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隧         道          【】  【】                              【】  【】            TUNNEL            【】  【】                              【】  【】                              【】  【】        第 一 百 六 十 四 期         【】  【】                              【】  【】【】【】【】【】【】【】【】【】【】【】【】【】【】【】【】【】   2001.07.3                     (sd0107a)  ÷÷÷÷÷÷÷÷÷÷÷÷ 本 期 目 录 ÷÷÷÷÷÷÷÷÷÷÷÷ 1、评  论 “工人反对派”与列宁的论战         ·赵启强·        谨防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不公现象        ·李 伟· 2、研究讨论 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严峻形势         ·佚 名· 3、聚焦报道 血泪的呼喊:“三无人员”的“有罪推论” ·WUHUI·        一个可能不入时的话题:广东打工者状况    ·打工者· ≈≈≈≈≈≈≈≈≈≈≈≈≈≈≈≈≈≈≈≈≈≈≈≈≈≈≈≈≈≈≈≈≈≈ 《隧道》是中国大陆第一份以电子邮件连锁传递的自由杂志,宗旨在于打破当 前大陆的信息封锁和言论压制。欢迎运用任何手段进行非商业复制和传播,欢 迎推荐亲友订阅本刊。  我们得到您的电子邮址后,就会持续向您寄送。如果您不愿继续收阅,请向  我们的发送地址回信,在题目栏里写明:unsub(unsub)。  订阅或欲向亲友推荐者请将E-mail地址寄往:     get_tunnel@dr.com  您对杂志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或者是投稿或推荐稿件,请寄:     to_tunnel@dr.com  发送杂志的地址可能变化,不必奇怪。          ≈ 感谢进行非商业复制和传播 ≈ 注:为了节约传输量,我们采用文本格式,建议使用编辑软件调整字行后阅读。 ≈≈≈≈≈≈≈≈≈≈≈≈≈≈≈≈≈≈≈≈≈≈≈≈≈≈≈≈≈≈≈≈≈≈   人民有知情权     兼容并包,思想独立    读书思考无禁区 【】              【】              【】 °评  论°         ◆ “工人反对派”与列宁的论战 ◆         ——对工人举起的大棒,握在谁手中?                              ·赵启强·   最近,一些私营企业主殴打、虐待工人的事件屡屡发生;在国营企业,虽 然对工人的人身伤害事件不多,但作为企业名义上的主人,完全处于无权的地 位——别说对工厂的命运,就是最起码的生存权益也完全掌握在厂长经理手 里,工人的社会处境越来越令人担忧。   于是一些媒体开始谈论工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并且涉及到当今中国工会组 织的改革问题。   近日,在某媒体上看到一篇文章,涉及到这个问题:   工会的关键人物是工会主席。传统的工会主席是企业的领导,工人即使受 到不公正的待遇,工会主席的待遇也不变,工会主席的利益和工人是分离开的。   可在私营企业里,哪个老板愿意花钱养一个主子,即或是说,老板们愿意 养一个主子,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工会主席们很可能调转枪口对付工人的合法 要求。那工人岂不是更惨。   所以,工会是行政部门和工会主席是行政职务的属性,注定了工会在企业 里消失的命运。   尽管此文只是就私营企业殴打工人的事,发了一点儿感慨,却引发出一个 更加沉重的感慨——   这些年,我们以极大的热情关注着经济增长率,我们谈市场经济,谈加入 WTO对中国挑战,我们对国有企业的命运忧心忡忡……然而,我们的专家学 者对工人生活状况和命运表示过关注吗?   这里涉及到了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在一个仍然被称为社会主义的国 家,工人的生存状态、社会地位,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没有必然的联系?   这个问题几乎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而产生的,它曾经为一些无产 阶级理论家、政治家所高度关注,并且引发过一次关系到无产阶级国家前途命 运的论战和政治斗争。   甚至可以这样说,社会主义国家半个多世纪的沧桑、蜕变,无不与这场政 治斗争的结局有关……   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初,以全俄五金工会中央委员会主席亚·施略普尼柯夫 和苏共杰出的女革命家亚·米·柯伦泰为首的“工人反对派”,在联共第十次 代表大会上,重申了联共党纲中关于“工会应当做到把统一经济整体的全部国 民经济的全部管理切实集中到自己手中。”①的工人自治原则。   “工人反对派”提出,“我们要消灭国家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和国家经济部 门中的官僚主义”,要求“把国家工会化”;甚至提出:“工人阶级的最高形 式不是党而是工会。”   在这次会上,“工人反对派”公开反对“一长制”,“反对党在政治上的 最高权力”,认为这是苏维埃政权开始蜕化变质的主要原因……   “工人反对派”的立场遭到了列宁的坚决抵制。   列宁正是“一长制”的提倡者。列宁认为:“任何大机器工业——即社会 主义物质的、生产的泉源和基础--都要求无条件和最严格的统一意志……怎样 才能保证意志有最严格的统一呢?这就只有使成百成千人的意志,服从于一个 人的意志。”②   列宁在这个问题上的盟友托洛茨基则更加激进,他提出“劳动军事化”的 口号,说劳动“对全国来说是义务性的,对每个工人来说是强制性的,这就是 社会主义的基础。”   “工人反对派”却坚持工会对工厂和国家的管理权力。他门认为,集体管 理是“是无产阶级的、有别于所有其他社会阶级的、特殊的、独树一帜的标 志。它是最民主的组织原则。”   柯伦泰对“一长制”的反驳更为尖锐,她说,如果“不相信工人集体的创 造能力”那就必然“鼓吹这样一种幼稚可笑的信念,即可以通过官僚主义方法 实现共产主义。”   奥新斯基则在报上撰文,发出了在今天看来绝非危言耸听的预言性警告:   “我们赞成凭工人自己的阶级创造力来建设无产阶级社会,而不是凭借 ‘工人巨头’的旨意来建设社会主义……我们以信赖无产阶级的阶级本能和积 极的阶级能动性为出发点。假如无产阶级本身都不知道怎样为社会主义劳动创 造必要的先进条件,那么就没有任何人能为无产阶级做到这点。任何人不能强 迫无产阶级这样做。如果对工人举起大棒,那么这根大棒不是握在另一个社会 势力手中,就是握在苏维埃政权的手中……到那时,苏维埃政权就将把自己毁 掉,而不成其为无产阶级专政了。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组织必须由工人阶级自 己去创建,否则就根本创建不起来;某种别的东西会被创建起来,那就是国家 资本主义”。③   在这场关于集体管理还是“一长制”,工会管理还是国家管理的争论中, 几乎“所有的工会代表都倾向于集体管理,而所有我党领袖都反对这一点,因 为他们都喜欢从国家体制的角度来评价一切事物。”   1920年元月,列宁与托洛茨基联合起来,极力要求参加全俄工会中央 理事会的党员接受“一长制”和“劳动军事化”的建议,然而在60多名党员 代表中,只有两人支持他们。“列宁在过去从来没有遭到过这样断然的拒绝。”   在这场党的领袖和工会的领袖的分歧中,我们看到了工人阶级与它自己的 政党之间的第一次对抗。   党战胜了工人阶级。联共第十次代表大会之后不久,“工人反对派”被宣 布为非法组织。   八十年过去了,历史非常残酷地证实了当年“工人反对派”的预言——国 家垄断不能建成社会主义;冷酷的官僚主义权力最终埋葬了社会主义。   这是工人阶级的不幸——今天,工人阶级所面临的已经不是如何取得对工 厂和社会的管理权力,而是连自己的生存权也无力保障的无奈;甚至连这个问 题的提出和思考已很难由工人阶级自己来进行了……   那么,在精英辈出的中国学术界,还有人屑于这个与学问几乎无关的问题 吗?!   注释: ①《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一分册,542页 (人民出版社64年版) ②《列宁全集》中文版27集245-246页。 ③《工人反对派》73页(商务印书馆) 〖发表于凯迪网络〗         ≌≌≌     ≌≌≌     ≌≌≌         ◆ 谨防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不公现象 ◆                              ·李 伟·   国有企业经过几年的股份制改革,已经取得了许多的成绩,对于转换国有 企业经营机制,增加国企经济效益,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都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但同时暴露出来的问题尤其是在改制中出现的许多不公问题值得我 们的关注。   国有企业的广大职工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辛勤工作,对公有资产的 积累、对国有企业资产存量的形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从道义上讲,在产权改 革中应对国有资产的存量拥有天然的权利;   从我国的社会制度上讲,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一部分是属于广大工人阶级 的,国有企业职工是国有企业的真正主人,他们的主人翁身份也决定了其在改 制中的主体地位。   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产权明晰、管理科学、权责明确、政企 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为了实现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保值增值, 而市场经济的运行是以效率优先为基本原则的,所以我们要正确处理好效率与 公平的关系。   产权改革的第一步应当是把产权交给最应该得到它的人,对资产积累有贡 献的人,而不是最会利用它的人,在这一步必须坚持公平原则,股份制改造牵 涉到广大国企职工的切身利益,不能以效率为借口而牺牲了公平原则;产权改 革的第二步是通过市场竞争的规则和平等原则,找到最终的、最会利用它的 人,这才是效率发挥作用的时候。   再说,既然国企改革与专制都是政府主导的,那就应该发挥政府的长处, 理直气壮地坚持公平优先原则。所以,在国有企业改制的初期阶段应在坚持公 平原则之下,有效遏制住下述的“四大”不公现象:   1、富方丈买穷庙的不公   现在不少企业在转制前已经是个空壳,究其原因,无非是“穷庙富方丈” 现象导致企业长期亏损,最后所有者权益为零甚至是负数。这样的企业在转制 过程中通常被一些人以极低的价格买下或者干脆白送,政府还提供种种优惠。 这对于那些励精图治,将企业搞得有声有色,在转制时却不得不以较高价格买 下的企业和企业家是不公平的,这这是明显的干得好的不如干不好的。如果搞 垮国企者不仅得不到惩罚,相反还在改制中捞好处,国有资产将受到巨大的利 益损失。   2、黑箱操作买卖国企的不公   某地一家企业在拍卖过程中,有三人报价竞争,结果却是出价最低的原厂 长购得这家企业。主管部门的解释是出于对这位厂长的信任,真正的原因却是 在拍卖之前早已内定,连价格都已商量好了,只是迫于压力才走走形式而已。 这样的黑箱操作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虽然在企业拍卖和出售中资产流失难以 避免,但关键是看采取什么原则,如果搞黑箱操作,存心捞一把,这种流失绝 对是违背了公平原则,是对那些优质的国有资产存量的不公。此外,有些企业 在出售过程中,或明或暗地给一些政府官员以数额不等的“干股”来换取较低 价格,这种令人痛恨的权钱交易更是极大地损害了公平原则。   3、强迫企业职工买股的不公   强迫职工入股是当前不少地方出现的现象。国有企业被无能的企业经营者 搞得半死不活,这时就要求职工入股,职工若不出钱购股票,则以下岗相威 胁,面对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许多职工在进退两难之际只好就范。职工入股 后,企业并没有转换经营机制,“穿新鞋,走老路”,股份制改造只是作为企 业筹资的手段使用。股票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投资者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即可 以选择买或者不卖,也可选择买哪家股票。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投资,这对于 国企职工是不公平的。   4 、规定经营者持大股的不公   一些地方普遍推行并且支持经营者持大股甚至是控股。在我国目前缺乏健 全的资本市场和企业家市场条件下,通过经营者持大股,把剩余价值索取权 (企业所有权)授予企业家,进行自我监督和约束,应该是最有效率的。然而 问题是我们的一些厂长、经理并不是通过企业家市场竞争上去的,他们只是计 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管理者,并不等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真正的企业家。不是 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凭什么持大股?说不定企业的一般职工中藏龙卧虎,只是 没有发挥的机会罢了,他们就只能持小股?还有,现在的经营者持大股也并不 要求经营者真的出钱购股,只是用其股份的股息和红利来购买,更是对国企职 工的不公平。 〖凯迪网络〗 【】              【】              【】 °研究讨论°         ◆ 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严峻形势 ◆                              ·佚 名·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但从其所需承担的任务和当前 存在的问题看,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体制改革和事业建设都任重而道 远,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概括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三个重大挑战: 从长期看,要解决人口老龄化造成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从中期看,要减轻 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巨大社会震动;在近期,则要考虑如何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波动适时调整各有关项目的收支水平,以保障经济的稳定增 长。这三个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如何妥善安排其中的轻重缓急,既解决好当 前的紧迫问题,又完善制度和机制,以利于长远发展,是决策的难点与关键。   (一)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难以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   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走出百年战乱,人民得以安居乐业。多子多福的传统 观念加上医疗保健的改善,使50年代出生率提高而婴儿死亡率大幅度降低, 出现了一个生育高峰,导致人口爆炸。后来意识到人口问题的严重性,采取严 厉的计划生育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但50年代的人口激增和80年代以来 的节制生育必然造成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到来,给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造成巨大压 力。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老龄化具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基数大、速度快。据预测,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到2000年将达 到9000万,到:2010年约为11000万,到2035年约为270 00万。而66岁以上人口到2030年约为33500万,我国老年人口增 长速度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据联合国预测,1950-2000年期间世界老 年人口增长176%,我国增长217%,2000-2025年期间,世界 增长90%,我国增长111%;另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统计和预测,65岁 以上老年人比重从7%升到14%所经历的时间,法国115年,瑞典85 年,美国66年,英国45年,日本30年,而我国大约只要25年。   二是底子薄、负担重。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在人均国民收入较高水平 情况下出现的,而且建立了较健全的养老保险体系。例如,美国1935年建 立社会保障体系,当时还没有进入老龄化社会;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 民收入已经达到1689美元,有较充裕的财力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的老 龄化是在人均国民收入较低的情况下出现的,到2000年,65岁人口占总 人口的7%以上,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均GDP预测也不过800美元,将这 迫使我国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时期解决比发达国家还严重的老龄化问题。   2、 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的压力   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造成的压力已经有比较充分的研究成果,正因 为如此,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才决定从现收现付模式转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 互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这里再提人口老龄化,是想强调人口老龄化对社会 保障制度的压力是全面的,并不仅限于养老保险方面。医疗保险也直接受到人 口老龄化的影响。据国内外的有关资料,人均医疗费用和年龄密切相关,一般 情况下,60岁以上年龄组的医疗费用是60岁以下年龄组医疗费用的3~5 倍。美国、日本以及欧洲一些国家医疗费用大幅度增长的原因,除了医疗技术 发展造成的费用增加,主要是人口老龄化。1998年,我国29个省市的公 费医疗统计表明,人均医疗费支出,在职人员为477元,退休人员为124 7元,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关于《中国健康模式转轨和服务需求变化及其 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报告提出,即便是按1998年的医疗实际费用支出计 算,人口老化带来的医疗需求量负担到2025年将增加47%,如果考虑到 各年龄组的医疗费用按GDP年增长率同比增长,我国医疗需求量费用到20 25年将达到6万亿元以上,占当年GDP的12%左右。再有,人口老龄化 还直接带来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从而影响到夫业保险。我国经济发展 处在产业和技术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必然要求劳动力的产业和技术结构相应 进行调整,而老年职工在这样的调整过程中处于相对不利地位,大量中老年职 工过早退出就业的趋势和老龄化所要求的推迟退休年龄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不 论政策导向偏重于那一方,最终都是对整体社会保障制度的压力。此外,人口 年龄结构的变化对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以及优抚安置等等社会保障项目都将 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而这些问题,目前的研究还很不够。   3、养老保险基会不能满足人口老铃化的要求   90年代中期,在设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模式时,曾反复测算过人口老龄 化对养老基金的压力,选择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基金制。 当时认为采用企业约20%的统筹缴费率与个人8%左右的缴费率比较适中。 做出这一测算的假设条件是在50年左右时期内,工资增长与储蓄利率基本同 步增长,且积累基金的回报率比储蓄利率高2人         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积累模式费率测算 单位:% ┌──────┬────┬──┬───┬───┐ │ 年度 │1995 │2000│2005 │2010 │ ├──────┼────┼──┼───┼───┤ │企业统筹费率│ 20 │20 │ 19│ 19│ ├──────┼────┼──┼───┼───┤ │个人缴费率 │ 3 │ 5 │ 8 │ 8 │ ├──────┼────┼──┼───┼───┤ │保险总费率 │ 23 │25 │ 27│ 27│ └──────┴────┴──┴───┴───┘ (续) ┌──────┬────┬───┬───┬───┐ │ 年度 │ 2015 │2020 │2025 │2030 │ ├──────┼────┼───┼───┼───┤ │企业统筹费率│ 19 │ 19 │ 19│ 19 │ ├──────┼────┼───┼───┼───┤ │个人缴费率 │ 8  │ 8 │ 8 │ 8│ ├──────┼────┼───┼───┼───┤ │保险总费率 │ 27 │ 27│ 27│ 27│ └──────┴────┴───┴───┴───┘ 资料来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总体方案预测报告》,社会保障体系 专题调研组测算小组,1995年。   按这一积累方案,企业平均缴费率在20%左右就可以渡过我国的人口高 峰,而且到2050年还可以有6%的部分积累。考虑到老职工和新制度实施 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过去没有个人账户积累,为了避免新制度启动时企业既要为 老职工缴纳养老金,又要为在职职工积累养老基金的“双重负担”过重的问 题,曾设想个人账户中企业交纳的部分先作为“空账”,通过保持较高的企业 交费率今后逐步填实。但实际情况是不仅个人账户中企业缴纳的部分没有填 实,连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也被挪用发放养老金,一些地方的交费率高达 29%,仍然入不敷出,不仅个人账户全部被透支,就连过去实行现收现付时 略有结余的积累基金也都花光了。   从全国看,1998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9亿元,比上年 增长0.1%;支出1511.6亿元,比上年增长20.8%;期末滚存结 余611.6亿元,比上年减少10.4%,首次出现当年基本养老保险收支 赤字。1999年收入1599亿元,支出1668亿元,当年赤字59亿 元,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出现收不抵支,个人账户空账已近上千亿元。 预计今后一段时间个人账户还将以每年名义积累500亿元左右的速度增加, 实际积累却在减少,个人账户“空账”规模在迅速扩大。   从长远看,个人账户基金“空账”将导致改革的初衷落空。在目前情况 下,如要做到个人账户实积累,势必大幅度提高企业缴费率,这将给国有企业 雪上加霜,并影响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如个人账户长期“空 账”运行,社会统筹基金将继续向个人账户基金大量透支,最终使统账结合蜕 变为养老金的一种计发办法,部分积累制名存实亡。   1998年,国务院加快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和属地管理步伐,这 对于扩大基金的共济性,解决一些地方养老金发放困难起了积极作用。但是, 在现制度范围内,通过省级统筹或属地管理等方式,以一些地区或行业历年滚 存结余基金来缓解当前养老金拖欠问题,从整体和从长远看,仍是向个人账户 透支,动用本来已经积累不足的个人账户。如不尽快做实个人账户积累基金, 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势必引起基金支付风险,无法渡过老龄化高峰。   从我国人口金字塔所显示的发展趋势看,至少到2030年之前,人口老 化的压力都不会减弱。应当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始终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和社会保障事业建设的一个客观背景,把当前的紧迫问题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结 合起来统筹解决。   (二)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难以满足经济体制转轨的要求   一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改革起步 不久,改革初期要求国有单位在内部消化冗员的政策已经转变为下岗分流,尽 快将隐形失业转化为社会失业;二是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要求尽快把长 期只适用于国有单位和部分集体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三是居民 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解决平均主义已经逐步被防止或克服两极分 化所代替。当前,经济体制转轨进入攻坚阶段,以上三个问题对社会保障制度 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1、转型期间的高失业风险   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将进一步向社会释放大量冗员。如果我国 的经济体制转轨能够在下世纪前10年基本完成,以1998年为起点,这期 间国有企业应完成战略性改组和下岗分流任务,预计将向社会释放三分之一以 上的冗员,大致在3000万到3500万人。同期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要分 流约400万人,事业单位的冗员按二分之一估算,也有近1000万人。考 虑到下岗分流入员中约有20%因年龄可以提前退出劳动力市场,还有的30 00多万需要社会为他们提供新的就业岗位。此外,据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 部的测算,“十五”期间仍是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每年将净增1000 多万人,如果“十五”期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7%,按“八五” 时期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新增75万就业人员估算,五年只能容纳2600多 万人。这样,经济体制转轨所造成的体制性失业和人口自然增长、产业结构调 整造成的就业压力,有可能使我国的失业率在近5年内实际达到12~14% (参见本课题分报告11失业保险制度改革)。   目前,我国的登记失业率不到4%,这是以企业内部容纳上千万下岗职工 和大量提前退休为背景的。按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4%是“自然失业 率”,说明就业形势非常好了。近年来,美国由于技术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加 快,结构性失业增加,把“自然失业率”调高到6%。而我们承认面临严重的 就业问题,失业率却一直保持在3%左右,一些城市的登记失业率在2%以 下,还提出压低失业率的目标,结果造成大量冗员仍然滞留在国有企业内部, 大量应当进入失业行列的人员错位进入了养老队伍。据劳动部门的典型调查, 一些城市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平均年龄仅51.4岁。这说明有大量人员在 40岁或更小的年龄就过早退休了。这是把失业保险对社会的近中期压力扭曲 为养老保险对社会的长期压力。实际上,40多岁的人退休了也不会真的退出 劳动力市场,他们拿着养老金再去求职,反而把劳动力市场的竞争秩序搞乱 了。这是经济转型期间必须尽快认真解决的重要问题。   2、转型期间的社会保障覆盖面   在经济转型时期,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险方面。近 年来,城镇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有所扩大。据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公 报提供的数据,截至1998年底,全国有8475.8万名企业职工参加了 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占企业职工总数的81.5%;有2727.3万企 业离退休人员参加了离退休费社会统筹,占企业离退休人数的98%;参加失 业保险的人数为7927.9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改革的职工仅401.7万人、离退休人员107.6万人,参加职工大病医 疗统筹的人数也只有1108万人;3781.3万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2777万职工参加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可以说,除了养老、 失业保险,其他保险的实际覆盖面都过小,医疗保险连国有企业职工的覆盖面 都很小。即使覆盖范围最大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集体企业和其他经济类 型企业职工的覆盖面也分别只有51%和30%左右。经过1999年上半年 的“扩大覆盖面战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目前全国还有1000 多万职工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000多万职工没有参加失业保险,主要 是非国有制企业职工参保率低,这显然不符合经济转型时期所有制结构调整的 需要,既不利于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平等竞争,也不利于保护非国有企业职工 的应有权益。但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又遇到许多具体困难。   一是基本保险制度改革不到位,扩大覆盖面可能产生“高福利、广覆盖” 的问题。一般来说,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越广,互济功能越强。但是,我国社会 保险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其特点是“高福利、窄覆盖”,即 低工资高福利,主要覆盖全民单位。在这样的条件下,如果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不到位,“高福利”没有降下来就急于扩大覆盖面,可能出现“高福利、广覆 盖”的局面,国家财政将不堪重负。我国社会保险只能保基本。改革的目标之 一是把国家单一保障模式转变为多层次保障模式,同时把原来国家过高的保障 水平降到基本保障线。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扩大覆盖面,达到“低水平、广 覆盖”。例如基本养老保险交费率在一些地区高达29%,远远超过国际上一 般15~20%的水平,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个体经济组织自然不愿被这样 高的交费率覆盖进来。因此,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方向是正确的,但具体 实施要根据不同项目的改革进度加以确定。   二是劳动力市场不健全,隐形就业、退休人员再就业现象大量存在,使许 多地方扩面工作严重受挫。据江苏省徐州市1999年的一次“拉网式”调 查,在15000多个私营、个体从业人员中,约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6400 人、退休人员2700人、停薪留职1300人、从事第二职业的180人, 休病假的100人,占私营、个体从业人员的70%。余下的,还有1380 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和2000多农民工。这个典型调查证明了 一些经济学者的推测,即有相当数量的国有单位职工享受着国有单位的社会保 险和住房等福利,却通过各种途径在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者打工。这在一 定程度上减轻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对社会的压力,但也应看到,这种情况将导 致许多国有企业变相成为私营和个体经济组织的社会保险机构,使其在市场竞 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也使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工作处于尴尬局面。   三是社会保障立法滞后,现有的法规立法层次不高,扩大覆盖面的法律约 束力不强。1979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几百部 法律,没有一部属于专门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基本法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多 是以部门行政规定出合,有的以改革指导意见出台,对企业的约束力有限。已 经颁布的一些部门行政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缺乏法律责任制度的问题。 一些企业不参加社会保障,靠社会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说破嘴皮、跑破鞋 底、撕破脸面”去做工作,这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推行社会保障 的力度相差甚远。近年来,我国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方面加大了行政力度, 特别是1999年提出全覆盖的目标,下达“扩面指标”。“扩面指标”根据 城镇就业人员与已经覆盖人员的差额计算。结果各地难以完成“扩面指标”, 多数只能完成指标的20%左右。这其中既有立法滞后,执法力度不够的问 题,也有行政指标过高的问题。实际上,即使是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不是 都要求基本养老保险全部覆盖所有就业人员的。例如,国际劳动组织1967 年通过的《残疾、老年和遗属津贴公约》第37条规定,“凡立法保护雇员的 国家,下列人员可不包括在覆盖范围之内:a.临时工作人员;b.居住在雇 主家并为雇主工作的雇主的家庭成员;c.其他类别的雇员,其人数不超过全 体雇员的10%。”   3、转型期间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改革初期,收入分配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平均主义。要打破长期形成的平均 主义并非易事,我们不仅在一次分配中大力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改变过去企业 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局面,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还提 出在二次分配领域也要坚持效率优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方针。经过20多 年的努力,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城镇居民收入普遍提高, 越来越多的家庭摆脱了贫穷,实现了小康。近年来,尽管在一些行业和部门内 部依然存在一定的平均主义,但从全社会看,近年来,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趋 缓,特别是低收入户收入增幅较小、减收面较大,贫富差距呈现扩大趋势,贫 富悬殊问题日益突出。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统计数据,按五等分组分析,我国20%高收入户 与20%低收入户人均年收入之比,1990年为4.2倍,1993年为 6.9倍,1998年扩大到9.6倍。而美国90年代末20%高收入组与 20%低收入组的分配差距是10倍。社科院中国居民收入分配课题组的一项 研究成果表明,1988年到1995年全国的基尼系数由0.382上升到 0.452,已经超过美国0.4左右的分配不公程度。十等分组的分析结果 同样表明这样一种趋势。1988年最高收入组所占的收入比例相当于最低收 入组的13.5倍,而1995年这一比例高达17.7倍。其中城镇内部的 个人可支配收入差距基尼系数1995年比1988年提高了44%,收入差 距扩大速度超过了农村。   此外金融资产在城镇居民之间的分布也很不平衡。有资料显示,1997 年,我国城乡共有家庭户33963.2万户,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层:第一 阶层占总户数的1.3%,却拥有31.5%的金融资产;第二阶层占总户数 的7.4%,拥有28.5%的金融资产;第三阶层占总户数的47.6%, 拥有37%的金融资产;第四阶层占总户数的43.7%,只拥有3%的金融 资产。从1997年我国居民拥有金融资产户间分布结构看,城乡居民的贫富 差距是很大的,第一阶层无疑属于最富有的,其户均金融资产是第三阶层的 31.2倍,第四阶层的360.2倍。根据现有资料推算,处于第四阶层的 居民大部分布在农村贫困地区。即使扣除这一因素,城镇居民之间拥有金融资 产的差距也不小,保守估计也在30倍左右。   加上房产、汽车和高档耐用消费拥有的差距,我国出现了“有钱的无消费 意愿,有消费意愿的无钱购买”的局面,成为近年来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 原因之一,已经影响到经济的发展。这意味着当前我国贫富差距程度不仅违背 了公平原则,也损害了效率原则。这种状况本来是自由市场经济国家都曾经历 过的,也是他们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期通过社会共济适当缩小收入差距的出 发点。历史经验证明,平均主义不能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贫富悬殊同样不 利于全社会提高经济效率,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加强对城镇居民贫 富差距的调节,防止两极分化,已成为全局性的大事。      1997年我国居民拥有金融资产户间分布结构 ┌────┬───────┬──────┬───────────┐ │ 项目│户数(万户) │比重(%) │ 金融资产 │ │ │ │ ├─────┬─────┤ │ │ │ │户均(元)│人均(元)│ ├────┼───────┼──────┼─────┼─────┤ │第一阶层│ 441.52 │ 1.3│ 54.03│ 148447│ ├────┼───────┼──────┼─────┼─────┤ │第二阶层│ 2513.28│ 7.4│ 8.59 │ 23595 │ ├────┼───────┼──────┼─────┼─────┤ │第三阶层│ 16166.48 │ 47.6 │ 1.73 │ 4762 │ ├────┼───────┼──────┼─────┼─────┤ │第四阶层│ 14841.92 │ 43.7 │ 0.15 │ 421 │ ├────┼───────┼──────┼─────┼─────┤ │ 合计│ 33963. 20 │ 100 │ 2.23 │ 6126 │ └────┴───────┴──────┴─────┴─────┘     资料来源:1999年6月23日《中国经济时报》。   本来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具有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例如,加拿大通过税收 和社会保障转移,不仅在不同收入群体间实行一定的共济,也在富省和穷省之 间调节基本保障和福利水平,使收入最高的五分之一家庭与收入最低的五分之 一家庭的收入之比由21:1,缩小为扣税和转移支付后的5:1。面对日益 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没有及时得到相应调 整,在总的原则上,还停留在改革启动时期,强调效率高于公平,注意向低收 入者倾斜不够,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加大分配差距的问题。例如,据国家统计局 1995年对2.5万户的调查,城镇居民从国家和单位得到的各种保障和福 利收入有逆向转移倾向,富裕户比贫困户多得87%,其中养老保险待遇高低 两组相差4.2倍,医疗保险相差62%。再加上住房补助和其他福利,经过 二次分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包括地区差距和国有经济内不合理的行业差 距、部门差距反而进一步扩大了。如何通过保障和福利的转移支付缩小一次分 配差距,同时避免重蹈“大锅饭”或陷入“福利病”,是经济体制转轨新阶段 中社会保障制度面临又一严峻挑战。   (三)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难以适应宏观经济的波动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初衷主要是实行社会共济,保护社会困难群体。维护 社会稳定。同时,这项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就有大量的基金可以使用,而如何 恰当地调整用人单位和职工的交费率,调整不同项目、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费 用支付比例,又会对积累和消费产生巨大作用,影响宏观经济。二次世界大战 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一直没有发生像20年代末大萧条那样的经济波动,国 外许多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制度起了重要作用。典型的例证是美国在经济大萧条 期间研究社会保障问题,于1935年颁布《社会保障法》,开始对社会困难 群体和低收入者实施各种社会保障补贴。最新的例子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 机中,新加坡在经济下滑时,各减少企业与职工5%的公积金交费率,使公积 金总交费率从工资总额的40%大幅度减少到30%,从而降低劳动力成本, 刺激企业投资,以利于国际竞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下建立起来 的,那时根本不可能考虑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宏观经济波动问题,改革以来, 又长期处于通货膨胀的压力下,只是近两年才遇到通货紧缩形势,如何建立一 整套正常的调整机制,灵活调节和运用社会保障资金,在经济过热时促使其降 温,在经济下滑时促使其增长,还十分缺乏经验。   1、面临双重压力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998年以来,在分析我国出现的通货紧缩趋势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受到两方面的指责:一些人指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致使国有企事业单位 养老、医疗以及冗员负担始终难以减轻,而同时非国有企业职工大多数未被社 会保障制度覆盖,致使社会保障的二次分配作用难以发挥,这是助长通货紧缩 的原因之一;另一些人则认为对传统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过大,养老、医 疗、失业保险以及住房等都加大了国有企业职工个人的负担,致使职工收入预 期减少而支出预期增大,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当期消费,从而不利于启动经济。   国外的分析也注意到社会保障制度对中国通货紧缩的影响,如施罗德金融 季刊第17期指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提供养老金、教育、住房、 医疗等方面的改革改变了大多数城市居民的传统的酬劳方式。稳定的收入和政 府的各种补贴正在成为过去。需要确定的新的机构设置一方面给人们的收入以 更小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又有更高的潜在支出。于是消费者花钱更少而存钱更 多。”“消费需求增长的疲软和供应的增长导致了大量商品价格下降。这时许 多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反过来又使得国有企业改革更加紧 迫。但国有企业改革的强化意味着更多的人下岗和消费者信心的进一步削弱, 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   不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滞后了,还是一些重要项目的改革力度过大 了,中外学者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都注意到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适应宏观经 济波动的需要,也可以说,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发挥其在熨平经济波动中的应 有功能。   2、提高职工个人缴费比率与增加职工支出预期   一般情况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减少职工的支出预期,有利于职工把 收入投向当期消费。因为有了明确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职工消除了 “后顾之忧”,就可能多花钱。特别是对于低收入阶层,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还 将增加他们未来的实际收入,对刺激他们的当前消费作用更大。一些经济理论 工作者也是这样分析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认为加快这项制度的改革将有利 于启动居民消费。   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变革的情况与西方国家典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有 很大的不同。我国在计划经济下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其特点是国家出资、单 位管理、主要覆盖国有职工。90年代初中央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到重要议 事日程,提出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力和义务相对应的改革目 标,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改变国家 包揽的供款制度,实行国家、企业、职工三方负担。这样,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的改革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必然要增加职工个人负担,例如基本养老保 险,职工将从不缴费逐步提高到按工资的8%缴费,还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目前改革方案,职工个人的总缴费率将逐步提高到本人工 资的21%。同时,还明确要减轻政府负担,较大幅度地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 代率,设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等。因此,对于国有单位职工来 说,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增加了他们的边际储蓄倾向,减少了 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再加上住房和教育改革的影响,这种倾向性变化就更加 明显了。   90年代初、中期,通货膨胀严重,职工工资增长过快。那时改变国家包 揽过多的社会保障供款办法,增加职工的社会保障负担,不仅有利于提高职工 的自我保障意识,减少社保障基金的浪费,还有利于抑制通货膨胀。1997 年以后,我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通货紧缩趋势,物价连续三年下降,职工工资 增幅下降,低工资收入阶层还出现了收入绝对下降的情况。据国家统计局抽样 调查,占调查户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年收入1997年下降0.6%, 1998年仅比上年增长1.9%。1997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减收面达 39%,按收入分组,占调查总体的20%低收入户减收面达60%。但社会 保障制度改革中加大职工负担,增加职工支出预期的一些具体措施及其实施力 度没有得到适当调整。在这种背景下,简单拿我国与美国1935年建立社会 保障制度时的情况对比,认为社会保障制度对稳定收入和支出预期方面有不可 替代的重要作用,所以要加大改革力度,尽力扩大覆盖面等,就过于笼统了。   3、坚持长远改革目标与调整具体实施力度   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当从两方面分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对宏观经济的 影响:   一是对于原来国家包揽过多的国有单位职工,必须坚持经费来源多渠道、 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改革目标,逐步降低国家的负担,适时 增加职工的缴费水平。不能因为近年来出现了通货紧缩的情况就否定这一目 标,要看到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从过去完全依靠国家和单位的保障转到个人 交纳一定保障费用,不仅是制度的转变,还是广大国有单位职工保障观念的转 变,这是难能可贵的改革成果之一。但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应当考虑增加职 工缴费对当前消费的影响,可以适当放慢增加职工缴费的实施力度,如缓提职 工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率,或者延缓增加职工负担的改革步骤,如缓增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中的个人负担比重,等等。在宏观经济形势进一步好转,通 货紧缩趋势得到根本扭转后,再加大这方面的实施力度。   二是对于原来没有被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群体,应适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 面,以利于他们消除后顾之忧,促进当期消费。但扩大覆盖面的重要前提条件 是传统的“高福利”项目应基本改革到位。由于社会保障各项目的改革进度快 慢不一,扩大覆盖面只能按不同保障项目的改革进展情况分别确定。考虑到社 会保障水平和工资水平一样,也具有一定的“刚性”,待遇标准高了很难减下 来,所以扩大覆盖面宜谨慎推行,不能只考虑当前收费多少,更要考虑将来的 支付能力。扩大覆盖面问题前面已经分析过,这里要强调的是,对于社会保障 最后的防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说,则需尽快把应纳入的人群覆 盖进来。特别应当看到,由于改革中出现的复杂情况,相当一些国有企业职工 及其家属生活发生困难,名义上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实际上落空,有的连最 低工资都拿不到手,他们成了“有消费意愿而无消费能力”群体的重要组成部 分。把他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合理提高保障待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保 障他们的养老金发放、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对于促进消费和稳定社会都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999年中央提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待遇水平30%,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约15%,还补发了过去欠发 的70多亿元养老金,对促进消费有积极作用。这方面还有进一步提高低收入 群体消费能力的潜力,据民政部的调查:一是一些城市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但只限于原保障对象,没有把提高标准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新增家 庭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二是一些地方因为财政紧张,以附加条件把相当一部分 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人排除在外;三是一些中直企业的困难职工尚未被纳入企 业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四是一些已经享有工资、养老金、失业保险待 遇的职工,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还没有得到最低 保障的补助。解决这类问题,是通过调整社会保障支付水平以促进消费的有效 措施。当然,在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提高有关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的时候,还应注意各项目标准之间的衔接,特别是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 险水平和在职职工工资水平的关系需要衔接好。 〖网友推荐。原作者及原刊信息阙如〗 【】              【】              【】 °聚焦报道°      ◆ 血泪的呼喊:“三无人员”的“有罪推论” ◆                            ·WUHUI·   “三无人员”是一个有中国城市特色的专用名词,各地解释不完全一致, 约分两种说法:一种是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正当经济来源(或称无合 法职业)的外来暂住人口;另一种是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务工证这样的 “三证不全”的外来人口。   各个城市对外来人口成为合法暂住户的三项要求或证件中,并非三项都无 才被当作“三无”,而是只要其中一项没有就被视作“三无人员”。例如大连 市规定外来人口只要没有暂住证就是“三无人员”。《大连市外来暂住人口管 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加强对三无人员的管理。“对无《暂住 证》的,由大连市三无人员管理教育机构予以教育,并负责收容遣送。”“三 无人员”是中国几乎所有的大中城市收容遣送的对象,他们是中国8000万 至1亿流动人口中的一部分,由于没有完全满足暂住城市对外地人所列规矩, 他们随时被查处,被送进收容所,被遣送回原籍。   警察是各城市清查“三无人员”的主力。由于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本能排 斥,各地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在法律依据和执法程序上都存在很大的模糊性,实 际上授予了警察随意查处外来人口的权力,被查的“三无人员”除了被收容遣 送别无他法,后者的权利无法保障——他们如果不服收容遣送,连申诉都找不 到地方。   在各地清查“三无人员”的行动中,一幕幕悲剧在不断上演,浸透了“三 无人员”的血泪。最近的受害者是到云南昆明探亲的一位少女。   〔2000年〕8月24日夜11时许,19岁的少女宋苏朵从一辆警车 上跌落摔死。警车牌照号为“云A0174警”。   据当地媒体报道,宋苏朵是云南宣威市文兴乡人,是于几日前与母亲到昆 看望亲戚的。   24日晚10时,宋苏朵在昆明火车站前等候母亲,这时一辆中巴警车停 下来,出来两男一女(均穿便服)声称自己是警察,要检查宋的证件。因宋苏 朵的证件放在亲戚家中,几名便衣就以宋是“三无”人员为由强行将其押上警 车。   此时宋的母亲正好赶来,看到女儿被抓,便急忙上前阻拦。当问明情况 后,宋母苦苦请求便衣把人留下,她到南窑村亲戚家中把证件拿过来。便衣不 从,要求准备500元到黄土坡收容遣送站领人,说完便开车离去。   一位朱小姐同在警车上,据她反映,行车途中宋苏朵因晕车,请求司机停 车,却未得到理睬。于是她将头伸出车窗外想呼吸一点新鲜空气。正在这时 候,宋一下子跌到车外。等便衣下车查看,宋苏朵已倒在血泊之中,经医生急 救无效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   不知像宋苏朵这样惨剧还有多少在悄然发生,媒体曝光的此类事件毕竟是 少数。辽沈晚报披露一位鞍山女子在沈阳被查的遭遇与此极为相似,都是在警 车受害,唯一的区别是一个被摔死,一个被轮奸。   据报道,今年〔2000〕5月19日晚9时许,28岁的鞍山女子李某 乘车抵达沈阳,行走途中,从一辆白色面包警车上下来一穿警服和一着便装的 两名中年男子,上前问李某是否有暂住证。李某称自己是来看亲戚的,没有暂 住证。二男子听罢,将李某拽上白色警车。警车在一个胡同里停下后,两名男 子在警车内将李某轮奸。   据了解,两名犯罪嫌疑人一个姓高,一个姓苑,系明廉派出所的协勤人 员。两人现已被检察机关逮捕。   这两起案件一个在昆明,一个在沈阳,相隔万里之遥,不约而同之处却很 多:一是城市处处有警察、警车查“三无人员”,可见两个城市对“三无人 员”的管理力度;二是任何外来人口都可能受警察盘查,警察练就的眼力使他 们毫不费力地认清哪些是外来人,两案中受害者均是外地人;三是没有证件或 证件不全就抓走,什么走亲戚之类警察不认。   外地人一旦被警察当作“三无人员”,便丧失了自由,等着收容遣送。警 察掌握着“三无人员”的命运,如果警察没有应有的素质,“三无人员”难免 陷入悲惨的境地。   一位在广州火车站遭劫的湖南少妇遇到广州警察,结果被当成三无人员送 进收容精神病的康宁医院,惨遭轮奸。这个消息经媒体广泛报道,引起舆论大 哗。其实广州警察干这种事已不是仅此一桩,近日新快报报道广州检察院公布 的警察渎职案,其中就有一起同样发生在康宁医院的强奸惨案,也是警察乱认 “三无人员”引发。   据广州市检察院查明: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的黄某原是广州流花公安局治 安大队民警,在接收巡警移交的被害人石某时,没有核实石的身份和依法对石 及其随身物品进行检查、登记、保管;怀疑石有“精神病”,也没有按规定将 其送往有关部门检查鉴定,草率地把石某当作“三无”精神病人送往康宁医院 收容治疗,最终导致了石被男收容人员轮奸的事件发生。   在一种制度的支撑下,警察对外来人口的管理权很可能泛化失控。只要查 “三无人员”制度仍在,只有警察中存在一些素质低下的败类,像上述弱女受 害案就难以禁绝。我们可以拭目以待,同时也含泪相望: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谁 呢?   各地警察查“三无人员”中引起的种种悲剧已多得快让人麻木了,“三无 人员”随时可能被拉上警车、被送进精神病院、被轮奸、被殴打、甚至非正常 死亡,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要受到这样心灵和肉体的折磨?   如果“三无人员”的悲剧仅仅归因于某些警察的素质不高,这难以服人, 其实很多警察也是忠于职守,他们按国家、政府的要求对待外来人口,按当地 政府的要求把“三无人员”赶出城市,得到政府的肯定和赞扬。北京几个月中 收容遣送18万人,主要是警察的功劳。   症结还是在制度上。从根本上讲,对待外来人口、对待“三无人员”的制 度其实是本地人排斥外地人的制度,虽然其中“控制城市人口规模”之类的不 无道理,但这个制度是保护本地人利益的,而警察只是一种驱赶“三无人员” 的工具而已。   要加大清理“三无人员”的力度,这是很多城市年年讲、月月评的一项长 期工作。在当地政府和本地人的心目中,似乎存在这样一种推论:外地人中有 很多“三无人员”,“三无人员”中有很多违法犯罪分子;所以外地人越少, 三无人员就越少;三无人员越少,违法犯罪案件就越少。   实际上这成了一种“有罪推论”,假定所有“三无人员”都是违法犯罪嫌 疑人,把他们全部限制自由,从中找出一部分真正的违法犯罪分子,剩下的全 部送回原籍——北京市规定,收容遣送不用政府出钱,用被收容者自己的钱送 自己回老家。   “三无人员”的权利被漠视了。“三无人员”不能等同于违法犯罪分子, 他仍是中国公民,基本的权利就不能剥夺,而起码的权利是人身自由的权利 ——而收容遣送是限制人身自由的。   中国人权发展50年白皮书称,中国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自由和 权利。如果承认“三无人员”是公民,按照中国人权报告所称,至少是有生存 权、发展权的。   但这种生存权、发展权是限于公民只能在自己原有的户籍所在地谋生吗? 现存的户籍制度和城市对外来人口的规定,实际上限制了公民自由流动的权利 ——限制者的一大理由是中国人口如此之多,一放就乱。实际上,如果管理者 水平低下,即使不放开也会变乱;如果管理水平够高,放开也未必乱。   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中国需要深化改革来保障人权。他曾在一次有关人权 的会议上说,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有了可以自由支配 的财产,有了可以支配自身劳动的权利,但城乡户籍隔绝的制度依然存在。人 们参与社会生活和管理社会的权利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还受到不同程度的限 制。   中国人权发展50年白皮书说,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实质,“一句 话,就是要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人权。”我国已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 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12条规定:“在一 国领土内合法居留之人,在该国领土内有迁徙往来之自由及择居之自由。”在 各城市年年收容遣送大量“三无人员”的情况下,中国公民在国内自由迁徙和 择居还是一种愿望而已。   今年3月份,中国代表团团长乔宗淮大使出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6届 会议时说,中国政府承认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 则,遵守国际人权公约,坚持在中国促进和保护人权必须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 结合。   对于有关外来人口、“三无人员”的法规制度,“中国的实际情况”确实 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而国家的法规出台后,各地城市也难免要求与“我们 城市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这种结合如何才能保证外来人口拥有公平待遇, “三无人员”能拥有公民的权利呢? 〖网友推荐〗         ≌≌≌     ≌≌≌     ≌≌≌       ◆ 一个可能不入时的话题:广东打工者状况 ◆                              ·打工者·   本人于1998年和1999年两度前往广东之南海、东莞、中山、珠 海、深圳、惠阳、惠州等地,进入到13个企业中,接触了许多打工者和一些 企业主。与这些打工者及一些企业主攀谈使我对打工者的现状了解不少。我想 网上许多朋友只知广东的发展成就,但对打工者在广东的境况不一定有所知。 借网络向各位做个介绍,不知会作何感想。   1、劳动时间很长   在绝大多数的企业中,打工者的工作时间都是每天12小时或者更长,极 少有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的企业,能够保证六天工作制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通行的工作制是两班倒,白班从8:00~20:00,夜班从20:00~ 8:00,连续上半个月的白班,接着是半个月的夜班。在国庆和五一这样的 节日也只是放1~3天假。   2、劳动保障很差   不少企业中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场所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随处可以 感受到严重的噪声、粉尘、异味、有毒气体,夏季高温等。场地拥挤、设备陈 旧,人身安全和健康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因劳动时间过长不能得到充分休息, 易发生工伤事故。一般的工伤事故企业不给医疗费,如果致残给一两千元钱打 发了事,企业主给打工者上社会保险几乎是没有的。   3、劳动报酬很低   一般打工者的月工资说是在600~800元左右,但会在各种苛刻的管 理条例的制约下被扣除一部分,例如不易完成的过高生产定额,因设备状况不 良而事实上不能实现的合格率,在班时间喝水、上厕所甚至吃饭时所受到的无 端挑剔等,实际上得不 到那么多。以月工作28天,每天工作12小时计,即 使不被扣除一部分工资,也不过每小时2~3元的劳动报酬,甚至还不到这个 数。   4、伙食很差   在招工时说的是企业包吃包住,但早餐不算在内,夜班的夜餐也不在内, 少有的休息日也不在内。企业食堂的伙食标准很低,以素菜为主,少见几片肉 也净是肥的,约相当于1~1.5元的标准。   5、变相限制人身自由   许多企业扣下打工者的身份证、毕业证,不给打工者办当地暂住证,致使 打工者外出行动不便。   6、拖欠工资现象严重   一般会欠发两至三个月的工资,在打工者提出辞工时,多数情况下得不到 被拖欠的工资。   以上六种情况不一定是所有的企业都有,但前四种情况在大多数企业中是 普遍存在的。即使是少数比较规范的企业中也一定程度地存在劳动保障差、劳 动时间长以至于单位劳动时间报酬偏低的情况。   内地的一些人把去广东打工当成是可以改变他们命运的壮举,但真正能衣 锦还乡的只是极少数。广东也正是依靠这些打工者进行着资本的原始积累。我 真是不明白,那些成群结队的南下广东的打工者,如果他们在家乡也能成群结 队地象在广东打工一样每日辛勤劳作十几个小时,吃着象在广东打工一样简陋 的伙食,难道就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 〖“思想的境界”〗 【】              【】              【】  ─────────────────────────────────  走访网站:http://www.geocities.com/SiliconValley/Bay/5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