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鯨吞蠶食 山坡地開發滿目瘡痍

來源:《中國時報》1997.02.27

最近更新日期:一九九七年三月七日

  【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大台北華城開發案可能涉嫌部分弊端, 致引起檢調單位的注意; 而事實上, 全省各地如雨後春筍般的山坡地開發案, 在一本萬利的誘因下, 所有大型財團以降的建商, 無不趨之若鶩。 由於有厚利可圖, 目前建商濫墾、 濫挖, 違法開發, 乃至於官商勾結等情事, 比比皆是。 至於利用障眼法, 在坡度超過法律規定三十度以上的坡地, 大興土木牟利者, 甚至囊括許多知名的建商。 在此一背景下, 建築業界坦率的指出, 台北盆地百分之二十的山坡地, 早就被業者挖空了, 而所謂「水土保持」,亦僅是一個名詞而已。

  業界指出, 日前所爆發的大台北華城開發疑、 弊案, 不過是冰山的一角, 檢調單位若予深究, 其層面恐將擴及整體業界。 諷刺的是, 在過去, 大台北華城別墅社區, 一直被政府有關單位視為台灣山坡地開發社區中的「典範」, 每逢有外賓來訪, 經常會被官員帶上華城參觀。 而今卻爆出建商涉嫌偽造文件的官商勾結事件, 實在令人難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 台灣還有更多的山坡地社區, 背後所隱藏的問題更是一籮筐。

  多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建商表示, 以台北盆地來說, 建商均是以低廉的價格吃下一大片的山坡地, 隨後, 濫挖、 濫墾。 至於建商在坡度超過法律規定三十度以上、 甚至五十度的坡地大興土木, 蓋高價別墅、 超高層大樓, 或是動輒一、二百億元的造鎮計畫,更是普遍。

  一位建商不諱言的指出, 山坡地對建商來說, 簡直是一本萬利, 主要是法令制度缺乏對山坡地的管理, 使得有些建商趨之若鶩。 而多數建商為了整地方便, 乾脆把整個山坡都「削」掉一大片, 再蓋上廿、卅層樓的超高層建築物, 就景觀而言, 不僅是慘不忍睹, 更嚴重破壞水土保持和山坡地居住安全。 因此每逢豪雨、 颱風來襲, 別墅倒塌、 傾斜、 土石鬆動等一幕幕的觸目驚心的畫面, 也總是一再重演。

  目前北部的山坡地, 絕大多數都集中在台北、 桃園和新竹一帶。 尤其是台北盆地週邊, 山坡地上開發成大型高層住宅社區最多, 汐止、 新店、 淡水、 三峽都有大片的山坡地被財團買下來, 據台北市建設局統計, 台北四週的山坡地共一萬三千公頃, 佔全市總面積的四○.六二%, 然而近年來在建商大肆開發下, 已經逼近山坡地總面積二○%大關, 而且幾乎都是變更為住宅區建屋出售。

  針對此一現象, 台北大學籌備處教務長謝潮儀指出, 台灣的山坡地相關法令必須徹底修正, 否則無足以改正現況, 像國外都是規定建商在取得建造執照後經過兩個雨季無開發安全之虞, 才可動工。 謝潮儀建議, 內政部有必要嚴格限制山坡地的容積管制, 以防止建商過度集中容積蓋大樓。

  目前政府在山坡地管制方面,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已通過台灣地區北部區域計畫通盤檢討案, 將非都市土地山坡地住宅區的容積率, 由現行的一六○%降低為一二○%, 與都市土地山坡地住宅區的容積率一致; 且在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規範中, 也規定各縣市政府在審查山坡地開發許可、 雜項執照時, 要規定開發者必須捐出三○%的土地, 作公共設施, 使得建商開發山坡地的成本大大提高; 此外, 內政部也正計畫修改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規範, 要求山坡地興建住宅的坡度從現行的五十五度以下, 必須降低到三○度以下。

  建商認為這些法令上的轉變, 已使得山坡地開發的時間成本愈來愈高。 一位建商估計, 就經營規模較小的建商而言, 現在要開發山坡地, 從整地、 取得開發許可、 雜項執照到建造執照, 至少要花個五到十年, 還得花錢打通關節, 實在不划算。 但問題是, 這種種麻煩, 對於神通廣大的建商財團, 恐怕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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