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生、女士:
《中醫病因新論》是我最近完成的著作,現在要在十分鐘內加以簡單的介紹。
本論文包含兩大主題,第一個主題是說明改正舊的三因分類:第二個主題是說明增訂新的三因分類。
現在先講關於改正舊的三因分類這一部份:
舊的三因分類是宋朝陳無擇(約在公元1174年間)所訂立,迄今已八百餘年,現在仍為一般所採用。陳無擇的三因分類,其內容如下表:
陳無擇病因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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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因--
六氣 |
寒暑燥濕風熱 |
內因--
七情 |
喜怒憂思悲恐驚 |
不內外因 |
飲食、房室、勞逸、金創、委折、蟲獸、鬼神、壓溺 |
本表內容,是結合宋以前病因學說的精華,但是仍有許多缺點,這些缺點,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說:第一是「不內外因」名詞的定義不明,因為所謂「外因」,是指體外的因素而言:所謂「內因」,是指體內的因素而言。那麼,「不內外因」,既不在體外,又不在體內,到底是在那裡呢?所以這個名詞的的定義,很難解釋。第二是歸類的不當,例如「七情」、「勞逸」、「房室」、「飲食」,都是體內的因素,為什麼單獨把「七情」列入「內因」,而把其他三種列入「不內外因」呢?這也是不可理解的。
所以宋代以後,很多名醫想把他改正,但是都沒有成功。現在我把他改正如下表:
根本病因的性質與分類 |
天道(天時) |
地道(地利) |
人道(人事) |
風 |
火 |
暑 |
濕 |
燥 |
寒 |
居處 |
飲食 |
勞逸 |
七情 |
房室 |
意外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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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光電 |
捶扑 |
金創 |
壓溺 |
鬼神 |
蟲獸 |
墮墜 |
外因 |
內因 |
不內外因 |
上表的特點是「外因」大致照舊:把原來屬於「不內外因」的「飲食、勞逸、房室」三種病因歸併到「內因」裡面去:剩下的「不內外因」部份,實際上乃是一種「意外傷害」而已。
這樣一來,我們就不難明白所謂「不內外因」,乃是病起倉猝,難以防備,其性質有別於一般的「外因」和「內因」:而且發病過程,治療方法,亦與一般的「外因」和「內因」不同:所以叫做「不內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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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舊的三因分類,大致如上述,現在接著講關於增訂新的三因分類。新的三因分類,我把他定名為「根本病因」、「內在病因」、「外在病因」三種。這些名詞是過去所沒有,而是我現在加以新訂的。詳見下表:(因表太大,需要者請索閱)
像前面所說舊的三因--外因、內因、不內外因,都是疾病的最原始因素,所以我把他定名為「根本病因」。
「根本病因」是以「道」為提綱,「道」是指生活的規律化,順他就健康,違背他就得病,所以常言道「養生有道」。到有天道、地道、人道,是與人類日常生活有密切關係的環境和人事因素。例如我們知道「風」可以使人感冒,那麼我們就要注意去避風:知道暴飲食可以使人消化不良,那麼我們就要注意節制飲食。兆此來槳,這個「根本病因」只是在預防上有其作用,而在治療上並沒有什麼用處。如果要求對治療上有作用的,必須研究下面的「內在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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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在病因」是指有了「根本病因」之後,體內發生了病理變化。這個變化是什麼呢?在同樣療法學派認為疾病有兩個基本要素:一個是「生體活力」:一個是「惡液」。在自然療法學派,也認為疾病有兩個基本要素:一個是「自然療能」,一個是「廢物毒素」。其實兩個學派的意見是和中醫相同的。他們所說的「生體活力」和「自然療能」,原來即是中醫的「正氣」:他們所說的「惡液」和「廢物毒素」,原來就是中醫的「邪氣」。中醫再用「陰陽」、「五行」、「六氣」來分析這個正邪二氣的性質和動態。
於是我們可以提出疾病是什麼的問題?我認為:「疾病不過是正氣驅逐邪氣的過程和其反應現象而已。」
正氣驅逐邪氣的過程和其反應現象之中,當然有種種的症狀出現,中醫根據這些症狀的變化,把他歸納為「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八個綱領,叫做「辨正八綱」。
中醫是從「證」求「因」,所以中醫的「對證療法」,實際上就是「原因療法」。
因為絕大部份的病,都不過是正邪二氣的消長進退,都有八綱的共同現象,所以把他叫做「疾病的共同性」而正氣和邪氣,又不過是一個氣的正反作用,所以又可把他叫做「疾病的統一性」。
惟有這個「內在病因」,裁示中醫治療學的精業所在,他具有五千年的歷史,就億萬人體研究所得之病理,歷千錘百鍊之後,所完成之結論。不過一直到今天,我才加以命名和使其系統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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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講到「外在病因」了,為什麼叫做「外在病因」呢?因為人體有了「內在病因」的時候,在體液方面,已經起了變化,而在器官組織方面,還沒有發生變化,移植到了組織起了變化,就是疾病的表面化--所以叫做「外在病因」,研究這些「外在病因」的,就是「異樣療法」所重視的「病理學」。從前科技不發達,疾病無法用理化檢驗出來,現代科技發達,日新月異,病理學也一天一天發達起來,所發現的東西,大都是中醫所不知道的,因而大家都信仰西醫,而不信任中醫。可是我們如果從疾病的因果關係來分析,便知道「根本病因」之「因」,能產生「內在病因」之「果」:而「內在病因」之「因」,又造成「外在病因」之「果」。也就是說,疾病不是從「根本病因」,馬上變成「外在病因」,一定要經過「內在病因」這個階段。所以只要把握「內在病因」的治療,「外在病因」可以「不治而治」。
就中醫力常來說,這個「外在病因」,能夠深入瞭解「疾病的個別性」,做為中醫「辨證」的參考,很有用處:如果把這個「外在病因」作為治療的目標,則有考慮之必要。
因為疾病和證後,雖然有千種萬種,但是作為治療目標的「內在病因」,卻只有正邪二個因素在變化,這就是中醫的陰陽之道:陰陽雖然是相對的,但是也是統一的,所以說疾病有其統一性。
可是現代的病理學,一天一天的發達,知道的愈多,距離統一性愈遠,變成了治標不治本。
前面說過,「疾病是正氣驅逐邪氣的過程」,所以我們至並應該採取「順勢療法」,幫助正氣來驅逐邪氣。可是異樣療法根據他們的「病理學」而採取的卻是「對抗療法」,壓迫正氣,阻礙邪氣的自然排洩,造成「治愈一病,又另行發生一病」的現象:而且亂用開刀,到果為因,造成濫殺無辜的現象,因為患病的器官,是受並之害,是果不是因,是苦主,不是兇手,怎麼可以認苦主是兇手呢?
今天,惟有研究中國醫學的「內在病因」,使可以補救這些缺憾。希望全世界醫學家們,掉過頭來,共同來發掘中醫的寶藏,為追求醫學之真理而奮鬥。尤其是同樣療法、自然療法,與中醫的理論和方法,極其接近,應該首先聯合研究,然後在謀求與異樣療法之合作。像這樣地團結全世界四大醫學的力量,必能完成大同醫學的實現,而為人類帶來無窮的福祉,這是本人今天演講本題的最大目的。
中華民國69年10月6-9日