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會競選
每年,班中至少要經歷一至三次,爭個你死我活的班會選舉。
在十分正常的情況下,大家並非爭先恐後要在班中佔一個位置,而是爭著「互屈」和設法逃避其他人的提名做班會會員。
因為大部份的同學都心知肚明,做了班會成員,實際上就是做了苦工。做得好,是應份的,沒人稱讚,做得稍有差池,必會受萬人指責,成為眾矢之的。
被眾同學選出來的班會成員,坦白說,情形多數有六種:
(一) 一直被班中同學仇視針對的。
(二) 樣衰的,犯眾憎。
(三) 孤立無援,無力反抗。
(四) 真正有才華,同學推舉的,不忌才的。
(五) 自薦的,想為同學服務的,對自己有自信的。
(六) 想在班中佔一地位,希望受人重視。
撫心自問,有那幾個提名人不是抱著戲弄、公報私仇、攪笑的態度去提名?提名一個明知沒有同學舉手讚成他/她的同學做班會成員,逼使他/她當眾出醜,不尷不尬才放心,又或者在班中攪笑一番,希望得來同學的掌聲笑聲回應。有那幾個投票的人不是以趨炎附勢的大群力量去逼使一個可憐的目標?當中又有多少個班會成員是自願或甘願當選的?
班會選舉,和區議員競選真有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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