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氏定理畢氏定理



畢達哥拉斯『a2 + b2 = c2』這就是希臘學者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最著名的發現:『畢氏定理』(Pythagoras' Theorem,即『商高定理』、『勾股定理』)。本定理說明了直角三角形三邊的關係:『斜邊的平方等於另外兩邊的平方之和。』由於證明『畢氏定理』的方法太多,本人祇舉我國在三國時期的兩個例子,以茲參考。

趙爽,三國時期吳國數學家,為《周髀算經》作注。他在《周髀算經注》中,注釋了『勾股定理』。他寫了一篇『勾股圓方圖說』,並附上『弦圖』乙幅〔見圖〕,對『勾股定理』作出了證明:
『弦圖』 以弦為邊作一正方形,其面積名為『弦實』。在那正方形內作四個直角三角形,塗以朱紅色,其面積名為『朱實』。中央的小正方形,塗以黃色,其面積稱為『黃實』。而小正方形的邊長等於股、勾之差。但『弦實』等於四個『朱實』及『黃實』之和。於是便得出:
2 = 4.[0.5(勾.股)] + (股-勾)2
2 = 2(勾.股) + 股2 - 2(勾.股) + 勾2
2 = 勾2 + 股2

劉徽,三國時期魏國人,家住今臨淄一帶。他在魏景元四年編寫《九章算術注》。他提出了『出入相補原理』--把圖形分割若干塊後,各塊面積和等於原圖面積。他利用『出入相補原理』,成功地證明了『勾股定理』。
勾股定理 這個證明十分顯淺易懂,因為整個證明只需要一幅圖〔見圖〕,及加上少許說明,甚至連說明也不用,即可明瞭。本人亦在此加上少許說明:
圖中較深色的部分為『出』,較淺色的則是『入』。從圖中可見,深綠色的是一個正方形,以『股』為邊;深紅色的也是一個正方形,以『勾』為邊。經過分合之後,得出一個以『弦』為邊的大正方形。即是:
『股』正方面積 +『勾』正方面積 =『弦』正方面積,即是,
2 + 勾2 = 弦2
『勾股定理』由此得證。

此外,有一位法國數學家皮埃爾.德.費爾瑪(Pierre de Fermat, 1601-1665)提出了著名的『費爾瑪最後定理』(Fermat's Last Theorem),並聲稱已解決了它。該定理是建基於『畢氏定理』的:
『不可能將一個立方數寫成兩個立方數之和;或者將一個四次冪寫成兩個四次冪之和;或者,總的來說,不可能將一個高於二次的冪寫成兩個同樣次冪之和。』(Cubem autem in duos cubos, aut quadratoquadratum in duos quadratoquadeatos, et generaliter nullam in infinitum ultra quadratum potestatem in duos eiusdem nomins fas est dividere.)
以方程式表達,就是:xn + yn = zn, n>2 沒有整數解。這個猜想是否對的呢?大家可試試看。

如果大家有其它有關『畢氏定理』的資料,歡迎各位留在『資料庫』中,當致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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