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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umn |
餓獅吞噬
Wrote By JO (joschild@seed.net.tw)
台灣時報,2000年4月12日星期三,國際第八版,美聯社里約熱內盧11日報導:
巴西一位父親帶六歲男童看馬戲團表演,因太靠近獅籠,小男孩被抓入籠內分食,事發之時,四隻獅子被射死三隻,而他們已經四天沒有進食了。
小男孩何其無辜!然而四隻獅子又何其有辜呢?仔細回想,類似的事件層出不窮,甚至連溫和的大象都曾突然發狂呢!這其中,是否浮現了什麼問題呢?
就獅子的立場來看,一、雖然獅子並非出於自願,但他們娛樂人類,以換得每日的溫飽,禍福參半;但是本事件的被告,已有四天沒進食了。人類若沒錢,可能當乞丐,也可能去搶劫;但您看過野性的獅子,蹲在路旁向您乞食,或者在非洲草原上向鬣狗乞求一口肉吃嗎?
二、獅子不是家畜,何況飼主被寵愛的貓咪抓傷也是經常的事;再者,請小姐、女士們看看週遭的男人們,有沒有那種受過高等教育、外表文質彬彬、溫和有禮,但是一到兩人獨處、夜深人靜,卻是眼神異樣、心懷不軌,甚至逞兇逞暴。文明的人類都會野性難改,何況本是野性的獅子。
三、在大自然的法律中,獅子只在肚子餓時才獵食,吃飽了,便和其他動物和平相處;今天獅子被抓到人類的社會,以電擊讓他服從人類的法律,卻又不讓他吃飯,等獅子忍不住獵食,才來槍決他。就算依據人類的法律,也得審判吧!怎就地正法呢?
就在獅子一而再、再而三地為自己辯護時,人類還是認為獅子有罪,因為人類去看馬戲團,是為了要認識其他生物,所以有保育精神。
這時大象也有話要說了,人們知道大象要站立起來是多麼痛苦的事嗎?那就像要一個超級胖子跳芭蕾舞一樣殘忍。而對其他動物不自然的訓綀,亦常常可在馬戲團中看到。難道人們保護雛妓的方式是,去嫖雛妓嗎?好吧!就算人們來看馬戲有正當理由,但為何要這麼靠近獅籠呢?不是都有警告嗎?我只能說,小男孩被吃,是無知的結果,而非無辜!
那獅子呢?記不記得侏羅紀公園續集,人們把恐龍帶到紐約,他在公路上橫衝直撞的鏡頭。您如果要恐龍遵守交通規則,是有點強人所難(但偉大的人類,或許會想辦法訓綀恐龍看交通標誌),但如果恐龍因而害死了幾位居民呢?是要罰恐龍呢?還是那位把恐龍帶來紐約的人?而那個人還振振有辭地說,他是為了保育恐龍!
花了這了多口舌,只為了告訴讀者:人與人相處,要為別人設身處地想想;人與動物相處,也要多為動物們設身處地想想。不要像八國聯軍,一群自稱文明之人,卻幹盡多少不文明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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