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念佛莫求福報第六
世間有人。發心念佛。不明念佛旨趣。或問之曰。汝精進念佛。所求何事。則答之曰。為修來世。如是之人。就是願頭 打錯了。我佛所以立此念佛法門。乃是為著娑婆世界眾生。備受眾苦。逼迫心身。無法解除。故教人念佛。求生西方。可以 離娑婆之苦。得極樂之樂。今念佛不願往生西方。乃願再生人世。享受人間福樂。實為可惜。殊不知人間。萬般皆是苦、空 、無常。何有真樂。縱得富貴榮華。得受世間財、色、名、食、睡。五欲之樂。此等快樂。都非真樂。古德云、「只這色 身。誰信身為苦本。盡貪世樂。不知樂是苦因。」
又經云、「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五欲不除。塵不可出。」若求來世福報。轉生富貴之家。享受福樂。那知人間富 貴花間露。世上功名水上漚。只恐福中不肯修福。報終必墮苦趣。其受樂之日短。而受苦之日長也。獅子峰云、箇箇戀色貪 財。盡是失人身捷徑。日日飲酒食肉。無非種地獄深根。眼前圖快活一時。死後受苦辛萬劫。 念佛、本來可以離苦得樂。若不求出娑婆。求生極樂。則身在娑婆苦海。苦終不離。娑婆是極苦世界。其苦無量。說不 能盡。今按人中略說八苦。舉世之人。皆不能免。
一、生苦。世人都是隨業受報。依前生之業緣。與父緣母緣。三緣和合。中陰身方得投胎。初見父母交媾。忽動欲念。 由是流愛為種。納想成胎。處在母身。生臟之下。熟臟之上。中為胞胎。母吃熱時。熱深難忍。幾如鑊湯地獄。母吃冷時。 冷觸壓迫。無異寒冰地獄。幽囚十月。臭穢雜處。是名胎獄。又當出胎之時。胎衣脫下。便受風刀割身之苦。故孩兒出世 時。便就哇哇叫苦。凡為人者。莫不皆然。
二、老苦。歲月遷流。形容變易。眼花耳聾。髮白面皺。身枯齒落。力弱氣銷。凡事不得自由。一切仰賴於人。楞嚴會 上。佛問波斯匿王。「大王汝之形容。應不頓朽。王言、變化密移。我誠不覺。寒暑遷流。漸至如此。我念孩孺之時。膚腠 潤澤。年至長成。血氣充滿。而今頹齡。迫於衰耄。髮白面皺。逮將不久。」如此可見雖是國王。貴為天子。富有四海之 內。老苦亦所不免。古人云、「黃金不是千年業。紅日能消兩鬢霜。」
三、病苦。人身四大不調。百種病生。世間少有一生無病之人。古德云、「病到方知身是苦。健時都為別人忙。」姑勿 論沉痀酷疾。即使齒痛頭暈。則不自在。行坐不安。寢食頓減。以此例知。一切諸病。無非是苦。三國張飛。性情剛勇。對 諸葛武侯曰。我誰人都不怕。於是武侯掌中書一病字。與他一看。問曰、這個汝怕不怕。張飛大聲疾呼曰。噯呀可怕。足見 病苦臨身。即英雄力士。亦復無可奈何。吾人能於病中。一心念佛。不為病苦所惱。如是則臨欲命終。百苦交煎之時。自然 亦有把握。
四、死苦。經云、「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人身有生。則必有死。生時假借四大以為身。死時 則四大分離。喻如生牛剝皮。痛苦萬狀。皮肉筋骨。為地大。津液精血。為水大。周身煖觸。為火大。鼻息出入。手足運 轉。為風大。死時風大先離。故鼻息斷絕。手足不動。次火大離時。身發冷觸。三水大離時。尸水流溢。只剩皮包骨頭之地 大。諺云、「白骨山頭化土泥」是也。死之一事。為世人所必經之事。無一人可以倖免。吾人未至死時。當善觀察。世間最 大為生死。白玉黃金盡枉然。縱使妻兒相惜。無計留君。假饒骨肉滿前。有誰替汝。我看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 人。也要輪到我。古人云、「紅紅白白莫相瞞。無位真人赤肉團。死去不如豬狗相。即今便作死屍看。」豬狗死時。其肉尚 有人要買。人若死時。誰人肯要。
五、愛別離苦。愛即恩愛。世間恩愛。莫過於父母兄弟。妻子眷屬。最難捨離。總望常相聚會。舉家歡樂。倘若別離。 則心如刀割。即所謂千種情懷千種恨。一分恩愛一分憂。殊不知人生聚散。本屬無常。有合則必有離。何須痛苦。古云、 「父母恩深終有別。夫妻義重也分離。人生似鳥同林宿。大限來時各自飛。」
六、冤憎會苦。冤即冤家。憎乃憎嫌。此皆宿業所感。重者結冤搆仇。輕者厭憎嫉視。冤憎之人。若能遠離。其苦自 無。那知業力使然。欲離偏合。或為父子。或為兄弟。或為夫婦。或為朋友。冤則索命討債。憎則刺激精神。因緣聚會。無 法脫離。亦如啞子吃黃連(蓮)。有苦說不出。羅狀元詩云。是是非非何日了。煩煩惱惱幾時休。
七、求不得苦。世間那有十足之人。若有不足。則必有求。所求順遂。自必稱心。喜形於色、若求不得。竟生懊惱。日 坐愁城。此等都是癡迷不覺。當知得失有定。貧富在天。豈不聞、「世事忙忙似水流。休將名利掛心頭。粗茶淡飯隨緣過。 富貴榮華莫強求。」 八、五陰熾盛苦。五陰、乃色、受、想、行、識。五種煩惱之火。焚燒眾生之心。煩惱若重。如火熾盛之貌。或依內根 外塵。所起煩惱。屬色陰。或依五識。領納五塵。所起煩惱。屬受陰。或依意識。想念法塵。所起煩惱。屬想陰。或依七 識。恆審思量。所起煩惱。屬行陰。或依八識。微細流注。所起煩惱。屬識陰。前七種苦是別。別指一種而言。此一種苦是 總。總括諸苦而說。真是世事萬般皆是苦。何如及早念彌陀。
以上八苦。但就人道略說。無論智愚賢不肖。皆不能免。所謂千人千般苦。苦苦不相同。若發願修來世。再來做人。還 是吃苦。豈不是打錯了願頭。我平日教人念佛。一定要求生淨土。方能離苦得樂。彌陀淨土。是無有眾苦。但受諸樂。超過 諸佛國土。念佛之人。不但不可願來生。再來人間享福。並不可願身後。生天受樂。以天福亦有終盡。「八萬劫總是空亡。 三千界悉從淪沒。」永嘉禪師云。「布施持戒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勢力盡、箭還墜。招得來生不如意。」當知求生淨 土。經稱少善不生。多福乃致。省庵大師云。「言多福。則莫若執持名號。言多善。則莫若發廣大心。是以暫持聖號。勝於 布施百年。一發大心。超過修行歷劫。蓋念佛本期作佛。大心不發。則雖念奚為。發心原為修行。淨土不生。則雖發易退。 是則下菩提種。附以念佛之犁。道果自然增長。乘大願船。入於淨土之海。西方決定往生。」故勸念佛之人。莫求天上人間 福報。如以明珠。而貿一食一衣之飽煖。豈不可惜。應當願生淨土。如彌陀經。佛勸發願云。「眾生聞者。應當發願。願生 彼國。」
卍念佛能斷煩惱第七
煩惱之為害甚大。自有根本煩惱。發生枝末煩惱。本末重重。頭數無量。世人多將煩惱二字錯解了。以遇逆境。心不愉 快。叫做煩惱。不知煩惱二字。乃麤細迷惑心之總名。如貪心、瞋心、癡心、疑心、慢心、邪見心。是六種根本煩惱。能生 一切枝葉煩惱。如懈怠心、放逸心、昏沉心、散亂心、無慚心、無愧心、諂曲心、嫉妒心等。皆是枝末煩惱。共有八萬四千 之多。以是昏煩之法。而能惱亂眾生真性。故名為煩惱。
煩惱是苦因。生死為苦果。苦因不斷。苦果決不能離。一切眾生。皆依煩惱惑。而造種種業。由此惑業為因。定招生死 果報。所以發心修行。就是要斷煩惱。而了生死。煩惱是眾生內心之病。或外身有病。可請中西醫士。用各種藥品療治。而 得痊愈。惟此煩惱心病。中西醫士。皆束手無策。一切藥品。皆不生效力。祇有我佛醫王。所說念佛法藥。能治煩惱心病 也。
煩惱雖多。總分不出二種。一為我執煩惱。二為法執煩惱。三界之內。六道眾生。二執煩惱全具。何謂我執煩惱。即一 切眾生。都執此身。以為實我。不知諸法本來無我。這個身心。乃是五陰積聚所成。安有實我可得耶。 先就外身研究無我。外身屬色陰。是地水火風。四大色法和合而有。皮肉筋骨。歸地大。痰淚精血。歸水大。周身煖 熱。歸火大。鼻息出入。一切動轉。歸風大。四大歷歷可指。外身除知四大。何者是我。
次就內心研究無我。內心屬受想行識四陰。四陰、不出八個識。前五識。領受五塵外境。是受陰。第六識。想像法塵內 境。是想陰。第七識。念念遷流。是行陰。第八識。執持壽命。是識陰。八識界限分明。內心捨此八識。何者是我。 此中四陰之解。乃指八識。而與諸家不同。諸家以受想行三陰。指遍行五心所中。受想思三心所。識陰總指八個識。余 意心法。共有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何以獨取三心所。而配三陰。故不循舊解。今乃以受陰指前五識。因其受力偏強故。 想陰指第六識。因其想力最勝故。行陰指第七識。因其恆審思量故。識陰獨指第八識。因其執持壽命故。四陰分指八個識。 可包心王心所。一切心法在內。受想思三心所。亦復不遺。
今於現在身心之中。仔細推求。皆無有我。又復推求過去。而當父母未生以前。若是有我。我在何處。又復推求未來。 眼光落地。命終之後。若是有我。我作何相。過現未來。三際求我。無我可得。眾生不了無我之理。迷執身心。以為實我。 是為我執煩惱。能障我空真理。此屬內心第一種大病。
何謂法執煩惱。即一切眾生。都執世間所有。諸法以為實法。不知諸法本來不實。如空中華。如夢中境。無體可得。須 知空本無華。病眼妄見。夢中之境。睡者妄現。何嘗是真實。世間所有諸法。亦復如是。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 妄。」眾生迷執諸相。以為實法。是為法執煩惱。能障法空真理。此屬內心第二種大病。眾生所執我法。二種煩惱。都由虛 妄想念。分別而生。若無方便對治之法。則二執畢竟無由斷除。故我釋迦如來。觀機施教。說此念佛法門。教人稱念彌陀名 號。以一念、而除眾念。妄念既除。煩惱自斷。一句佛號。如金剛王寶劍。煩惱妄念。喻如劫賊。賊若來時。寶劍即舉。賊 當自退。念佛之法。亦復如是。貪心煩惱起時。即一心念佛。而貪心自息。瞋心癡心等起時。悉皆如是。專念彌陀。一心不 亂。則一切煩惱。自可斷除盡淨矣。
世人多有不信念佛法門。都說稱念一句佛名。有何用處。不知一句彌陀名號。具有不可思議神力。能治一切煩惱心病。 如阿伽陀藥。能醫眾病。世間之藥。尚有殊勝功用。以一藥能愈眾病。何況萬德佛名。念之豈不成益。余每當逆境之來。心 生煩惱。遂即經行念佛。四步一聲佛號。四步一聲佛號。循環往復。念之數匝。漸覺心地清涼。熱惱自息。又有時事多心 擾。更深不能成寐。亦專稱佛號。歷時少頃。即心神安定。便能睡著。無諸夢想。又當寫經之時。一筆一句佛號。一筆一句 佛號。精神不散。妄念不起。寫久亦不覺辛苦。故每教弟子寫經念佛。依教而行者。頗不乏人。因此而念佛進步。能得真實 受用。少起煩惱。由是均信念佛。是有莫大之功效。人人果能信此念佛一法。專心稱念。無有間斷。念到心空境寂。煩惱自 然無自而生。
或曰、念佛求生西方。貪求極樂世界之樂。此是貪心用事。貪是根本煩惱中。第一種煩惱。貪心不除。何得謂為念佛。 能斷煩惱耶。答曰、貪之名雖同。而貪之實不同。世人貪著世間塵勞之樂。樂必招苦。此貪即是生死本。今念佛貪求淨土極 樂之樂。樂能離苦。此貪乃為解脫法。我佛教人念佛。正是透機之教。觀見眾生。貪戀世間。色、聲、香、味、觸、五塵之 境。念念不捨。以苦為樂。故教人、念念念佛。求出娑婆。求生淨土。而得享受極樂之樂。乃為真樂。
佛以念佛求生淨土。離苦得樂。投合眾生厭苦貪樂之心理。乃是以貪止貪之方法。以貪求極樂之一貪。而除貪求塵勞之 諸貪。若無此貪。則諸貪無由頓除。譬如止靜之聲。若無此聲。不能遏止諸聲。例如眾人之中。喧譁混雜。一人高聲喊云。 大家不要說話。其聲一出。眾聲自止。今貪求極樂之貪。亦復如是。不獨無損。而且大益。余平日、或見清淨園林樓閣。心 生愛慕。即轉念西方。行樹羅網。七寶樓閣。勝妙多矣。不必貪此。趕快一心念佛。求生彼國。或聞可愛之聲。即念西方。 寶樹羅網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種樂。同時俱作。或顯諸香。即念西方。寶蓮行樹。香風時來。六時無間。或見美食好衣。即 念西方。思衣得衣。思食得食。自然美妙。故對色、聲、香、味、觸、五塵諸境。因羨慕西方極樂勝境。而貪心漸息。
今細將娑婆世界。研究一番。具足眾苦。實屬可厭。無一可貪。即以修行論之。娑婆難修。極樂易進。以兩土苦樂對 比。乃略舉十種。一者、此土有不常值佛苦。彼土則花開見佛。常得親近之樂。二者、此土有難聞佛法苦。彼土有水鳥樹 林。皆宣妙法之樂。三者、此土有惡友牽纏苦。彼土有諸上善人。俱會一處之樂。四者、此土有群魔惱亂苦。彼土有諸佛護 念。遠離魔事之樂。五者、此土有輪迴不息苦。彼土有橫截生死。永脫輪迴之樂。六者、此土有難免三途苦。彼土有永離惡 道。名且不聞之樂。七者、此土有世緣障道苦。彼土有受用自然。不俟經營之樂。八者、此土有壽命短促苦。彼土有壽與佛 同。更無限量之樂。九者、此土有修行退失苦。彼土有入正定聚。永無退轉之樂。十者、此土有佛道難成苦。彼土有一生補 處。速證菩提之樂。以此而觀。貪求念佛往生。此貪為大貪。即此一貪。可斷貪瞋癡等。一切煩惱之心病。但望人人。都能 貪求往生極樂。則對娑婆五塵欲境。自然不貪。雖同是貪心。實未可以一概論也。余曾有勸修淨土一偈云。「百歲光陰能幾 何。勸君及早念彌陀。莫貪五濁娑婆界。極樂蓮邦勝得多。」
卍念佛速了生死第八
世間大苦。莫甚於生死。有生則有身。有身則眾苦所集。老子曰、「吾有大患。為吾有身。吾若無身。夫復何患。」佛 云、「身為眾苦之本。」以此身即是生死苦果。無量劫來。捨身受身。不知經了多少生死。輪迴六道。易報改形。頭出頭 沒。無由了脫。今得人身。須當猛省。切莫因循錯過。辜負此生。古德云、「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
欲度此身。須假修行。六道之中。餘道難修。一天道、天中著樂。色、聲、香、味、觸。五塵欲境殊勝。被境所迷。不 思修行。如世間富貴之人。修行二字。竟不喜聞。二阿修羅道。修羅瞋心方熾。多好鬥諍。不肯修行。三地獄道、地獄依業 受罪。神識昏迷。不能修行。四餓鬼道、餓鬼饑火交然。呼號求食。不得修行。五畜生道、畜生愚癡成性。但知食睡。不識 修行。裴相國云、「整心慮。趣菩提。惟人道為能耳。」我等既得人身。若不修行。未免辜負所生。生死何時得了。
生死有二種。一分段生死。約外身說。指身形有長短大小。分劑段落。而受生死。二變易生死。約內心說。指心念有生 住異滅。遷變移易。亦屬生死。三界之內。六道眾生。具足二種生死。界外三乘聖人。無有分段生死。但受變易生死。若二 種生死都不受者。唯佛一人。當知生死。是由煩惱所造成的。佛則轉煩惱為菩提。了生死證涅槃。故不受生死。
三界內之眾生。欲求了脫生死。豎出三界則難。橫超三界則易。何謂豎出三界則難。世人若修九次第定。由一定而入一 定。次第而升。先修色界。初禪離生喜樂定。二禪定生喜樂定。三禪離喜妙樂定。四禪捨念清淨定。再修無色界。空無邊處 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此八是世間有漏禪定。若不得第九滅受想定。則不能了脫三界生死。後一 是無漏禪定、此九定順序而入。不得超越。故名九次第定。中間經歷無量時劫。九定完成。方能豎出三界。得阿羅漢果。若 但得前八種定。未進第九定。終不能了脫生死。如鬱頭藍弗仙人。修到非想非非想定。天報享盡。還墮飛狸之身。故謂豎出 三界則難也。
何謂橫超生死則易。即是念佛法門。往生極樂。極樂世界。與娑婆世界。同在一個剎種。此剎種共有二十層。娑婆極樂 同居第十三層。彌陀經云。「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是平橫而過。娑婆眾生。念佛功成。往生極 樂。即是橫超三界。疾出生死。便得圓證三不退。壽命同佛。無量無邊。阿僧祇劫。譯無數劫。。蓮花化生。即是最後之 身。不必再受生死輪迴。除乘願再來。入世利生。則各隨本願。非隨業而受生也。而念佛之人。乃是一念功成。一生事辦。 故謂橫超生死則易也。
豎出三界。如蟻子上於高山。橫超三界。如風帆行於順水。又譬如毛笚內生一蟲。笚長成竹。蟲在竹中。欲求出離。若 向上咬竹節。咬穿一節。復有一節。努力咬去。未到竹梢。命已先死。此喻眾生。豎修九次第定。求出生死也。若從竹邊咬 一洞。洞穿即能得出。此喻眾生。精修念佛法門。橫超生死也。其難其易。不啻天淵。 念佛法門。雖可橫超三界。速了生死。而於臨命終時。是一最大關頭。果然平日信願深切。淨行成就。或得理一心不 亂。或得事一心不亂。自可預知時至。正念昭彰。一切境緣。不能為礙。則其往生也。如入禪定。一彈指頃。託質寶蓮。業 卸塵勞。神棲安養。圓證三不退也。
倘若信願行三資糧。雖然具足。未得事一心不亂。理一心不亂。則臨終時。還須道友助念。幫同念佛。助成正念。方得 往生。最怕臨終之時。以種種事緣。擾亂其心。打失正念。有礙往生。凡為道友徒眷家屬。當明此理。助念為要。 如在家居士。一生念佛。志願往生。最好將家務以及身後各項。預早安排。交付清楚。或立遺囑。以免臨命終時。有所 罣礙。併須嚴囑家庭眷屬。臨終之時。一齊助念。不得提起家務。種種情緣。牽絆之事。切忌啼哭。擾亂其心。臨命終時。 一念若差。則不能往生。關係重大。請勿忽視。深望為眷屬者。當以助道為孝。勿以情愛。而誤往生大事也。凡我等念佛求 生淨土之人。當知一生辛勤。收功就在末後一著。當臨欲命終。正是聖凡立判之時節。此時應當萬緣放下。寸絲不掛。一心 專念彌陀聖號。求見我佛接引。求生上品蓮臺。正念昭彰。往生可必。一剎那間離五濁。屈伸臂頃到蓮池。故曰念佛速了生 死。 卍念佛具足三學第九
念佛有四種。一實相念佛。依實相理。念法身佛。法身清淨。猶若虛空。遍一切處。實無有相可得。本無能念之心相。 亦無所念之佛相。能所雙亡。心佛不二。即心是佛。即佛是心。若念實相佛。則無念而念。念即無念。一心不亂。湛然常 住。是為理念。
雲棲云、「念空真念。生入無生。念佛即是念心。生彼不離生此。心佛眾生一體。中流兩岸不居。」古德云、「一句彌 陀五十年。分明掘地討青天。而今好個真消息。夜半鐘聲到客船。」此皆明理念工夫者也。
二觀想念佛。即觀無量壽佛經所說。因韋提希夫人。生忤逆子。名阿闍世。隨順提婆達多惡友之教。奪父王位。囚閉其 父。頻婆娑羅王。於七重暗室之內。制止群臣。不得往見。欲令餓斃。夫人送酥蜜麩及葡萄漿。與王飲食。遂得不死。至三 七日。阿闍世王問守者。老王猶存否。答曰尚在。即問何人送食。而得不死。守者白言。惟有夫人入宮。及沙門目連富樓那 二人。常飛空而來。為王說法。故無法禁止。阿闍世王。聞言大怒。於是提劍欲殺其母。大臣月光及耆婆。諫之不聽。遂拂 袖而去。於是世王驚懼不敢殺母。乃將母閉於幽暗宮中。不令得出。韋提希悲泣雨淚。遙向耆闍崛山。頂禮釋迦世尊。佛即 現身。令其得見。夫人懇切悲哀。禮佛發願。來生不願生此濁惡世界。願生清淨佛國。我佛即以神力。普現十方清淨佛國。 令其揀擇。願生何國。夫人乃揀西方極樂世界。清淨莊嚴。願生彼國。佛即為說十六妙觀。依法界心。觀法界境。以為求生 之要。然觀法幽微。修頗不易。先觀落日者。所以標想西方。而令向彼佛也。次觀水。三觀地。四觀樹。五觀池。六總觀。 七華座。八像觀。九佛身。十觀音。十一勢至。十二普觀。十三雜觀。十四十五十六。觀上中下三輩。九品往生。令其捨劣 而取勝也。觀行成就。即得往生彼國。
三觀像念佛。即靜坐觀佛形像。先觀彌陀眉間白毫相光。毫相觀成。漸次觀佛面部。以及全身。觀像功成。即能隨身所 向。皆得見佛。相好莊嚴。
四持名念佛。即佛說阿彌陀經。所示執持名號之法。不假參究。不必觀想。不勞觀像。但一心稱念阿彌陀佛。萬德洪 名。或加南無(譯皈依)二字。更可表示皈敬之意。念佛之法。貴在一心。口念心念。心口如一。若口念心不念。難成功 效。心念口不念。此則無妨。還要念念相續。勿令間斷。果然精進不懈。則極樂世界。七寶池中。蓮蕊日益增大。蓮花日見 光榮。這個蓮蕊雖是無情之物。而有感應冥符之妙。此方眾生發心念佛之時。西方蓮蕊當即標名。勤惰纔分。榮枯立見。還 有勝劣分明之妙。功行淺深。品分高下。無量往生。不相錯謬。命終往生。即生此華。此華乃脫凡殼之靈宮。安慧命之神 宅。古云、「他年淨土蓮開日。憶得娑婆念佛時。」
念佛之法。易則甚易。幾歲孩童。一教便會。並沒有甚麼奧妙。難則誠難。八十老僧。尚念不好。未得一心不亂。工夫 總未成功。世人每有以其易修之故。殊多不信。以為修行。必須有祕奧玄妙之法。修之方能獲益。是以近來多有向修淨土僧 俗。捨念佛而修密宗者。殊不知淨密同功。淨土則清淨三業。密宗則三密相應。實乃異途同歸。何必捨此取彼。余生平本無 門戶之見。初學禪宗。後則兼修淨土。深知禪淨同功。先學天台。後學賢首。乃知台賢一致。始學性宗。繼學相宗。了知性 相不二。今對密教。亦極信仰。固知顯教是佛所說。密教亦佛所說。我佛觀眾生之機。應得顯益者。為說顯教。應得密益 者。為說密教。顯密雖殊。同為對機應病之法藥。故對顯密。同一信仰。
余前至南京。及湖南湖北講經時。聞有密宗傳法法師。每每勸人修習密宗。不必茹素。以持戒為小乘之行。大乘離相。 有何持犯。況佛在世。亦許比丘食五淨肉。又云食眾生之肉。即是度彼眾生。但未悉斯言出何經論。我只知菩薩具同體大 悲。觀一切旁生。皆有知覺。與我悉皆同體。本具佛性。不忍殺彼。將其身肉。供我口腹。若云食其肉即為度他。則對眾 生。應當平等而度脫之。何以獨對豬羊雞鴨。魚蝦之類。日日食之度之。而對蜈蚣蚰蜒。腹蠍糞蟲之類。為何竟不食不度 耶。又對自己眷屬。何亦不食其肉而不度耶。此種妄言惑眾。分明貪求肉食。不能持戒。反美其名曰。食他即是度他。自作 教他。疑誤眾生。定招惡報。甚有多年茹素。念佛之人。被其所惑。而至開葷。密功未成。淨戒先破。誠為可惜。豈不痛 哉。此為余所不贊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