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認同、性別角色、性取向

臺北市立陽明醫院精神科 周勵志主任

本文獲作者同意轉載自「祥和社會」

剛放完假,文琦聽班上同學說假期中與家人去看最近很流行的反串秀,還差一點買不到票,在臺上表演的角色果真是婀娜多姿,簡直分不清是男?是女?文琦心裡十分好奇,一直想不透為什麼有些人裝扮起異性來,竟然比異性還異性?為什麼有人會從小就不能接受自己的生理性別?

很多人誤把一個人的性別認同、性別角色、性取向當成是同一件事。其實,性別認同指的是知道自己是男?是女?性別角色則是指一個人外顯行為是傾向於男性化?或女性化?性取向則指的是同性戀、異性戀、或雙性戀這個方面的區別。基本上來說,這三者是不相同且不盡相關的。

隨著社會的快速變遷、發展,許多傳統的價值判斷早已不符合時代潮流的實際狀況,過去人們所遵循不悖的絕對、主觀的尺度也逐漸為以尊重個人為前題的相對、客觀的尺度所取代。比如一個人所呈現的性別角色,也不再像從前那般的男、女截然不同;傳播媒體上、甚至街頭巷尾中,最時髦的更是所謂的中性化打扮。而一些較為保守或對曖眛事物較無法忍受的人,對此種潮流也祇有搖首歎息的份了!

非但性別角色已有新的標準,人們對性取向的看法似乎也越來越開放。從數年前銀幕上「喜宴」的嬉笑怒罵,到今日生熱鬧滾滾、活生生的同志婚禮,似乎大家對同性戀議題的疏離感也漸漸縮小。然而也還有許多人依舊把同性戀視為不正常、病態、不道德或甚至是罪惡的。其實不然!

就臨床角度而言,一個現象要被視為病態應當要符合三個條件:有症狀,當事人有主觀、自覺的不適感,並會主動地欲求改善。事實上,同性戀者既沒有所謂的症狀,通常也多是因他人的誤解或指責才感到不對,更多不期望改變自己的性取向,實在稱不上是一個病;也早在一九七三年就不再被列入精神疾病診斷分類系統內。

反過來說,戀物症、扮異性症、變性症病人,分別因有必須藉由無生命物件、作異性打扮才能激起性興奮、或無法認同自己的生理性別的症狀,並持續感到不舒服或痛苦,而主動地尋求專業人員的協助。明顯已符合前述的三條件說,當然是被視為病態的。

有關性的學問並非僅指性功能或性治療此端,我們該關心的也不應祇是會不會得病或被傳染?最值得提醒的是,趕得上時代的性教育應當是完整人格教育的重要一環。

Last Update: 12Feb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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