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生日禮物

 

甜美的時光,隨著假期結束。開學後第二週,好友春謹就把戀蝶拉到一旁,說:「小蝶,你真打算和生化系那個傻蛋相愛一輩子?」

「你是不是又要勸我別那麼傻?」一提到傻蛋,戀蝶笑的好甜。

春謹搖頭:「我知道勸也沒用,可是……就算你做得到,有把握他也能無視於外界蠱惑,對你始終不渝嗎?畢竟現在可不再是二十世紀。」

戀蝶沈默了一會,才幽幽空空的說:「我不知道,我只是覺得毫無保留,永恆相守,才是真愛;希望他也能做到,如果不行……唉!就當我押錯了寶。」

「這是何苦?就這麼一押錯,可能把一生都賠了!……我跟你說,你聽了可別難過……」她吁了一口氣,又說:「我連續兩天在圖書館看到他旁邊坐了一個女生,是他學妹,或許你認識;就是那個豐胸肥臀,穿著很露,自以為性感的范心怡。」

戀蝶微笑著說:「你多心了,傻蛋不會喜歡這種女孩子。而且學妹在圖書館向學長請教,也是很正常啊!」

「是嗎!」春謹沈下臉說:「你自己去現場看看,就知道正不正常!」

那天晚上,戀蝶輾轉反側,難以成眠,第二天也無法專心上課,最後一節下課鐘響,立刻到圖書館一探究竟。

她抱著一本書做為偽裝,躲在書叢後,遠遠望著那並肩而坐的兩個人。傻蛋還算正常,范心怡卻一付親密的神態,不時湊近耳邊對他竊竊私語,有說有笑的。戀蝶的心不斷的往下沈,捧著書的手微微顫動,不知過了多久,她把書閤上,想上前質問,跨了兩步,又猶豫了起來;畢竟這是二十一世紀,任何爭風吃醋的舉動,都會被視為無理取鬧。在天人交戰中,不知不覺的鬆了手,書本啪的一聲落地;她匆匆拾起,慌亂的置回架上,掩著臉向外奔去。

回到房間,馬上打了一封E-mail

剛剛在圖書館見到你們,心好痛!

你對我倦了嗎?或是我的無理取鬧、自私、任性,令你生厭?還是外界輿論弄得你無所適從?

別怪我醋勁大,因為我愛的深,所以無法避免貪嗔痴。無論是她在你耳根吹氣的樣子,還是你對她淺淺的一笑,都可以令我食不下嚥。

我不知你們交往多久,或是你是否已經愛上她。但請你……離開她好嗎?她是一個可愛的女孩,很快可以找到下一段愛情的。

自私的小蝶

這封信寫完,卻沒有寄出。戀蝶打開放音機,讓它隨機選曲,一首首二十世紀的悠悠情歌聲中,她的眼淚不能止息的流洩。拿出日記本,在淡黃的紙上寫著:

不能怨傻蛋,早在二十世紀末,愛情就已經不可捉摸;現代的我,怎能要求他只能全心全意的愛我一人。要怪的話,只能怪我生錯了時代,小謹說的對,既然生在這個時代,我就應該設法去適應它,而不是要求別人來適應我。

從今天起,我要調整我的心態,不再嫉妒,就算心裡做不到,也不要在他面前表現出來。倦鳥總有歸巢的一天,他玩膩了,總會回來找我。

傻蛋,我還會繼續守著你,作不成你的唯一,那就做最愛,就算你偶而忽略我,沒有辦法分分秒秒都是你的最愛,至少全部積分起來,我還是你的最愛,那就夠了!

這是最後的底限,可別叫我再退讓。

放音機傳出沙啞的男聲,嘶聲唱著:你曾經對我說,你永遠愛著我;愛情這東西我明白,但永遠是什麼……

就這樣,戀蝶若無其事的和傻蛋繼續往來,依然對他好,甚至更好。她盤算著,下個月二十七號就是傻蛋的生日,到那時,要送他一個終身難忘的生日禮物;讓他一看到就會想起自己。於是她跑了好多地方,終於買到了一隻鸚鵡,每天興致勃勃的秘密訓練,打算在那天,給他一個驚喜!

寄給傻蛋的電子信明顯減少,因為很多想說的話都只能壓在心裡,再也難毫無保留的傾訴,而信中所附的情詩,也不再充滿歡愉。更不愛拿著望眼鏡看他打球,因為球場上已有另外一個女生,幫他加油。

至少每逢禮拜三,傻蛋還是屬於她的。她總是這樣安慰自己。

某天,戀蝶和一票女同學上火星餐廳,大家邊吃邊聊,嘰嘰喳喳談的正是興頭,卻見范心怡攬著傻蛋的手臂,大大方方的走了進來,在不遠處就坐。整桌的人突然靜了下來。

過了一會兒,一個圓臉的女孩說:「有沒有注意到?他手上的鑽戒已經拔下來了。」

一個長臉的女孩說:「我看不出他那裡好,不值得啊!」

春謹也說:「小蝶,忘了你那二十世紀的童話,回到現實好嗎?」

一個三角臉的女孩說:「我的金戒指借你戴,憑你的條件,保証不出三天,文學院的女舍,會排滿了聞風而來的男生,高矮胖瘦任你挑。」她這麼一說,在座的除了戀蝶以外,全都笑了。

春謹又說:「如果你怕又遇人不淑,問我們好了;我們幾個姐妹,每個人至少有一打的舊情人,每個人推薦一個最棒的給你。」

圓臉女孩拍手叫好:「就這麼辦,我推薦現任男友阿傑,不過我們預計下個月才分手,你可得再忍耐幾天。」其他的人又笑了。

長臉女孩說:「電子系的孫超,高大英猛,或許你會喜歡。」

圓臉女孩說:「不好,孫超太花,隨時保持三個以上的現任女友,犯了小蝶的大忌。」

長臉女孩白了她一眼,說:「你怎麼知道?莫非你也和他來往過。……小蝶,我去幫你講,說我們小蝶姑娘想開了;要的話,先把你那些庸脂俗粉全部遣散。他會答應的。」

春謹說:「醫學院的陳英風也不錯,溫文儒雅,每學期都拿獎學金。」

三角臉的女孩說:「還是你喜歡成熟一點的,可以找英美文學的張教授,幽默風趣,文學底子又佳,跟你最相配了。」

春謹也說:「對呀!他還一直問我說:你怎麼只修一個學期的沙士比亞,就不再選了……」

一直沈默的戀蝶終於開口:「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吃飽了。」說完,把剩菜倒掉,逕自走了。

傻蛋生日的這一天,正好是禮拜三;戀蝶穿著一件純白的復古禮服,露出美美的肩背,薄施脂粉,看來純真又性感,上完最後一堂課,就迫不及待的找傻蛋出去,他卻支吾的說:「對不起……我得趕一份報告,今天恐怕……沒法去城西。」

戀諜有些失望,說:「沒關係,待會我去宿舍找你,有一樣東西給你。」

傻蛋看著錶,說:「我得馬上和同學到實驗室,可能會搞到深更半夜。」

傻蛋不善說謊,看著他飄忽的眼神,戀蝶的心好涼。她大概猜到是怎麼回事,其實他的時間,早就被另一個人給訂走了,實驗只是個藉口。

「那我十二點再去找你。」她強壓住心中的失望與氣苦,趁著眼淚還沒流出,轉身走了。

她茫然走回宿舍,門還沒開就聽見房內一聲聲清脆的叫聲:「傻蛋……傻蛋……」隨即進房拿出一包飼料,笑說:「這麼猴急,餓一下子又死不了。」抓一小把飼料放進食盒,鸚鵡才止叫,自顧的啄食起來。戀蝶定定看著它說:「好好吃吧!過了十二點,就要換新家了;真有點捨不得你,不過你放心,新主人比我還愛鳥,絕不虧待你。」

小鳥聽不出語調中的哀傷,吃了幾口,又精神飽滿的叫著:「傻蛋……傻蛋……」戀蝶的眼淚,再也不聽使喚,撲朔朔的落下。

她思潮洶湧,待不住,騎上小綿羊,直奔城西。這已成她的習慣,無論是特別高興或鬱悶,總會想到復古街走走。

到了復古街,漫無目的的閒逛一陣,最後走進了明星咖啡屋。

門一開,走沒幾步,她楞住了!范心怡和傻蛋就在最顯眼的賴魅客座並肩而坐。彷彿血液被凝結,心思被抽離;她一動也不動的看著那兩個人。那兩個人也同時發現戀蝶,不約而同的站起來,范心怡捏捏傻蛋的手,在他耳邊不知喃喃說些什麼,傻蛋深吸一口氣,咬牙說:「小蝶,我們分手吧!」

戀蝶盯著他看,似乎想看穿什麼,傻蛋卻垂著頭,不敢再直視。時間似乎放慢了腳步,她緩緩轉身,努力維持著身體的平衡,雙腿好像綁了鉛塊,一步一步遲遲的拖到門邊,厚重的木門伊呀打開,慢慢向外走去,跨坐在小綿羊上,望著大門發呆。狠心的傻蛋始終沒有追出來,她猛一催油,機車卻紋風不動,原來鑰匙還沒插。補插上鑰匙,小綿羊吼了一聲,向大街上衝去!

她心裡空落落,完全無法思考,在街上漫無目的的遊竄。說也奇怪,平常眼淚最泛濫的她,如今竟哭不出半滴淚。

她在復古街前前後後繞了四五圈,只想找個無人的地方痛哭一場。突然想到了山中湖,把油門催到底,往山的方向馳去……

她兩眼直視前方,完全不理時速錶上的數字;上山的路,一邊是懸崖,一邊是峭壁,在顯示幕中飛快的退去。騎著騎著,眼淚才不知不覺的瀰瀰流出,淚眼朦朧中,一連串的影像交疊在實影上,都是她與傻蛋相處的點點滴滴,悲歡喜樂一幕幕的在顯示幕上反覆出現,這幻影的轉換愈來愈快,愈來愈清晰,到後來幾乎喧賓奪主的把實景給覆蓋……

忽然,幻影消失,眼前出現一個大窟窿,戀蝶閃避不及,前輪撞上了坑壁,整個人從機車上彈了起來,摔落山谷,螢幕一片漆黑……

I.王安志

戀蝶的記性極佳,檢查起來特別辛苦;現在總算告一段落,看看時間,又是午夜十二點多,這些日子來,經常看得渾然忘我,不知夜深。

步出讀腦室,實驗室不再一片漆黑,角落點了一盞燈,多了一個年輕人,正全神貫注的作他的複製實驗,是王安志,這煩人的傢伙終於回來了,他總有問不完的問題,往後可又沒安寧的日子了。

他一發現我,馬上放下手邊工作,殷勤的遞來一碗麵,說:「主任,難得見你這麼晚,一定是什麼偉大的實驗吧!我想你一定餓,幫你叫了宵夜。」

我也不客氣,隨手接來便吃,順便問:「這次派你去國外做短期訪問研究,可有學到什麼新鮮的東西?」

「新奇的東西很多,不過當地學者,最推崇的還是本所的幾位大師;像華生和克拉克教授,對主任您尤其欽服,頻頻探聽關於探腦儀的情形。」

我把嘴邊的麵迅速吸進喉嚨,放下碗筷,盯著他問:「你怎麼說?」

「當然是照主任吩咐,一口咬定絕對沒有這種東西。」王安志說:「可是,我一直想不透,像探腦儀這麼了不起的發明,怎麼您遲遲不肯發表?」

我挾了一塊肉片,放進口中,慢條斯理的咬合著,說:「我的探腦儀已經進化到第三代,可以判別在你腦海裡的影音是記憶、幻象還是潛意識,對人類的貢獻,可以說是無遠弗界;如果廣泛應用,可以拆穿任何謊言。正因如此,這種儀器將永遠被議會封殺,貿然發表出去,必將引起掀然大波,可能連這台實驗機都保不住。

「我還是不太理解?這種儀器可以讓大家都不敢說謊,豈不甚好,怎麼會被議會封殺?」

真受不了這個直頭直腦的傢伙,每次都逼得我要用最淺白的話來解釋簡單的道理;像他這種悟性,真不知是怎麼弄到博士學位?唯一的解釋:可能是指導教授被他弄煩了,只好儘快讓他畢業。

看著他搔著腦袋,一付摸不著頭緒的神態,突然覺得好熟悉,似乎在那裡見過……

突然我像觸電一般,差點拿不住碗筷……是傻蛋!眼前這個人竟是傻蛋……經過了六年,他的樣子變了,瘦了許多,臉頰深陷,鬍子也經常不刮,不到三十,白髮已經多過黑髮,甚至連名字都莫名其妙的換了;要不是這幾天來天天看著他的影像,摸熟了幾個招牌動作,怎麼也不會把他和傻蛋串在一起。

他看我陷入迷思,傻傻的望著我笑,這付德性更像傻蛋。沒錯,一定是傻蛋,他本來就唸生化,六年前來此研習時,就打定主意日後要來本所作研究,這段時間,剛好夠他拿個博士學位。

看著他的傻笑,心中浮起一股說不出的厭惡;這個貌似忠厚的傢伙,就用這種無辜的傻笑,欺弄了一個可愛的女孩。

我放下碗筷,盯著他問:「王安志,你的IQ多高?」

他有點不好意思的說:「只有97,莫非探腦儀也可以量智商?」

「那只是其中一項小功能而已。」我說:「你曉得我的IQ多少嗎?」

他點頭說:「在科學雜誌上有看過您的資料,好像是193,接近人類極限。」

「算起來差不多是兩倍,所以說,我花了三年時間,才搞出這台機器,如果是你的話,要多久?」

「難倒是六年?……可是我總覺得探腦儀的相關理論,艱深到難以想像,就算我不眠不休的努力三十年,也未必做得出來?」

我笑著說:「總算還有一點自知之明,告訴你!其實IQ和分貝一樣,在數學上不是比例關係,而是一種對數關係,每差3分就差1倍,每差10分就差10倍。你的IQ只有97,表示你比平均值還笨一倍; IQ183的人對你們而言,是不可多得的天才,但這種人要湊足十個才能抵得上我一個。照這麼推算,我花三年時間搞出來的探腦儀,你得花上一百五十億年才有希望,就算你真有那麼長命,地球也等得冷掉了。」

我胡扯了一堆,這傢伙似乎信了一半,半信半疑的說:「可是……我想『勤能補拙』……」

「『勤能補拙』?這是千古第一大謊言,你也信了?」我不客氣的打斷他的話,起身說:「老弟,這句話是用來安慰人的,不是鼓勵人的,你自己慢慢思考吧!」拋下這些話,我留下滿臉錯愕的傻蛋,逕自走了,背後還聽見他喊:「主任,還剩半碗麵……」

「看到你,食慾都不見了!」我懶得說出口,在心裡嘀咕著。

第二天,我立刻把王安志派到國外出差。在實驗即將完成之際,我不能冒著讓他們重逢的風險,雖然我已經把戀蝶記憶中他的形象全部換成吳平林,但這是整個實驗中最沒有把握的一部分;萬一有什麼地方沒有覆蓋完全,兩個舊情人相見,可能會勾起戀蝶記憶中傻蛋本尊的形象。就算戀蝶認不出他,他卻不可能忘記戀蝶,不管還愛不愛她,總是一種麻煩。

J.蘇曼清

按下Star鍵後,顯示幕上指示1%2%……。人腦畢竟脆弱,我不敢把傳輸量調的太大,估計要十幾個小時,才能全部傳輸完畢。這是第一次實驗,過了今夜,戀蝶會變成什麼樣的人,我也沒有十足把握,但無論成敗,可不再有修正的機會了。

我寸步不離的守著,讀腦室的房門緊鎖,連飯菜都不敢叫,午夜11點,所有資料傳輸完畢,拔去導線,按下Wake扭,真空箱開始補充空氣,她的身子緩緩的加溫,灰白的冰霧在身上冉冉飄起;靈魂仍處於凝固狀態,霧裡的肉體隱約可見;那是一種雪似地蒼白顏色,橫躺在透明的箱子裡,像是一條修練千年的白蛇──即將修練成精,下凡擾塵……

看著戀蝶淡雅清麗的臉,和漸漸紅潤誘人的胴體,我忽然想起另一個女人──蘇曼清。

第一次見到曼清,是在去年城裡的選美比賽。我是這項活動的忠實觀眾,因為我喜歡看美麗的女人,也從這裡認識不少女友。那一次我受邀當評審,不過,剛開始並不怎麼精彩,正當我對這些庸脂俗粉感到厭煩時,幕簾後走出一個女人,只聽主持人介紹:「三十七號,蘇曼清小姐……」剎時,所有的目光,都不由自主的朝她的射去……

她以一件橙紅色的復古旗袍出場,緊裹著身子,掩不住從胸到腳勻稱的曲線;臂膀豐澤而白晢,腿部渾圓修長,配合著誘人的五官和迷人的笑容,一開始就流露出萬種風情。走了十幾步,一揚手,變成了黑白相間的淑女裝,整個人立刻變得莊重清雅;又走了十來步,一回眸,馬上變成了性感的泳裝美女,不到兩分鐘的走秀時間,她用「形狀記憶變色纖維」迅速變了七次裝;時而復古,時而現代,時而性感,時而清麗,把每一種服裝的特色,都恰如其份的完美呈現,挑不出一點毛病。我給她打9.99,是因為選美比賽,照例不能給滿分。

機智問答部份也無瑕疵,態度從容,對答得體,眼神還不時似有似無的飄向評審席,像會勾魂似的,勾的人心臟卜卜的跳。

毫無異議,曼清贏得了后冠,也贏去了我的心。

我開始展開猛烈的追求,我有自信,憑我的條件及經驗,沒有女人能拒絕。不過這次卻是出乎意料的艱難;那段日子,我費盡心思,用盡手段,卻始終沒有得到滿意的結果。曼清果然與眾不同。

她對我總是忽冷忽熱、若即若離,行事隱密、個性令人捉摸不定,也許就是這種神秘感和不確定感,讓我不可自拔的想要她。比起城裡其它也對她痴迷的名流而言,我已經是最接近她的。因此我始終充滿鬥志,深信她遲早會愛上我,直到吳平林的介入……

那天,曼清說她厭倦當選美花瓶的日子,請我幫忙找一份適合她專長──程式設計的工作。我義不容辭的把她帶到隔街吳平林處,拜託他幫忙安插職位。這傢伙面有難色,表示不願隨便介紹一個陌生人到他的人工智慧研究所,經我好說歹說,搬出十幾年老交情對他曉以大義,才勉強答應,將曼清納為助手。

從那天起,曼清時常來這個社區。不過,找得不是我,而是吳平林。

要不是親眼看見他們出雙入對,卿卿我我,怎麼也不會相信!但這的確是事實,不可思議卻千真萬確。曼清和他在一起時,竟是百般柔順,萬般嫵媚,看在我這個多情浪子眼裡,除了不甘心外,還有許多意外和想不透?

 

從小我就是公認的神童,如果沒考滿分,不是我不小心,就是老師的解答錯了。吳平林是我高中同學,幸虧有他,讓我的求學過程不至感到太過無聊。他像個影子一般,老是和我搶第一名,和我一起跳級,一齊考上最熱門的生化工程,直到他因研究生物晶片入了迷,而轉到人工智慧領域後,我們總算休了兵。沒想到後來進入國家科學院,赫然發現,未來最有可能和我爭奪科學獎章的人,還是他。

我興趣雜,應酬廣,情人又如過江之鯽,那有那麼多時間耗在研究室。而他卻像個不善交際的科學怪人,終日埋首於書本,寄情於研究,才有如此成就。對此,我一直覺得不太公平。

他天生孤僻,對異性尤其如此;大家認為他恃才傲物,沒有人願和他來往,大概只有我夠資格和他說上幾句話。

有一天,竟有人突破了我所設下的層層防護網,入侵我的伺服器。追查了好一陣子,赫然發現是吳平林!可惡的是,我花了好大的心力,竟無法破解他的伺服器。我火了,便到國家醫學中心抓取他的檔案,才發現他不為人知的秘密……

吳平林是個畸形兒,一生下來就四肢委縮,顏面扭曲。這種人若活在二十世紀以前,註定要孤苦一生。但現代的科技救了他,在十三歲時動了一個大手術,把他的外表換得與常人無異。

但他的恐懼症始終沒能醫好,總是疑神疑鬼,以為每個人都還是用異樣的眼光看待他。就像小時候被蛇咬過的人,一輩子都莫名奇妙的怕起爬虫類來。

我只抓了一張手術前的照片,mail給他。沒多久他就來向我賠罪,並拜託保守秘密,看著他蒼白的臉和無助的眼神,我只斥責幾句,便把檔案刪除,這人如此脆弱,總不能把他逼上絕路。

因此,後來我很放心的把曼清交給他;完全料不到會造成這種結局。

到現在我還想不透,吳平林是怎麼治好他的恐懼症,又怎樣把孤傲的曼清弄得服服貼貼。但無論如何,這是我最大的一次挫敗,當然不能就這麼算了,否則必將抑鬱而終。

我冷靜思考自己和吳平林的差異,他除了在事業成就上勉強可以和我分庭抗禮外,其他的條件如外貌、口才、魅力,與我相距何止十萬八千里,那曼清為何會棄我而就他?唯一的解釋:她是一個佔有欲望強烈的女人。

我花名遠播,這對大多數的女人而言,是不可抗拒的魅力;但對曼清來說,卻是不可原諒的缺點。她和戀蝶一樣,需要一個永遠愛她,絕不變心的人,吳平林正合口味。

曼清錯了!凡是男人都愛吃合菜,餐桌上有鹹的、甜的、酸的、辣的各種風味的菜餚,再怎麼喜歡,也絕不會只挑一種吃,而是互相搭配,輪流享用,最好每一道菜都能品嚐過才不吃虧。

於是我打算為吳平林準備了另一道菜,和曼清一樣可口,但風味殊異,這就是戀蝶。

這個具有古風的痴情女子,一心一意的愛上一個人,卻慘遭拋棄,恨慲盈天,以自殺來結束一生。於是我以探腦儀將吳平林的影音去覆蓋王安志,再讓她復活,便會自動去對吳平林行執行報復。

但這樣做還有一個風險,萬一他們又「重新」相愛,那我豈不是害他適足以愛他嗎?於是我在DNA上動了一點手腳,以確保戀蝶不會再喜歡男人。至於事成之後,曼清會不會回到我身邊,已經不太重要,至少,我已出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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