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高球場 危害水保禍首
來源:《中國時報》1998.03.04最近更新日期:一九九八年三月五日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限建多年的高爾夫球場預計在東部重開大門, 農委會林業處長陳溪洲三日表示,只要不影響水土保持,農委會沒有立場表示支持或反對。 不過農委會官員私下表示,根據農委會針對水土保持所作的調查,高球場是危害水保最劇的開發案。 目前農地釋出方案已將原有捐地規定改為代金,加上農地即將開放自由買賣,高球場限建禁令一除, 對崩塌危險區密集的東部會是個「隱憂」。農委會表示,目前在東部地區有兩處舊有核准籌設的高爾夫球場開發案。 一處是花蓮化道路的花蓮高爾夫球俱樂部,面積為四十七點八八公頃,是日據時代就存在的高球場, 七十四年元月二十八日再重新申請籌設,不過因夾雜國有地,截至目前尚未核准開放。另一處在台東縣, 是以台東縣政府為經營主體的「傑帝爾」高球場,面積八十六點四八四公頃,也是夾雜國有地而尚未取得核准開放執照。
陳溪洲強調,農委會不是高爾夫球場的主管單位,只要符合水土保持相關規定, 農委會沒有立場說贊成或不贊成。包括水土保持法等相關法令都存在,若申設單位未違反規定, 農委會也無法禁止。
不過農委會官員表示,根據農委會的調查, 台灣地區危害水土保持最大的開發項目為種植檳榔及興建高爾夫球場。 目前國內對水土保持的要求主要是在山坡地,而絕對禁止開發的也以五、六級坡為主。 但高球場是大面積去除深根植物整平成為球場,這樣的開發對水土保持破壞相當高, 即使坡度不大也會造成危害。雖然部分業者有意植樹來改善外界對高球場的看法, 卻是以淺根植物為主。
農委會表示,農地釋出方案原本規定,將農地變更為高球場時雖回餽捐贈百之三十土地, 但去年已改為可以公告現值計算出等值代金替代。這項改捐地為代金規定一旦配合農地自由開放買賣, 將成為開設高球場的「誘因」。東部沿中央山脈一帶地區都屬於崩塌與土石流危險區, 農委會擔心一旦高球場解禁,很可能造成東部地區的潛在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