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終結者之一 台灣遭警告
來源:《中國時報》1996.12.16最近更新日期: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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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脫離培利修正案的陰影, 台灣保育工作最近又因捕捉瀕臨絕種的大白鯊而被國際保育組織盯上。 國際野生物貿易調查委員會 TRAFFIC 五日公布調查並提出警告表示, 台灣近海和遠洋鯊魚漁獲量佔全球的百分之七點二五, 未來國際社會可能會要求台灣加入全球鯊魚漁獲管理行列,台灣應預做準備。電影中令人聞之喪膽的大白鯊, 在真實社會裡正遭受人類的嚴重捕殺, 國際組織今年發布瀕臨絕種動物, 首次列入數種鯊魚, 其中大白鯊已名列紅皮書中受威脅物種等級。
隸屬於世界自然基金會 WWF 及國際保育聯盟 IUCN 的野生物貿易監控組織-國際野生物貿易調查委員會 TRAFFIC, 最近發表的報告中, 針對鯊魚製品市場需求增加, 及鯊魚漁業未加規範提出警訊。
報告指出, 目前全球有超過一二五個國家進行鯊魚交易活動, 每年捕捉約三百至七百萬隻鯊魚以取得魚肉、 魚翅、 魚皮及內臟。 而台灣是主要捕鯊國家之一, 過去十年來台灣每年近海及遠洋鯊魚漁獲量介於三萬九千至七萬四千噸之間, 一九九三年總量約佔全球的百分之七點二五。
而台灣鯊魚漁獲中有百分之八十五來自遠洋公海或他國經濟海域, 主要漁場包括巴布亞新幾內亞、 印尼和莫三比克周圍, 捕自近海者只占一九八五至一九九五年台灣漁獲量的百分之十五, 主要捕獲的區域為成功、 南方澳外海一帶。
台北 TRAFFIC 代表斐馬克指出, 台灣擁有大批遠洋漁船船隊, 也是重要的鯊魚市場, 未來國際社會可能會要求台灣加入全球鯊魚漁獲管理行列, 台灣應預作準備。 除了建立有效的鯊魚漁獲資料系統外, 包括各類鯊魚物種的捕獲也應予訂定管理政策。
斐馬克強調, 台灣所利用的鯊魚器官包括魚翅、 魚肉、 魚皮、 內臟、 軟骨和牙齒等, 漁獲量雖大, 但除了魚翅外, 其他產製品價格均不高。 由於台灣鯊魚漁獲屬於混獲魚種未列入漁業種別漁獲量、 努力量等, 使管理政策無法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