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隧         道          【】  【】                              【】  【】            TUNNEL            【】  【】                              【】  【】                              【】  【】        第 一 百 六 十 五 期         【】  【】                              【】  【】【】【】【】【】【】【】【】【】【】【】【】【】【】【】【】【】   2001.07.8                     (sd0107b)  ÷÷÷÷÷÷÷÷÷÷÷÷ 本 期 目 录 ÷÷÷÷÷÷÷÷÷÷÷÷ 1、回  忆 深深怀念三个人——“六四”十二周年祭    ·丁子霖· 2、研究讨论 我的“学生有错,政府有罪”立场          ——纪念“六四”十二周年        ·王超华· 3、书与书评 人的道义支撑在哪里?          ——对5种文学文本的解读        ·徐友渔· ≈≈≈≈≈≈≈≈≈≈≈≈≈≈≈≈≈≈≈≈≈≈≈≈≈≈≈≈≈≈≈≈≈≈ 《隧道》是中国大陆第一份以电子邮件连锁传递的自由杂志,宗旨在于打破当 前大陆的信息封锁和言论压制。欢迎运用任何手段进行非商业复制和传播,欢 迎推荐亲友订阅本刊。  我们得到您的电子邮址后,就会持续向您寄送。如果您不愿继续收阅,请向  我们的发送地址回信,在题目栏里写明:unsub(unsub)。  订阅或欲向亲友推荐者请将E-mail地址寄往:     get_tunnel@dr.com  您对杂志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或者是投稿或推荐稿件,请寄:     to_tunnel@dr.com  发送杂志的地址可能变化,不必奇怪。          ≈ 感谢进行非商业复制和传播 ≈ 注:为了节约传输量,我们采用文本格式,建议使用编辑软件调整字行后阅读。 ≈≈≈≈≈≈≈≈≈≈≈≈≈≈≈≈≈≈≈≈≈≈≈≈≈≈≈≈≈≈≈≈≈≈   人民有知情权     兼容并包,思想独立    读书思考无禁区 【】              【】              【】 °回  忆°             ◆ 深深怀念三个人 ◆             ——“六四”十二周年祭                              ·丁子霖·   这些年来,每逢农历清明或“六四”周年,我的脑海里总是萦绕着三个人 的名字:一个是我的小学同学、青年钢琴家顾圣婴,一个是我中学和大学时代 的校友林昭,第三个就是我的儿子蒋捷连。   他(她)们不是同代人,却死于同一个时代——二十世纪后半叶。顾圣婴 是在一九六六年“文革”之初,因不堪受辱而自杀身亡的;林昭一九六八年被 中共当局枪杀于上海龙华机场;而我的儿子蒋捷连则被害于一九八九年的“六 四”惨案。“文革”结束,顾圣婴和林昭先后由上海音乐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 “平反昭雪”,而导致他们从这个地球上消失的那些人,却似乎并没有受到过 任何追究;至于我的儿子蒋捷连,虽然离开这个世界也已有十二个年头,但至 今沉冤未了,刽子手们仍逍遥法外。   我之所以常常想起这三个人,是因为他(她)有着相似的命运:我一想起 他(她)们,就禁不住会想起那个给他(她)们造成如此不幸的年代,我的眼 前也就会浮现出一幕幕令我不寒而栗的悲惨场面。时间长了,我的思绪似乎有 些混沌、模糊,时断时续,但在意识深处,总有一种难以遏制的冲动,想把我 所知道的一切,所想到的一切,告诉世上的每一个人。   我想先说说我的小学同学顾圣婴。   圣婴自杀身亡的噩耗,我是在她离开人世二十三年后才获悉的,那已经是 在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之后了。当我从一份《文摘报》上看到“顾圣婴” 这个熟悉的名字时,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眼前一片昏黑。   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四十多年前的老上海,回到了当时坐落在徐家汇永嘉 路上的一所不大的小学校——中西女中第二附属小学。在一间宽敞明亮的教室 里,一个比我年龄小、个子比我矮的小姑娘,端端正正地坐在我座位的前一 排,我俩一前一后正好挨着。她就是我的同班同学顾圣婴。   那是在一九四四年的秋天,我初进二附小,在三年级插班。刚认识圣婴 时,只觉得她是个可爱的洋娃娃。她穿戴整洁、漂亮,脑后晃动着一个很大的 蝴蝶结,脸上总是挂着谦和的微笑。不久,我就发现她不仅可爱,而且聪慧。 她每周要离开班级去上好几次钢琴课,几乎没有玩的时候,可门门功课都得 “A”。我至今还记得,每当老师在课堂提问时,她总是勇敢地举起小手,准 确无误地回答所提的问题。她性格温和、文静,平时说话不多,从不与同学争 吵,因此班上许多同学都很喜欢她。   中西女中及其附小在上海是有名的教会学校,学费很昂贵;在这所学校上 学的孩子一般家里都比较富裕,但我是个例外。那时上海沦陷,父亲任职的德 国中兴煤矿公司停业,他长年赋闲在家,坐吃山空,家道就此中落。但我母亲 坚持要让我受到最好的教育,她是动用了她的“私房钱”,变卖了首饰才把我 送进这所学校的。   二附小校舍虽不大,但设施齐全,教学严格;尤为特殊的是英语课,不仅 三年级起就开设了这门课程,而且课本都是从美国运来的精装本,从看图识字 到童话故事,坐在我前面的顾圣婴就把我当做了她的帮助对象。我与圣婴最初 的交往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圣婴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她大概是看出了我的难处,遇到老师讲解中 的难点时,常常利用课间转过身来低声问我懂了没有?只要我摇摇头,她就耐 心地讲解给我听。以后习惯了,只要我拍拍她的肩膀,她就会即刻把头回过来 凑到我耳旁。我就是在这不知不觉中度过了那段转学后的适应期,也是在这不 知不觉中,与圣婴结成了深厚的友谊。   但我和她除了切磋功课外,在一起的机会并不多,因为她把很多时间都放 在钢琴课上了。每天下午一放学,她的父母就用小汽车把她接走了。在二附 小,家里用小汽车接送的学生不少,但象圣婴那样,每天都由父母亲自接送的 却不多,可见家里对她的宠爱。然而圣婴在同学面前从不提她的父母,也从不 夸耀自己的家庭。所以,我和她虽然是好朋友,却对她的家庭几乎一无所知, 至今只是留下了一对穿着讲究、神态和善的中年夫妇的印象。   我与圣婴相识不到三年,一九四七年春,我家从上海迁往苏州,我不得不 流着眼泪离开了中西女中二附小。我至今无法忘怀的是,在我临别的时候,我 们的班主任康慧娟老师邀请了很多位同学,在一位叫高苏明的同学家里为我举 行了一次告别派对,老师和每位同学都在我的一本纪念册上留下了临别赠言。 我离开上海后始终保留着这本纪念册——从“解放前”一直保留到“解放后”。 可惜,经过“文革”和“五七干校”,这个小册子不复存在了。圣婴的赠言也 已记不起来,只是“顾圣婴”这三个端正的钢笔字还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记忆里。   那次告别时,许多同学还送给了我自制或自购的小礼物。这些小礼物我也 曾精心保存了许多年,它们随我从上海到苏州,从苏州到东北,再从东北到北 京,一起颠沛流离了大半个中国,可惜顾圣婴的礼物我无法保存下来,那是一 辆用纯巧克力制成的近一尺长的“吉普车”。这件珍贵的礼物我也保存了很长 一段时间,尽管我从小就喜欢巧克力,也一直没有舍得去碰它。   天气渐渐热了,我母亲就让我放到楼下阴凉的房间里,但苏州家中没有电 冰箱,到了七月酷暑,“车”身开始酥软变形,快融化了,我才与弟弟妹妹一 起分享。“吉普车”虽然不存在了,但作为一个美好的记忆我却永远保留了下 来。   一九四九年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是一条人生的分界线。共产党代替国民党 不仅换了一个朝代,而且也使得许多家庭发生了巨大的变动。我们丁氏家族在 我四伯父丁文渊的带领下,一大半去了台湾。当年他是上海同济大学的校长, 又是国民党时期的国大代表,他是在当年的中央政府劝说下随同一大批文化界 名流离开大陆去台湾的;但是我父亲一家及七叔一家以及我的二伯母(地质学 家丁文江遗孀)却留了下来。   据我所知,我在上海几位最要好的同学(现在还记得的有李松卿、庞元珠 等几位),当时也都随家离开了大陆,但顾圣婴一家却留在了上海。不久,我 父亲带着我们全家到了东北热河(现辽宁)的北票煤矿,参加了“新中国”的 煤炭开发。从此,我与顾圣婴身处南北,未再见面。   我再次听到“顾圣婴”这个名字,是在五○年代我随父亲到了北京以后。 据报载,圣婴在一九五七年莫斯科世界青年与青年和平友谊联欢节获得了钢琴 比赛金质奖章。这个喜讯着实让我欣喜了一阵子。在以后几年,我又陆续得到 她在国际上获奖的消息,但因多年失去联系,只能在心底里向她默默祝贺了。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样一个才华出众的青年女钢琴家,竟在“文革” 中以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方式结束了短暂的生命;而且一直到她离开人世后我才 知道了她和她家庭的一些情况以及所遭受的不幸。   圣婴的父亲在一九四九年前是上海的实业家,如果用共产党的话来说,还 是一个“进步的资本家”。据说在“解放”前,还以他特殊的身份帮助共产党 的地下组织做过很多事情。但是,在五○年代初的“肃反”运动中,他却被当 作国民党“特务”判了刑,成了共产党的阶下囚。   “文革”初期,圣婴受到株连,竟被上海音乐学院的造反派当做“三名”、 “三高”的“黑苗子”揪出来批斗,身心受到巨大打击。由于不堪受辱,她在 给发配到外地服刑的父亲寄去最后一个装着巧克力的包裹后,就服用安眠药并 开放瓦斯自尽了;同时以同样方式结束生命的,有她的母亲和唯一的弟弟。   待到“文革”结束,顾老先生“平反”出狱回到上海,家里已空无一人, 老人孑然一身,不久也了却残生。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在 热闹的上海滩上消失了。圣婴的死,我除了默默流泪,似乎无话可说。我只是 觉得,象她这样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有才华、有追求、懂得自尊自爱的人,本 来是不应该死的,她当时只有二十九岁,在人生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 是偌大的中国却容不下她。她悄然地离去了,而此次毁灭的不仅是她的生命, 也不仅是她的家庭,而是她的整个追求和创造,她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音 乐。   当一个人面对刺刀和枪口的时候是需要勇气的;当一个人面对屈辱的时候 同样是需要勇气的。一个弱女子,宁可以死相抗,也不甘屈膝求生,这是何等 的勇气啊!古人云:“士可杀,不可辱。”她以她的死,保全了她作为一个知 识分子的尊严和气节。   多少年来,我常常想起她送给我的那辆用巧克力制作的“吉普车”。我没 有想到的是,在她决定放弃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用来表达她对父亲依恋之 情的,居然也是一包巧克力。平时少言寡语的圣婴,她用这特殊的方式寄托了 她全部的亲情和友情、全部的爱。   圣婴在人世间已没有一个亲人了。我曾打听过她的墓地,但了无线索;不 知有无墓葬,也不知葬于何处?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无奈。我惟有在每年清明 节祭奠我的亡儿时,默默地给这位童年的好友洒上一杯浊酒,祈愿她在九泉之 下能得到些许的宽慰。   林昭这个名字,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她死得惨烈。听说她死后,行刑的公 安当局还去她家里向她母亲收取了五分钱的子弹费。   我同她曾是中学和大学的校友,两次同处一所学校,甚至同住一幢宿舍, 却相遇而不相识。如果说,圣婴之死,在我的心灵里留下的是无尽的遗憾、无 尽的哀伤;那么,林昭之死,在我心灵上留下的则是无尽的愧悔、无尽的痛楚。   林昭的遇难,我也是在“六四”以后才知道的。我儿子罹难后,我的一些 在京的同窗好友纷纷前来看望我、安慰我。这样,消息也就传到了我的一些外 地同学那里。不久,一位在外省任职的老同学给我寄来了一封信,信上的话语 不多,却附上一份厚厚复印件,是几年以前发表在《民主与法制》杂志上的一 篇署名文章,篇名为〈林昭之死〉。   我这才知道,林昭原为北大新闻系学生,一九五七年因同情“右派”同学 而获罪,也被戴上“右派”帽子。五八年北大和人大的新闻系合并,林昭也就 随北大新闻系的师生一起转到人民大学城内分部——东城铁狮子胡同有号校舍 (人大新闻系所在地)。她因患肺病,被“特准”安置在新闻系资料室“监督 劳动”。当时我们作为人大新闻系学生,住九楼宿舍,而林昭则独自一人住在 九楼楼梯下的一间小屋里。可是在一个楼里同住两年我却一无所知,即使搜遍 了记忆,也毫无印象。   又过了一些时候,我的那位在外省任职的老同学趁来京之便来看望我,我 不无自责地询问起林昭的事。那位宽厚的老同学大概是不忍心责备我吧,只是 随口说了一句:“你当时也许不会注意到她。”接着他又说:“我们这些‘老 右’与林昭都很熟,大家都钦佩她的才华,都叫她‘林妹妹’……。”   我一切都明白了。当年,我同林昭虽然同住在一幢宿舍楼,却生活在绝然 不同的两个世界。我生活在一个共产党用所有一切美丽谎言堆砌成的“阳光灿 烂”的虚幻世界里;而林昭,以及我的那些“右派”同学,则是生活在一个被 谎言挤压得几乎暗无天日的世界里。然而,这另一个世界是真实的:生活在这 个世界里的人们,虽然备受摧残,却仍保留着人性的本真与美好,保留着人类 的同情与爱。   我不想用幼稚、单纯这类词语来为自己辩护。作为一个青年学生,会有所 追求,想有所获得。在那个年头,书念得不多,运动却不少,如果能被领导封 上一个“积极分子”的头衔,那就是一种梦寐以求的荣耀。为此,他会心甘情 愿地“听党的话,跟着党走”,做“党的驯服工具”。他会以一种愚蠢的高傲 和可怕的冷漠,去对待那些朝夕相处却有着另一种追求的同伴,会在这些同伴 受到伤害的时候,心安理得地从他们身旁走开,甚至会投之以一种轻蔑与嫌 弃。而他这么做的时候,他也许会觉得他自己是在实现某种“崇高”的理想, 却不会想到这是在制造一种罪恶,在毁坏一种文明,在戮杀自己的人性和良知。   我要感谢我的那位老同学,他让我知道了林昭在人大的一段往事。这使我 从生命的麻木中苏醒过来,这种苏醒是痛苦的,但惟有这痛苦,才会脱去自己 身上的枷锁,才会发现真实的自我。对我来说,这是灵魂的一种救赎。   那是在我儿子刚遇难不久,我正承受着痛苦的折磨,徘徊于生死之间。我 急切地想更多地知道一些有关林昭的事情。我想,我也许能从这些同代人的苦 难中,寻找到一个生命的支撑点和活下去的勇气。但是,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 时间里,我并没有找到可以进一步了解林昭的更多文字资料。   一直到前不久,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一本书里读到了林昭妹妹彭令范 女士回忆她姐姐的文章。我这才知道,原来我与林昭在中学时代还曾就读于同 一所学校——苏州景海女师附中,只是她比我高四班。一九四七年春,我离开 上海的中西附小随家到了苏州,未待小学毕业便考入了景海女师附中,这所学 校与上海的中西女中属同一教会所办,在当时的苏州也是一所有名的学校。一 九四九年林昭高中毕业离校投身“革命”时,我还在读初二。三年后,我辗转 到了北京,参加了“革命工作”。五六年,我考入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而 林昭则先于我考入了北大新闻系,之后又转到人大新闻系。   然而,我和她虽然从同一所中学出发,最后又汇入到同一所大学,命运与 境遇却截然不同。林昭是在人民大学一直待到我毕业以后才由她母亲接回上海 家中养病的。在上海,她又因与一些“反叛者”的交往而被控犯有“组织反革 命集团”罪逮捕入狱。在狱中又因“拒不服罪”而加刑,受尽了非人的折磨, 终至被处决。那年她才三十六岁,终身未婚。   林昭遇难后,其居住在苏州的老父含愤自尽,老母因受强烈刺激,神经错 乱,在“文革”中的上海街头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又一个家庭在热闹的上 海滩上无声无息地毁掉了。   这些年来,我到处托人打听林昭墓葬之所在,一直到去年才得知其墓葬的 大概下落。据说是她当年的一些新闻系老同学集资修建的,地点就在她家乡苏 州的郊外;说是墓,却无尸无骨,仅安放了死者的一缕头发和一些遗物而已。   今年清明节前,我和我先生寻找了很多地方,终于在苏州城外灵岩山麓的 “安息公墓”找到了林昭的墓地。在一丛翠柏树荫下,一块不大的墓碑上写着 “林昭之墓”四字。生卒年月:一九三二·十二·十六至一九六八·四·二十 九。墓碑的背面镌刻着林昭的一首遗诗:“青磷光不灭,夜夜照灵台,留得心 魂在,残躯付劫灰,他日红花发,认取血痕斑媲学嫣红花,从知渲染难。”   我默默地凝视着散落在墓碑上的斑斑苔痕,心里不免产生一种世事沧桑、 变幻莫测的悲凉之感。似乎一切都结束了,又似乎一切都还没有开始。我想, 如果林昭能活到今天,也许不会有当年那样的乐观;如果她地下有知,一定会 无法放下那背负的沉重。   以上,就是从“反右”到“文革”,到“六四”这五十年里两代人的命 运。他(她)们年龄最大的三十六岁,最小的才十七岁。他(她)们有的曾欢 呼过“新中国”的诞生,有的一生下来就沐浴着“新中国”的“阳光和雨露”; 但是,最后他(她)们都被这个“新中国”吞没了,而他们唯一的过错,就是 想要在自己的国土上寻找一种被称之为“自由”和“尊严”的东西,却找错了 地方。 〖转自《新闻自由导报》〗 【】              【】              【】 °研究讨论°        ◆ 我的“学生有错,政府有罪”立场 ◆           ——纪念“六四”十二周年                              ·王超华·   今年五月,王丹在纽约的一次讨论会上提出,他对1989年事件的总体 评价是,“学生有错,政府有罪”。此言一出,即引起强烈反响。长期致力于 中国人权与民主运动的任畹町先在网络上给以反驳,曾目睹坦克压碾撤退学生 的雨源随之表示难以容忍。(均见“大参考”)   作为极其简炼的表述,“学生有错,政府有罪”概括了我本人多年来所持 的立场。因此,我很感激王丹能做出这样准确有力的总结。   那么,这种立场和任畹町、雨源等人之间的分歧究竟何在?我以为,这里 牵涉到若干方面的问题,需要一一澄清。我并不以为我和王丹在这个相当简化 的口号下有着完全一致的具体认识;不如说,王丹的表述为我切入当前很多讨 论提供了一个最佳的角度。   六四已经过去了十二年,这个“时间差”既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观察距 离,又相当有效地展现了六四作为重大历史事件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及其复杂的 后续效应,使我们有可能以“后人”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重新审视当时事件背 后隐含的一些重大历史命题,特别是在认识公民政治权利和中国目前法治建设 等问题方面,更坚定地支持六四受害者和蒙难者家属的合法要求,更清醒地坚 持89抗议运动理想主义的正义精神,也更坚韧地为建设一个更加自由、公 平、正义的中国和世界而努力。 一、“撞了白撞”?!   第一个也是比较简单的一个问题,是王丹表述所涵盖的时间范围。他的说 法既包括六四镇压,也包括了此前的一两个月;因此,任何政府军事镇压中的 暴行,都是进一步证明“政府有罪”,而无关乎学生是否有错。在这方面,雨 源对暴行坚持不懈的揭露和再记忆,完全可以和王丹的立场并行不悖,并不存 在实质性矛盾。   但是,王丹和雨源立场冲突的表象,实际上牵涉到另一个“定理”:无论 学生是否有错,都不能构成政府以军事暴力屠杀和平示威公民的藉口,也因此 不构成解脱政府之“罪”的理由。这是“学生有错”与“政府有罪”能够成为 并列命题的前提条件。这个前提本应属于不言自明、普遍接受的社会政治常 识,在今日中国却成了怀疑的对象。这不仅是中国政府硬镇压软愚弄的结果, 同时也是由于很多知识分子概念混乱的讨论。其中,海外最突出的例子是马悲 鸣在“多维新闻网·大家论坛”发起、要审判“以王丹为首非法占据天安门广 场”的虚拟法庭,而国内最突出的例子,就是自2000年起关于“撞了白 撞”的各种讨论。这里先就后者略加讨论。   很多“撞了白撞”的辩护者,本人就是立法执法部门的成员,却无视现代 社会赖以生存的一个基本法理:个体生命价值重于社会稳定和经济效率。在 “撞了白撞”的具体情境下,机动车有使用道路的权利,但并不享有伤害、夺 取他人生命的权力;同时,行人有滥用道路行使权的错误,却不具备机动车伤 害他人性命的错误潜力。因此,二者在法律面前的起点并不平等。在这样的案 例中,立法执法机关最起码是要在社会成员的生命安全和社会运行效率之间寻 找平衡;而且,要保障社会公正,就必然会向前者倾斜,不惜因此而影响“发 展”和“效率”。   在这场争论中,“撞了白撞”的“控”“辩”方,逻辑上讲本应是受害行 人和驾车人,而实际上却表现为社会成员“个体”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冲 突:交通大队长在电视台诉说道路混乱的难以治理,以及大量农民进城造成交 通规则教育的无力等等。无形中偷换了的概念是,只要是在“整体”发展、现 代化、效率、经济利益等诸如此类的名义下,就可以牺牲个体成员的利益直至 生命——不仅远远超出了“加强法制 以法治国”的范畴,而且制造了在“市 场经济”条件下,以社会名义“合法”剥夺个体的假象(去年一位四川妇女诉 邻居打麻将影响休息案,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时,发生过类似的偷换概念现象)。   这样“合理合法”地无视个体生命价值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这种偷换概 念机制的要害有两点,一是现代“国家”与“社会”对个体“人”和世界“人 类”的普遍责任,一是现代共和国家内立法过程的正当性。现代社会里,立法 执法人员以全社会的名义公布法律法规(因此,以王室名义公布法令的范围日 益萎缩,局限在礼仪范围内),当社会成员并没有自愿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的机会,既没有参政议政的渠道,又没有公开表达异议的可能时,法律法规的 公布就具有了盗用名义的性质。而且,现代社会的政治不再借助于天命、贵 胄、传统的权威,结果,越是缺少公民参政的可能和事实,以“社会整体”名 义的行为就会越多,公民的个体权益就越难保障,社会对生命价值的认定也就 会越来越衰退,更不必说承认那些尚未进入本社会的人类成员的生命价值了。   更重要的还在超越“政事”以上的“生命”的价值。为“撞了白撞”辩护 的人,不免要以某些西方城市的交通法规为例,说明被撞行人属于“咎由自 取”的法律普适范围。这些有机会出国旅行的上流分子,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很 多西方国家在针对非法移民管制边境交通时,主要困难就是要保障非法闯关者 的生命安全(如英国多佛港中国非法移民死亡事件,以及最近墨西哥非法移民 在美国境内沙漠死亡事件)。闯关的非法并不会抵消闯关者的个体生命价值, 更不必说构成边境警察射杀闯关者的理由了。在沈阳“撞了白撞”事件中受到 最多指责的,就是进城的农民工。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参与或监督城市政府 制定执行各种法规的权利,就受到了不守法的指责,并承受了未经法律程序就 以生命为代价的惩罚。就辽宁省而言,这是省政府在处理城乡经济人口流动中 的失职。如果真要通过这个事例来促进法治建设,则任何一个被撞的农民都有 权要求省政府的赔偿。大而言之,内地农民流入沿海省份,以城里人不屑的廉 价劳动力,充当着中国经济起飞的主要支柱。如果要强化以法治国,则任何一 个农民工被“撞”,包括以各种形式被损害(这里讨论的是在城市公共场所, 还不包括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中央政府都有责任承担后果,各级地方政府都 有责任做出赔偿。以都市法规蔑视进城农民的生命,这是中国社会整体堕落的 标志,绝不属于“法制”观念在生活中见效的实例。   回到我们的基本问题,“咎由自取”的前提是,接受规范的人对适用法律 不仅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而且有参与(如选举或提案或抗议示威等等)、自 愿接受及监督一系列程序规则的权利与权力;而且这个“自取”的范围不能超 越其“咎”适用的法律范围。当学生和各界人民在1989年以游行示威表示 对现任政府的不满时,无论他们有什么错,政府的开枪镇压都是犯罪。即使这 个政府有可能通过一系列措施使镇压在表面上“符合”于当时中国的现行法 律,其持续数日的武力镇压也犯了违反社会基本人道要求的重罪。尤其是镇压 之后,政府还继续迫害受害者及其家属,阻止任何独立的调查和援助,就更坐 实了镇压的犯罪性质。 二、“非法”抗议政府   只强调以法治国,而不问“法”是由谁、又是如何定的,结果往往是“以 法治民”而已,不过是授予权势者以玩弄法律欺压百姓之柄。因此,在西方各 国现代民主法制的几百年历史上,所有针对各级各类政权机关的抗议示威,在 政治法律实践中仍有道义上的优先权。更确切地说,这种抗议示威的道义优先 权在几百年的实践发展中逐渐有了越来越明确的地位和界限。这是马悲鸣极力 希望他的读者忘却的。   民主法律制度在现代社会确立的基础,是资本主义的发展,是现代资产阶 级上升并取得统治地位过程中的产物。这种制度所代表的社会公正性,与其说 是由资本主义的内在经济规律所决定,勿宁说是西方社会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强 加于资产阶级的社会义务和责任,是此前西方社会各阶级斗争和妥协的结果。 因此,现代法制的成熟过程中,一个始终挥之不去的课题就是法律与政治的关 系;而几百年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共识则是,不但政治不应该干预法治,而且法 治也不应该干涉政治。   司法不应介入政治,和军队不应介入政治是一样的道理,属于是否对“王 丹率人非法占据广场”立案的外延考量,无论如何也应先于有关“大陆法系” 还是“海洋法系”的讨论。更加切题的,也许应该是君主制与共和制对法治外 延的不同处置方式,并以此将所谓“一体”的英美传统区分开来。在共和政体 下,不但执政党及其政府不应强迫司法部门屈从于政治意志,司法部门本身也 不能自以为是,任意干预本应属于政治范畴的事务。   那么,如果政治纠纷中的一方刻意寻求法律解决怎么办?现代司法机关一 方面可以上诉到“宪法法庭”,比如香港基本法裁决中的争议,就送到北京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给出最终解释;另一方面,可以坚持不受理,将案件驳回到诸 如国会这样的政治舞台,这就是去年美国大选闹到最高法院时,表决中少数派 大法官所持的立场。   八九年的学生运动,从一开始就不是单纯地悼念胡耀邦,而是包含了各种 政治诉求,表达了社会上广泛的不满情绪和寻求出路的愿望,这是当时大规模 社会动员的基础。因此,谈不上“人家”死了人、学生还要搅局。这种群众借 “清官”去世表达政治意愿的现象本身,就是中国缺乏政治参与机制的反映, 也从一开始就赋予了当时的悼念以政治运动的特征。这种运动所代表的社会矛 盾和诉求,直接与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性质相联系,远远超出地方政府法 令法规的裁决范围。这是很多运动参加者当时就强烈意识到、并努力追求的。 政法大学制作的宪法摘要大宣传牌,戒严后要求召开人大常委会紧急会议的各 种活动,以及“首都爱国维宪联席会议”的成立,都反映了人们在不满政府权 力的危机时刻,有意识地诉诸宪法权威的追求。换句话说,运动的本质是政治 矛盾,不属局部法令法规管辖范围,因此也就不存在马悲鸣所说的学生“违法 游行示威在先”,政府无奈镇压在后的问题。   其实,即使端出宪法,1989年也还不可能改写其中共产党是领导中国 的核心力量的条文,最多不过是要确立其作为根本大法解决政治冲突的地位。 更确切地说,是以民众大规模示威的压力迫使当局在“党中央”决定和“宪法 法庭(即人大常委会)”裁决孰先孰后之间做出不容掩饰的抉择。在这个意义 上,对示威者“颠覆国家政权”的指控和“亡党亡国”的要挟都是不能成立 的。反倒是共产党践踏宪法权威的行径直接把自己放在了“窃国”的位置上。 只是由于“集体领导”的内部权力平衡机制,这一窃取没有表现为袁世凯那种 个人的“大盗”形象,而更多地仰赖于谎言的支撑。这可以说是“政府有罪” 的重要原因之一。   1989年本是确立宪法权威的一个最佳机会,由于共产党及其政府的蛮 横,由于他们甚至连一个遵循宪法的过场都不肯走,一个“训政”的借口都不 屑于提及,这一年成了中国法治建设史上一个大倒退的转折点,其基本表现就 是从此根本取消了上诉到法治的最高裁决的可能性。与此同时,“党的领导” 却从八十年代党政分家的改革方向倒退,在各级政府机关都显现出越来越强烈 的独权倾向,尤其是在基层,司法看着政商利益的眼色行事已形成固弊,虽然 曾有“民告官”的成功案例,但总体发展倾向已成了为各级党政当权者维护巩 固既得利益的马前卒,而一般公民表达政治诉求的渠道被根本封杀。   在这种“法治”发展趋势下,思想界的反应如何呢?与五四时期更关心社 会整体发展可能性的取向不同,在九十年代中国的讨论环境里,“法治”领域 和“经济学”领域一样,在成为“显学”的同时,已经获取了凌驾“社会”考 察的超时空“本体性”,很少反思自己的外延,反思作为个别领域和整个社会 结构的有机关系;即使在“法学”的逻辑内涵范围内,也还没有见到过质疑现 行宪法解释机构作为“宪法法庭”的功能。中国大陆公民的宪法权利也和香港 “两制”了?   这里,我们还需要对“政治”稍加注解。中国现状的悖论之一在于,政府 宣传总是声称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而社 会生活中任何背离政府宣传口径的政治意识表达,都有陷入“颠覆国家政权” 这一黑洞的危险。有意无意回避这种危险,是社会大多数成员不言自明的选 择。这种情况和上面谈到的“非宪化”过程,再加上近年来沿海和都市区域与 美国日趋密切的交往,社会思想深受美国“利益集团政治”思路的影响,似乎 “政治”,除了在抽象概念上的“全社会”“全国”意义上,就是具体地为活 动者本人所属之社会利益集团谋福利的活动,二者之间,几乎没有舆论余地留 给“公民”个体的独立政治诉求,更不必说实际的政治活动空间了。与此相呼 应,思想界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反思也并没有为“政治权利”的正名做出多少贡 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加入了为“政治”抹黑的大合唱。   这种状况造成的结果之一,就是在共产党员数目激增的九十年代后半期, 参与非党“政治”活动却会带来众人侧目的直接社会效果,所有本应与公民政 治权利相关的活动,都在“社会福利”、“国策讨论”、“学术探讨”、“法 治独立”等诸般名义下进行,常常明确拒绝任何非官方政治因素的指涉,却不 问自己是否也已经独立于官方的政治。假定我们可以理解当事人的困境,不应 自欺欺人的则是,“公民的一般政治权利”的名誉已经在这样的过程中受到玷 污和损害。必须明确的是,不论现任政府许了多少愿并做了多少事,公民都有 合法的政治权利表示自己的意见和不满,无论其谈论内容是否直接与其本人的 生活相关。例如,一个在相对公平清廉的机关工作的公民,有权利公开抗议政 府惩治腐败的不力并公开讨论其政治原因;一个城镇居民有权利批评城乡户口 政策对农民的歧视;一个工商业者有权利探讨国营企业工人组织工会或罢工的 合法性;而且,这些公民有权利联合起来举行政治性的抗议和示威。所有这 些,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立法保护的政治性基本权利范围之内。而今天中 国政府的实践,则是把中国境内所有的政治活动都垄断起来了。   当任何超出本人直接生活范围的社会性活动都需要小心翼翼地抹去“政治 色彩”,当介定法治外延的“宪法法庭”被实质性架空,直接关涉公民本人生 活的政治权利也就受到了日常性的剥夺。其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江西收剿公开 出版的抵制农业苛捐杂税的文件集和沿海城镇禁止非国营企业工人组织自治工 会;而对社会最深刻的伤害就是以“法治”和“发展”的名义扼杀一切理想主 义和乌托邦精神的萌芽。 三、“学生有错”的特殊性   明确了政治抗议的合法性基础,就需要再回到前面讨论过的第一个问题, 做进一步的界定。虽然89年政府镇压之罪与“撞了白撞”案中的机动车驾驶 员和交通管制机关有可比之处,89年的学生运动却与“撞了白撞”中的违规 行人有着本质上的不可比。89年的学生运动是政治性冲突,因此,讨论“学 生有错”的前提是学生在宪法意义上“无罪”,甚至没有行人交通违规那种性 质的“罪”或“错误”。   学生不仅在宪法保障下的刑事意义上无罪,而且由于这是政治性示威,示 威者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都坚持和平请愿、无暴力抗议,因此在民事意义上, 游行示威过程中因生产停顿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政府的额外开支,也不能 算到示威者头上,而主要应由政府承担责任,是中央政府失职引起大规模和平 抗议示威的后果。那些善于以美国法律实践比照中国情况的人们不妨考察一下 1992年洛杉矶暴乱和1999年底西雅图抗议时的处理情况,再来设立审 判王丹的虚拟法庭也不迟。何况这种解脱政府经济责任的概念混乱已经反映在 目前国内法治实践的很多问题中,尤其是在执法人员违法侵权的现象上,格外 严重。   正是在以上这些理解的基础上,我认为任畹町和陈礼铭反对王丹关于“学 生有错”提法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见“大参考”),学生是否有错的讨论 和政府是否有罪的问题并不构成反比关系,在这里实行“凡是敌人拥护的,我 们就要反对”,未免有些教条了。   综上所述,在我看来,讨论“学生有错”必须严格限制在学生运动在中国 共产党专政体制下提出政治性诉求时的内部机制上;而且,在讨论机制的层次 上,可以暂时不考虑很多在实际策略层面上的不同意见,即,策略中的“对” “错”只能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有在明确了机制上的必要条件和运动 不同发展阶段中的不同具体情况以后,才具备讨论的可能性;基于这个认识, 我也不同意胡平那样笼统地提倡“见好就收、见坏就上”的策略性口号,因为 这个口号实施的前提条件是运动已经具备了相应“试错”的内部机制,这样的 前提回避了机制层面上的问题。   绝食作为一种斗争手段,就属于需要在策略层面考虑的问题,既不是完全 不可运用,也不是任何时候都战无不胜,并不属于要无条件地支持或反对的范 畴。关于发起绝食,封从德等人的回忆和论证方式,基本上是“事后”性质 的,力图证明学生当时除了绝食已经没有任何其他策略可能了。这与当时的实 际情况并不相符,可以清楚地从对话团的活动看出,本文不拟在细节上作过多 讨论。   同理,所谓“斡旋”也只有在学生方面有“斡旋”的实力和“资格” (qualifications)时才有意义。探讨89学运进行过程中的 斡旋(“斡旋”在当时特指在学生与政府之间寻求和解之途,并不考虑其他社 会各界),就必须注意到这个词汇(或者说这类行动),在5月13日绝食开 始以前,根本就没有出现过,而到那时为止,胡耀邦逝世已将近一个月了。在 这期间,尤其是在5月1日以前,不说李鹏等人,即使是赵紫阳,作为现任中 共中央总书记,也根本没有积极主动地关注过学生的要求和动态。从4月18 日开始在新华门前的冲突,到4月22日学生代表在胡耀邦追悼会时下跪并因 而造成学生情绪的进一步激化,在学运初起的整整一个星期里,赵都没有过任 何要与学生亲自会面、交流的表示;更有甚者,他轻率地否决了改变行程的建 议,胡耀邦追悼会一完,就去出访北朝鲜去了。而在学生方面,这正是形成大 规模正式组织的关键时刻(4月25日晚北京高联成立会开始时,“426” 社论还没有在电台播出)。   即使是赵紫阳这样有“党内改革派”名声的领导人及其手下一些得力干 部,在学生诉诸绝食行动之前,也没有考虑过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开启与示威 学生直接对话交流的大门。他们的眼睛盯着的、心里关心的,从来就不是正在 抗议示威的群众。相反,他们自始至终更关心的,都是不要被党内的竞争对手 抓住把柄。只有正视这些因素,我们才能理解绝食者不愿进入“斡旋”的真正 原因——进入“斡旋”的那一刻,就是他们失去“斡旋”资格的开始。柴玲等 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直觉并没有错,错的是本应视为策略手段的“斡旋”,在很 多分析者那里被当成了学运的“路线”“大方向”来大作文章。   在我看来,学生方面有错误,但其最根本的错误,却并不在是否绝食、是 否积极参与斡旋、后期是否要撤出广场等等这些策略层面上的问题。 四、学生错在哪里(之一)   那么,在学生运动的内部机制上,学生“错”在哪里?我以为,1989 年的抗议示威过程,暴露了学生方面两个根本性的错误。   第一个是如何认识政治抗议运动中“自发性”与“组织性”各自的合法基 础及其相互关系。中共在建国以来到六四之前,由于受到自身意识形态和中国 政治文化传统的制约,对群众“自发”的运动,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毛泽 东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利用过这种合法性,邓小平由于借助了平反1976 年的天安门事件重新上台,在八十年代里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合法性;当时(以 及今日)媒体盛赞北大游行队伍中不期而现的“小平你好”横幅时,就是默认 了群众“自发”地表达自己的感情是可以而且应该容忍的。   八十年代的历史特殊性,不在当局对“自发”表达感情的容忍,而主要在 于社会氛围和政治环境鼓励知识分子、青年学生以及社会各界自己“组织”起 来探讨各种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是七十年代末西单“民主墙”被镇压后 仍有很多小组织活动的原因,也是八十年代末王丹在北大举办“民主沙龙”、 出版《新五四》杂志的大背景。以六四后对当时学生组织情况最为关切的封从 德为例,据他自己回忆,1987年北大柴庆丰事件时,他拒绝加入示威组织 者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当时的抗议委员会希望保持地下“保密”状态。   因此,“自发”与公开“组织”,表达“感情”与表示“意见”,是89 年中国政治危机中的一个潜在的主题,是“自发”与“自觉组织”的政治性活 动二者之间改变比重、改变先后秩序的一个关键时刻。然而,很显然,当时的 学生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个时刻的重大历史意义。   胡耀邦逝世不到一周,北京主要院校的学生已迫切感到建立学生自治组织 的必要,而胡逝世十天以上才发表的人民日报4.26社论却还没有把“非法 组织”作为理所当然的罪名。4月27日大游行的成功,在市民眼里,是从来 没见过这么有组织的学生;在学生方面,则是从来没料到这样广泛“自发”的 社会声援。当时赵紫阳不在北京,政府在游行结束前就广播了同意与学生对话 的决定。这本身就是对“有组织”的抗议活动的一种让步。到五月四日游行 前,递交请愿书与袁木的公开答复等等,都表明政府与中共正处于被迫跟学生 “组织”打交道的状况,这是学生对话代表团成立并开展活动的现实基础:根 本改变“自发”与“有组织”之间相对话语地位的历史时刻已经来临。遗憾的 是,大部分学生对这个历史性时机完全没有自觉,兴奋于“自发”带来的解放 感,陶醉于受“自发”行为“感召”而起的大场面,釜底抽薪,破坏了以基层 民主秩序为基础的学生自治组织合法化的长远可能性。在我看来,这才是为什 么说当时发起绝食是一个错误的主要原因。   至于封从德说北京高联当时内部混乱,确属事实,但却不是我们至今仍无 视“有组织”政治活动的历史时机的借口。很显然,以“自发”为号召的绝食 进行不到48小时,也已经感到了“组织”的必要,由李录以要挟自焚为手段 建立了“绝食团”。“组织”在当时的示威中已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可惜的 是,示威者们更自觉地依赖的仍是“自发”带来的快感,只把“组织”作为方 便一时的手段,随意更新名目、更换程序,全无谨慎之心,也全无对扎根基层 的尊重。这是“首都爱国维宪联席会议”也未能幸免的致命伤。   其结果,就是六四镇压所标志的另一大转折点:一个稍纵即逝的历史机会 被学生轻易放过,中共则不再掉以轻心。时至今日,任何“有组织”的政治思 想性活动都可以成为受镇压的理由,甚至象沈阳退休老干部周伟那样针对具体 案件的反腐请愿,都会以“非法集会”的名义被送去劳改。从现代中国政治发 展史的长远角度观察,不能不说是一个大倒退。(以上所指封从德言论,见 《回顾与反思》及封本人的回忆录) 五、学生错在哪里(之二)   学生的第二个主要错误,和当时知识分子和社会思潮的整体倾向有关,是 缺乏一个激发持续创造性热情的理想目标,而且,可以说根本就没有致力于寻 求这样一个目标。更确切地说,这也是上面讨论过的忽略“组织”、淡化“政 治”色彩等倾向的重要思想根源,其本质在于,中国知识分子在打出反对“专 制”、争取“自由”旗号的多年努力中,和中共领导层一样,恐惧于再来一次 “文化大革命”式的混乱,因而刻意回避了现代社会的公民既需要不被侵犯的 “消极自由”,又需要有在充分保护下实施“积极自由”的权利。这一缺陷, 在九十年代知识分子的反省和讨论中表现得越来越清楚了。   具体而言,89民运最强烈地激发了中国人民的理想主义精神,集中展现 了为了可能的共同目标,他们能在最缺乏组织的状况下,积极主动地协同努 力,自觉地约束自己,并以各种方式贡献自己的力量,直至宝贵的生命。   令“后人”扼腕叹息的是,运动自始至终都没有能把这个“可能的共同目 标”具体化,既没有“最高纲领”,也缺乏扎实有力的“最低纲领”。从5月 初到戒严令颁布前的5月19日,除了新闻工作者创造性地提出“新闻要说真 话”的口号外,天安门广场的凝聚力集中在了“不是动乱,现场直播”这样两 句极为平庸、极为学生中心的口号上,北京民众和外地学生始终被限定在“声 援”和“保护学生”的角色中,最终还是由于政府的戒严令,才多少改变了这 个局面。戒严令的颁布成为对北京市民的直接侮辱,此后的示威也因此具备了 全民抗议的自觉。这也是“立即召开人大常委会紧急会议”终于成为示威者要 求的时刻。   然而,“召开人大常委会紧急会议”讨论什么?事实上,当时的这个要 求,以及北京人对戒严令的抗议,仍然没有脱出“正确评价此次学生运动”这 个狭小议题的阴影。没有能够及时恰当地形成与运动规模和群众潜力相适应的 政治诉求,失去了进一步激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将抗议示威运动 转化为长期合法的建设性政治运动的机会。   平心而论,民众示威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持续了一个半月,就说明当时 不存在“告别革命”的选择和必要。“告别革命”的命题勿宁说更多的是面对 “后89”海外热潮的一种心态反映,可以理解,但不可神化,尤其不应将这 种姿态读进对89年当时的理解和反思中去。真正潜在而未被认识的可能性, 包括的应当是修宪,公投,城镇地区试行中高级政府普选,等等,直接转入全 社会范围民主政治的一些可行步骤。由当时北京市民在缺乏共同纲领情况下仍 表现出的高度自我克制可以推论,在中国现代史上,这是迄今为止,有可能顺 利向普选转化、避免被大规模舞弊扼杀政改的唯一一次机会。这样的历史机 会,同样被有意无意地放过了。学生提到过的最接近的口号,不过是“校园民 主”,甚至不及八十年代初的人民代表选举运动。   放过这样一个重大历史时机的责任,政府首当其冲,但当时的知识分子和 学生组织也难辞其咎。二者的不同在于,前者是责任性质的,无力以政治方式 解决政治冲突的现代政府,如果自己不主动解散重组却诉诸武力,就是滥用以 全社会名义信托的国家权力;而后者则是思想认识性质的。在我看来,这个思 想认识上的先天不足,主要来自于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在明确认定中国过去的 社会主义实践有重大缺陷的同时,没有勇气和能力提出“走自己的路”、“建 设有中国特色的公平、正义、公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且不说到现在,被当 政者滥用的“有中国特色”已经成了政治笑话不可缺少的调味料。换句话说, 当时的这个先天不足来自在“最高纲领”可能性面前的瑟缩不前,宁可摸着石 头过河,出了问题再说,也不愿在各个社会阶层(其中既有经济改革的受益 者,也有大批因经济改革而受损的社会成员)都表现出高度合作意愿的时候, 站到意识形态的领导前沿。   这种先天不足,至今仍然存在,而且在“后冷战”的国际环境里,更加恶 化了。经济资本主义、政治一党专政、国际社会上唯利是图,似乎成了中国的 唯一选择。正如很多忧心如焚的知识分子所指出的,在这样的思想环境里,中 国社会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正在滑向社会文化全面腐化的进一步危机;而89 年“六四”期间中国人民所表现出的同舟共济、大无畏的牺牲精神等理想主义 品质,正在被全社会刻意遗忘。   89年学生的“错”是不是政府镇压之“罪”的起因?我认为,这里并没 有直接的逻辑关系。但是,如果以为因此就只需要抗议政府,而不必认真考虑 学生之错,那么,即使在我们持续的抗议下,死难者终于有一天能够得到阳光 下公开的祭奠,我们也还没有全部恢复他们的名誉。   抗议是我们的义务,反思是我这样的当事人终身卸之不去的责任。死难者 在天之灵永远注视着我们。   为了我们曾经的理想,为了因理想而生、为理想而死的辉煌,我们永远纪 念六四。坚持纪念六四,是帮助我们保持良知,正视现实的最佳方式。          2001年6月,应《新闻自由导报》之邀而作 〖《新闻自由导报》〗 【】              【】              【】 °书与书评°     ◆ 人的道义支撑在哪里?——对5种文学文本的解读 ◆                              ·徐友渔·   忏悔这个话题,成了当前思想文化争论的热点之一,它是“文化大革命” 那场浩劫留给许多人、留给我们全民族的一笔精神债务。追本溯源,这个话题 至迟在八十年代初即已出现,20多年来一直时隐时显地摆在众多“文革”的 积极参与者面前。这一次,大家把目光集中在一个文化名人身上,而实际上, 一代人一直为忏悔这个问题追逼。不论是出于内在的良知,还是迫于外在的舆 论压力,人们感到必须表白:我要忏悔;或者,我不忏悔,我有理由不忏悔。   真诚忏悔的声音不是没有,但很稀疏,犹如空谷足音。不忏悔的声音形成 主流,而且显得理直气壮(比如作家张抗抗为自己的中篇小说集取了个名字 《永不忏悔》)。人们怎么看待忏悔,人们为什么不忏悔?下面,我借助于解 读5种以忏悔为主题的文学作品来进行描述、分析与评论。这些自传、半自传 性的,以及根据亲身经历而创作的作品,真切地反映了作者本人及一代“文 革”积极分子的心声,他们的立场和态度又对社会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作者 相关资料: ●张抗抗:《永不忏悔》,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4月; ●梁晓声:《一个红卫兵的自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8年3月; ●张承志:《金牧场》,作家出版社,1987年10月; ●礼平:《晚霞消失的时候》,原载《十月》1981年第一期,亦刊于“新 时期争鸣作品丛书”同名小说集,时代文艺出版社,1986年9月; ●戴厚英:《人啊,人》,花城出版社,1980年11月; ●安文江:《我不忏悔》,原载《东方纪事》1988年创刊号,亦转载于 《历史在这里沉思》第5集,以及《千秋功罪》,四川人民出版社,199 4年。 1、《一个红卫兵的自白》:我纯洁,所以我不忏悔   梁晓声在这部自传体小说的扉页上醒目地写下:“我曾是一个红卫兵。我 不忏悔。”书中直接回答为什么不忏悔的,是作者描写自己大串连时在火车上 对一位少女动了邪淫念头,但没有什么行动:    我和她,一只手互相握着,另一只手互相搂抱着对方的腰,都将头枕  在对方肩上,难免是耳鬓厮磨。    ……不经意间,我的嘴唇触到了她的脸蛋。我情不自禁地吻她那光洁  的脸蛋——眼睛是闭着的,像个贼似地偷品“禁果”。    ……我从她的领口窥见了她双乳之间那动人的部分,和淡粉色乳罩的  花边儿。    ……我更紧更紧地握着她那只热乎乎的小手。更紧更紧地搂抱着她那  柔软的苗条的腰。我的胸更紧更紧地压住她那丰满的富有弹性的胸。    ……假如车厢里只有我和她,我想我会像强盗一般夺走她的贞操——  假如她企图反抗的话。   作者认为:“与我对她所产生的那些念头相比,我对她的举动简直是拘谨 到了‘坐怀不乱’的地步!”“我不承认我的行为‘不轨’。我永不忏悔。”   作者以不肯定的口气说,红卫兵一代人对自己的性压制,与他们的革命热 情相关。原来,作者的逻辑是:我们纯粹,有革命热情,所以我们不忏悔。但 作者在分析当时的禁欲主义时又说:“最激进的革命理论和最封建的性观念, 像两股绳子拧在一起,拧成红卫兵头脑中的一根‘弦’。”这么说,这里的纯 洁,是封建的代名词,它构成了作者的自豪和永不忏悔的理由!   作者为红卫兵的抄家辩护,说他们如同强盗般毁坏,但不是为了掠夺,不 是为了占有,而是为了表现自己的“革命”性,自认为优秀可贵的一面。如果 这个道理成立,那么,当年那些烧、抢犹太人店铺的青年法西斯党徒、冲锋队 员,那些在中国农村实行“三光”的日本兵,如果他们有“大日尔曼主义”或 “大东亚共荣圈”的理想,如果他们有严密的纪律,那就是无罪的,永远也不 需要忏悔。 2、《金牧场》:我们是理想主义者,我们不忏悔   张承志的《金牧场》是红卫兵的所谓理想主义的一曲赞歌和挽歌,张承志 笔下的“我”下放到内蒙古草原,仍沉醉于以前的打斗与冲杀,到日本去“洋 插队”,与日本的“全共斗”造反经历发生强烈共鸣,沉湎于自己当年“冲进 硝烟弥漫的白宫光复耻辱背叛的红场”的“世界革命理想”。   当年的红卫兵确实具有理想主义,但是,这种理想多半是盲目的、残忍 的,充满了血腥味,《金牧场》歌颂的恰恰就是这些人性中恶的东西:    人心中确实存在过也应该存在一种幼稚简单偏激不深刻的理想。理想  就是美。残缺懵懂的青春夙愿是最激动人心的,是永生难忘的美好的东西。   作者用他那支蘸满激情的笔,纵情讴歌暴力与恶:    拳头、自行车链条、木棒像雨点。击打肉体的钝硬震着手掌。血溅起  来了。尖叫和愤怒在发泄着皮肤以内的一切一切。绝对不容侵犯的极限模  糊成单纯至极的猛力……猛击出去的刹那在批判着自己的软弱。报复同时  是消灭自己的软弱和恐惧。人在搏斗中突然变了一个人。哪怕恶也罢。哪  怕恶、凶恶、残忍的恶、畜生的恶——我一头撞在一个人胸上,他一把搡  开了我。我举起自行车链条时我认出了他是我小学时的同班同学,但是我  狠狠地把那链条劈下去了。   其实,20多年来,人们关注着张承志,看他有无忏悔的表示。他是红卫 兵的发起者之一,“红卫兵”这个名称,就是他起的。不过,张承志至今仍以 此为荣。对此,我倒想提一件事。红卫兵运动兴起后,前苏联人故意把“红卫 兵”翻译成“红侍卫”。侍卫者,沙皇或皇帝的近卫兵也。 3、《晚霞消失的时候》:我不必忏悔,因为受害者早已宽恕了我   礼平的《晚霞消失的时候》讲的是,出身于军队高级干部家庭的中学生李 淮平在诗情画意的情景中与一位容貌、教养、风度俱佳的女学生南珊邂逅相 遇,双方萌生了爱情;紧接着“文革”爆发,李淮平成了红卫兵头领,在抄一 位前国民党高级将领的家时,才发觉他的孙女就是南珊;被悔恨和旧情折磨了 12年的李淮平突然与南珊意外重逢,李急不可耐地祈求宽恕:    “南珊,你从前受过我那样的对待,难道你连一个歉意的表示都不想  看到吗?……你应该理解,那件事,就是那次抄家,它对于我一直都是一  个不小的折磨。你应该给我一个解脱的机会。”    她真诚地看着我,轻轻叹了一口气:“真想不到,你把那些微不足道  的事情看得这样沉重。其实,如果公正地看待你们的话,我更感谢你们。  在那个时候,当整个社会都被敌视和警惕武装起来的时候,你们能那样对  待我们一家人,应该说是很难得了。真的,你在那件事中给我的印象是相  当好的。毕竟,你是抛弃了自己的一切在为理想而奋斗,虽然它并不正  确。”   宽恕来得那么容易,大大出乎李淮平的意外,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南珊 又说:    “破坏的,可以恢复;撕碎的,可以弥合。你以为那样一次冲击,就  能使人永远不息地悲伤下去吗?”……    我已经看出来,虽然我自己的情绪从那次抄家以后就一直陷入痛苦的  波澜中,可是南珊却在第一次冲击以后就镇静了下来。不,她并不需要任  何抱歉和悔恨的表示。因为她的心从来就不曾在那件事情上徘徊过。   如果天下的受害者都像南珊这么宽容大度,这个世界该是多么美妙呀!这 种受害者的逻辑是:你做了坏事,但还不是最坏的;你做了坏事,但那是为了 你的理想。而且,这些受害者的境界提升到了哲理与宗教的高度,他们早已不 在意尘世的是非和恩怨了。   但是,这样的现实难道不是施虐者为了求得廉价的解脱而虚构的吗? 4、《人啊,人》:自己的,就勇敢地把它扛在肩上,甚至刻在脸上!   戴厚英在《人啊,人》中描写了拒绝忏悔的人给自己找到的理由。造反派 许恒忠把自己的问题与党委书记相比:    我犯过错误?可是奚流以往所犯的错误不比我大?我没有把任何人打  成走资派、反革命,他呢?错划了多少右派啊?我没有表面上正人君子  相,暗地里乱搞女人,他呢?……他们的错误应该由历史来承担。可是我  为什么就必须承担历史?就因为我微如芥末?   许恒忠的逻辑是:别人都不认错,为什么我要认错?当官的都不认错,为 什么我这个小老百姓要认错?而党委书记奚流在被追问到自己的历史责任,比 如在“反右斗争”中的“功劳”时,也找到了推卸责任的办法:    反右斗争扩大化,我是有责任。可是精神都是上面来的,我没有创造  什么。我不能去负我负不起的责任。   打右派当然是执行上级命令,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机械、被动地执 行命令,还有积极、主动的一面。奚流的一位老战友就指责过他:“你是为了 当官!你要向上爬!”   许恒忠和奚流的辩解、托词是站不住脚的,但却是生活中人们采用的逻 辑。作者戴厚英采取的是相反的态度。她在上海的“文革”运动中一度崭露头 角,是一门批判“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的“小钢炮”。她后来有深 刻的反思和真诚的忏悔,在《人啊,人》这本书的后记中,她说了这样的话:    账本要我自己去结算。灵魂要我自己去审判。双手要我自己去清洗。  上帝的交给上帝。魔鬼的还给魔鬼。自己的,就勇敢地把它扛在肩上,甚  至刻在脸上! 5、《我不忏悔》:只有我一个人忏悔是不够的   安文江在这篇多次被转载的文章中宣称:“回首当年,我感到悲怆,感到 沉痛,但没有想到忏悔。”但他主张反思历史,不能把责任推给几个人,应当 赤诚地追究自己:    把红卫兵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视作毛泽东同志一个人的错误,抑或  是林彪、“四人帮”一伙人“五鬼闹中华”的丑剧,这是可怜的浅薄。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反躬自问:那些年里我们自己又干了些什么?上上  下下都那么清白吗?   作者没有用"忏悔"这个词,但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严 格的解剖。比如,他回忆起“四清”运动中,他在自己负责的生产队找不到问 题,就怀疑自己犯了心慈手软的右倾病,终于把生产队会计弄成“贪污”,认 为这是“阶级斗争学说唆使我开了杀戒”。他还以愧疚的心情承认,当他知道 一个同学私下说了林彪的坏话之后,毫不犹豫地向军训团告发,使这位同学马 上被逮捕,后判刑15年。   但安文江强调,如果要对历史负责,只要求卷入运动的学生忏悔是不够 的,也是不公正的。他揭发说,当初他们贴大字报攻击自己的领导,实际上是 更上一级领导导演的丢卒保车的闹剧。一位负责人曾主动在他的主席语录本上 题词:“打倒×××!”这个表态使学生的造反行动升级。而在20年后,他 却在报纸上看到这位负责人的长篇悼念文章,称“我的亲密战友×××同志”, 一点没有检讨与反省。作者发出质问和挑战:“同是‘文革’过来人,某些大 人先生们,你们敢把10年中的所言所行所思所忧堂堂正正地写出来让人们点 评吗?”   我认为安文江的态度是正确的。他不但自己忏悔,还要督促一切该忏悔的 人都忏悔;他自己忏悔了,就取得了要求别人忏悔的权利。他的“我不忏悔” 有可能产生误解,实际上想说的是:“我只以自己的方式忏悔”,“我不接受 某些流传的故事”。 6、我们的道义支撑点在哪里?   我在近20年的时间内断断续续、反反复复地阅读过以上作品,现在把它 们放在一起来理性地解读,我感到悚然。我不得不得出以下结论:忏悔是必要 的。而且,这不仅是那些愿意在道德上自我完善的人对自己的要求,还应当是 全民族的共识。对于应该忏悔而不忏悔的人,人们应该要求他们忏悔。“纯 洁”、“理想”、“上级领导的错误”、“时代的悲剧”,都不能成为推卸责 任的口实。我们已经看到,如果认可这些借口,人们会变得多么厚颜无耻。   我认为,我们的社会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是,有人曾经行恶而不忏悔;那 些行恶的人不但得逞于一时,而且显然一直过得比受害者、比老实本分的人好 得多。   几千年来,中国善良的小老百姓的道德支撑是:“善有善报,恶有恶 报。”如果这一条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不灵了,那该怎么办?   目前社会上犬儒之风盛行的一大特点是,不少人以别人(特别是有一官半 职的人)做坏事来为自己做坏事辩护,每当他们占有了不该得的东西时,总是 说:“我这个小萝卜头算什么,你看那些人拿了多少!”   更多的人对于世道的不公只是发出悲叹,他们看到,那些在“文革”中为 了攫取权力而肆意践踏别人的人,从来没有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表示过歉意, 今天他们又处于有利地位,肆无忌惮地攫取财富,制造社会不公正。   我认为,健全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应该是:要敢于面对不公道的世界,甚至 是强权的和背谬的世界。不应该祈求别人忏悔,期盼别人公正,要有勇气为世 界的更公正而努力斗争。要用这个标准要求自己:每做一件事都要考虑,如果 所有的人都这么做,世界将变得更好还是更坏? 〖“世纪中国”网站〗 【】              【】              【】  ─────────────────────────────────  走访网站:http://www.geocities.com/SiliconValley/Bay/5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