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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應該向二十年前的T先生們致意..... 二十多年前,美軍裁撤離台灣沒多久,嬉皮年代的尾巴還在台北最後的搖擺!二十多年前的T“先生“和現在的Tboy真的很不相同。 “他們“穿著西裝,打著細領帶,愛唱抒情搖滾。 那個年代偏偏喜歡優雅含蓄的女子, 要送玫瑰花,要懂得單腳屈膝的騎士求愛姿勢, 還要會唱一首:I love you move then I can say 才能突破當年女子的欲拒還迎,含羞帶怕的防衛戰。 當年,上海急得爸爸最開通,先去拜做乾女兒一切都好談, 贏得丈人一家的歡心,才好接人家的女兒出去玩。 否則,只有讀法文系或哲學系和藝術系的女子敢與他們同行。 二十多年前的T先生追求浪漫, 在台北街頭和穿著西裝的“他“牽手走,開車時要等“他“來為妳開門,要在側目睽睽之下,和他吃法式西餐,一起上統一酒店跳華爾滋。 作為他們的女伴要夠勇敢才行啊! (當然,不會隨時穿西裝,我們叫“正式場合“才穿。譬如:吃晚餐,去跳舞。當年還沒有休閒裝,主要是牛仔褲和夾克啦!) 他們喜歡讀詩,寫詞,喜歡赫賽的“荒野之狼“。 (這本書是當年T先生們必讀的) 幸好,很少聽說姊妹們需要陪他們去百貨公司男子部買皮鞋或襯衫, 大概這種事不夠浪漫吧! 他們最喜歡收到的情人禮物是軍用的防風打火機。 然而,他們都很窮,短暫的揮霍是為了安慰孤獨的靈魂。 往往到了最後,只有風塵路上行走的江湖女子 才能載動他們沈重的生命。 因為穿西裝,所以他們要很英挺, 因為能夠追求的女子太少,所以他們很痴,很烈 因為女子會早早嫁人,他們要很勇敢的等待,等這些女子嫁錯人,試試彼此可不可以再回頭。 真的是遺憾多於歡樂! 二十年後,一切都不同了! 不說明很難分辨誰是夫?誰是妻? 當然,變男變女,變!變!變! 在兩性之間穿梭自如,才是現在最高的境界! 當年,屬歌仔戲圈的兒女最辛苦。 只能在上戲時,真情流露。下戲之後,一切恢復原形。當他們的情人還要眼睜睜的看“他“去嫁人! 直到現在,台灣的Gay還停留在出不出櫃的議題, 不像拉拉圈的女孩們可是表現的既辣又狂! 可以任意的向T boy求愛, T boy也可以看著女孩子們為他爭風吃醋。 不過,穿著襯衫,打著細領帶,英國風味的T“先生“也的確能夠捕獲女孩子的心喔!不信可以試試看! 最後,關於我和金童的故事,因為金童是創作者,只好等“他“寫書,自己說囉! ~ by: DM 摘自"Tgh" ~
那該是個什麼樣的年代, 如果我也有幸參與, 是否就可以大大方方地穿著旗袍, 挽著俊美挺拔的她, 漫步在沈沈的夜色中。 為著這些T先生所承受的無奈而感到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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