式解释阶级路线。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陈毅于19 61年代表党中央对北京高校毕业生讲话时说:“对剥削阶级出身的青年学生, 不应该片面强调他们的家庭出身问题……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的青年并不妨碍 他们成为革命者……对各种家庭出身的子弟我们都要同对待工农子弟一样,当 成我们自己的子弟来教育,不应该在工农青年和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之间 划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遇罗克在“谈鸿沟”一文和别处用的就是这段话) 1966年1月31日,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彭真代表中共中央在青年 和学生代表大会上作报告,宣布在家庭出身问题上的“重在表现”政策。   当然,正如历史已经证明的,长时期内,总是极左的作法占上风,虽然有 时某些明智的领导(特别是学校领导)会真正“重在表现”,给“出身不好” 的青年一线生机。但当“文革”风暴骤起时,血统论挟“革命运动”之威,露 出狰狞面目,肆虐神州大地。宣布“重在表现”政策的彭真处于首批被打倒的 “黑帮”中的第一位,这使得血统卫红兵有恃无恐、趾高气扬,认定这项政策 是彭真的“修正主义纲领”、“变天复辟的黑货”,以此为罪名斗争学校领导、 干部和教师,虐待昔日的同窗、校友,他们不但被叫做“狗崽子”,而且被强 迫当众承认自己是“狗崽子”。   1966年7月底,血统论红卫兵提出了“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 混蛋”,这幅对联集中反映了他们的立场和观点,在狂热的革命口号后面,是 赤裸裸的封建专制思想和血腥的、法西斯式的残忍。在署名为“北京红卫兵” 的传单“无产阶级的阶级路线万岁!”中,他们说:“几千年来,地主老爷传 宗接代维持统治还不是要靠家传吗?”他们对出身不好的人说:“我们要正告 你们:如果你们死不悔改,反动到底,那我们就不客气了!我们要像父兄一样, 把刻骨的阶级仇恨凝集到刺刀尖上,挑出你们的五脏六腑,那你们就活该倒 霉!”   在了解了阶级路线和“文革”中泛滥的血统论之后,才会明白遇罗克的 “出身论”为何触动了全社会最敏感的神经,引起具有不同身份和利害关系的 人的密切关注,或是衷心拥护,或是恶毒诅咒,也才会明白遇罗克是如何单枪 匹马地向何等样的庞然大物挑战。   遇罗克的文章在当时不但具有现实性,而且具有超前性。他表面上是力图 捍卫和恢复“重在表现”的政策,但实质上是站在“人权”(这是他文章中出 现的字眼)的立场上要求人的尊严和平等。他在“出身论”中提出:“在表现 面前,所有的青年都是平等的”,“任何通过个人努力所达不到的权利,我们 一概不承认。”在“谈鸿沟”中,他宣称“无论什么出身的青年,都应该享受 平等的政治待遇。”   在理论上,遇罗克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坚实的支点:家庭出身并不等于本人 成分,而在这一点上,不论是阶级路线的提倡者,还是血统论的鼓吹者,都是 无法驳辩的,因为他们从来都把二者混为一谈。一个血统论者可以指明遇罗克 家庭出身“不好”,但无法证明“按成分区别对待”的政策可以导致对他的歧 视合理,因为他本人成分是工人,为什么一个工人的儿子因为自己家庭出身 “红”就有资格凌驾于本身即为工人的人之上呢?遇罗克敏锐地指出,在当时 中国社会,“封建的东西还有广大的市场,还顽固地盘踞在一些人的头脑之 中。”   在“文革”中,猖獗一时的血统论因为被中央“文革”小组宣判为“资产 阶级反动路线”的表现而遭到声讨和批判,这是否意味着反血统论的“出身论” 的胜利?这是否意味着遇罗克依仗“文革”发动者的威势而取得胜利?事实显 然并非如此。中央“文革”小组不支持血统论,是因为它的出现干扰了他们的 战略布署,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血统论转移了斗争的大方向,不利于团 结大多数。他们这一次发动政治斗争的目的,是要在最高层搞清洗,即“打倒 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而不是整出身不好的人,他们要调动 全社会各个阶层的力量来达此目标,而不喜欢分散火力。因此,他们一开始把 首批红卫兵捧上了天,支持他们“破四旧”、“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以酿风 潮、造声势,形成天下大乱的局面。但当血统论红卫兵把运动引向“群众斗群 众”时,他们要严厉指责和采取措施了,因为这一轮斗争的敌人在党内领导层。   遇罗克的“出身论”也是利用这混战的间隙出场的,但“全面专政”并没 有留给他多少活动的余地。“出身论”冒头不久,就被中央“文革”小组的人 宣判为“大毒草”,他本人终于被“文革”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实际上是作 为思想犯)处决。   明白了遇罗克斗争时的艰难处境,明白了当时“文革”局面极端的混乱和 复杂,我们才可以用历史的眼光解读“出身论”等文本,懂得“红五类”(工 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烈士)、黑五类(地主、富农、反 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等属于“文革”的专门术语,理解遇罗克只能 使用“文革”主流话语,比如“批判资本主义、修正主义”、“批判资产阶级 反动路线”、“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打倒走资派”之类,理解他在文 章中随大流地以贬损的方式指称刘少奇、邓小平、彭真、“刘邓路线”、“北 京市旧市委”,以褒扬的口气提及中央“文革”、江青、陈伯达等人。那个年 代的任何文章(包括反“出身论”的文章)要想公开发表,都只能使用这样的 话语方式。当然,我们决无意作无原则的拔高和曲意辩解,说遇罗克为了战斗 而正话反用、反话正用。在当时,任何人都不可能洞察一切,深知“文革”运 动的底蕴和具体目的,预知“文革”的最后结局。我们只有理解,遇罗克也会 无例外地受当时“文革”形势的影响,在读他的文章时才不会以辞害意。   任何人都不可能超越自己的时代,不过,遇罗克确实具有非凡的洞察力。 从他在1966年所记的日记中可以看出,早在5月10日,他就从对邓拓的 大批判中,看出那场运动的矛头是指向更高级的人物。当江青打着“批文艺黑 线美化帝王将相”,将“革命样板戏”的成果据为己有开始登上政治舞台时, 他就看出了其中的问题。他最坚持的是独立思考,反对思想专制,反对当精神 奴隶,这些,在1月18日、2月6日、2月15日、5月4日、5月23日 的日记中都有反映。他和“文革”中涌现出的其他知名理论家不同,他不是从 “两个司令部的斗争”、“两条路线斗争”或“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 的理论”出发,去铺排出一个表面异端味十足,实则不过是诠释“文革”路线 的理论体系。   他的思考具有根本性,他的逻辑出发点与“文革”主流思想毫无关系,他 坚信人生而平等,每个人的权利和地位只能由自己的行为来决定;他坚信基于 家庭出身的歧视是不正义的,就像基于民族、肤色、宗教信仰的歧视是不正义 的一样。对于歧视的提倡和辩解,不论来头有多大,都吓不倒他,不论诡辩披 上了多么华丽的外衣,都被他揭露无遗。   遇罗克和“出身论”的本质,就是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就是真理重 于生命。我们编选此书缅怀他,更重要的是要继承和发扬他的精神。 〖“思想的境界”〗 【】              【】              【】  ─────────────────────────────────  投稿和推荐稿请寄:to_tunnel@dr.com  订阅和停订请寄: get_tunnel@dr.com  走访网站:http://www.geocities.com/SiliconValley/Bay/5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